《铁血大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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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大明劫-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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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你个头,把刀给我。”赵六脸色凶狠的对秦岭喝道。

    此时的秦岭也已经从刚才的惊吓之中清醒了过来,本来他是不信鬼神之说的,但是自己莫名其妙的回到了明朝末年,这种事实摆在眼前,早已经让他从无神论者变成了一名有神论者,所以刚才在坟地里他才会如此害怕。

    再说,就是真正的无神论者,大半夜的待在坟地里也会吓个半死。

    秦岭看到赵六眼睛里露出凶光,知道对方可能动了杀心,现在他唯一的机会就是马上将手中的杀猪刀捅进对方的身体之中,不然的话,如果赵六有所防备,他这具十四岁的瘦弱身体,肯定不是对方的对手。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猛然后脚一蹬地面,身体向前倾斜,同时马上双手紧握杀猪刀,用尽全力的捅向前方,并且口里大吼一声:“给你妹,老子弄死你个王八蛋,啊……”

    噗……

    时间仿佛很慢长,又仿佛在一瞬间,当秦岭空白的大脑再次恢复思考能力的时候,他发现双手紧握的杀猪刀已经捅进了赵六的胸膛,直没到手柄处,而赵六此时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盯着自己,他的身体痉挛着、抽搐着,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啊……”秦岭第一次杀人,看到赵六惨死的表情,惊呼了一声,松开了握刀的双手,身体不由自主的朝后退了几步,噔噔噔……扑通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一阵苍白。

    这一刀正捅在赵六的心窝处,使其当场死亡,当秦岭松开握刀的手时,赵六的身体如同面条般的瘫倒在地上。

    “我要赶快将尸体拖进坟地,我要赶快将尸体拖进坟地……”秦岭在心里对自己不停的说道,同时命令自己的身体从地上爬起来,可惜此时他的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根本不受他的使唤。

    “秦岭,现在是明末乱世,你如果不想死,就必须有一股狠劲,如果没有这股狠劲,你不如现在就找根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好了。”他在心里对自己怒骂道。

    但是根本不管用,知道是一会事,做起来又是另一会事,他浑身无力,现在根本动弹不了,仿佛所有的力气都随着刚才他那全力的一刺给刺了出去。

    “休息十分钟,就休息十分钟,十分钟之后,你必须马上站起来,你的表现很不错,至少第一次杀人就成功了,并且还没吓尿裤子。”秦岭骂完自己之后,又开始在心里对自己进行鼓励,同时用手摸了一下裤裆,还好,没有湿。

    呼哧!呼哧……

    大约喘息了十几分钟,秦岭终于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咬着牙走到赵六的尸体旁边,一伸手,噗的一声,将其胸口的杀猪刀拔了出来,噗嗤,一股热乎乎的鲜血随着杀猪刀的拔出而喷了出来,喷了秦岭一脸。

    噔噔!

    被鲜血一喷,秦岭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朝后倒退了二步,差一点再次一屁股坐在地上,还好这次他硬生生的挺了下来,身体摇晃的站在当场,愣是没有倒下。

    “呸!不就是人血吗?老子不怕!”他声音颤抖的吼了一嗓子,不过身体却是一个劲的哆嗦,说不怕那是假的。

    就这样,虽然身体哆嗦着,但是他咬着牙把赵六的尸体拖进了坟地,然后又用刚才扔在坟地里的镢头挖了一个坑,将其埋在里边,做完这一切,天色还没有亮,按他的猜测此时应该是早晨二,三点钟的样子。

    为了不让人发现,秦岭又把一路上拖尸体留下的血迹给小心翼翼的处理了一遍。因为大旱的原因,土地十分干燥,所以处理起血迹来很容易,基本上流出的鲜血都被黄土给吸干了,只需要用一把青草轻轻的扫一下,就能将其掩盖。

    当秦岭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他把身上沾有鲜血的搭护脱下来,直接扔进厨房的灶台里点火烧了,随后回到房间,一头倒在床上,直接睡了过去。

    惊吓、恐惧、杀人后的负罪感……等等一些负面的情绪涌上心头,搞得他心力憔悴,睡觉的时候不停的做梦,各种恶梦一个接一个,惊呼声不时的从他的房间里传出来,当牛蛋将其叫醒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

    醒来的秦岭,满身大汗,衣服已经被汗水给湿透了。

    “秦岭,你怎么了?是不是肺部的伤又复发了?”牛蛋一脸关心的对他询问道。

    “呃?我没事!”秦岭摇了摇头,随后用手擦了擦满头的大汗,说:“刚才做了一个恶梦,吓死我了。”

    “原来是做恶梦了,我还以为你的伤又复发了呢!”牛蛋憨憨一笑:“刚才我进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赵六,他是不是没有给你做早饭?也没有给你熬药?”

    “他走了。”秦岭想装出很随意的样子,但是声音里却出现了一丝颤音,不过还好,牛蛋并没有发现他的异常。

    “走了?去那里了?”

    “我也不知道,家里没钱了,也没有田地了,没有饭吃,所以他就离开了,昨天晚上走的。”

    “这个赵六真是一个白眼狼,当年秦员外就不应该救他。”牛蛋义愤填膺的为秦岭打抱不平,不过随后他又犯了愁:“秦岭,你以后怎么生活啊?”

    “没事,我准备把这栋宅子卖了。”秦岭笑着说道,他心里早有打算。

    这栋二进二出的宅子,后院特别很大,有花园和假山,至少可以卖二百两银子,而在这个时代二两银子就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有二百两银子,他省着点花,生活个十几年没有任何问题。
第9章 妹子秦楠
    赵六的死在柳庄没有引起一丝涟漪,没人去关心他的死活,这让秦岭准备好的一套说词也没有了用武之地。秦岭很庆幸,同时心中也有一丝悲哀:“果然在这个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赵六就这么消失了,竟然没人为他多问一句。”

    管家赵六的事情就这样轻易的解决了,在度过最初几天的杀人负罪感之后,秦岭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开始规划接下来的大计。

    首先是吃饭的问题,现在他家的田产已经划到了秦义仁家里,从而断了收入,家里的银子和存粮又被鞑子抢光,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处二进二出的大宅子。

    为了吃饱饭,这处宅子肯定要卖,除非能找到秦员外埋藏的那万两白银。这几天,秦岭把家里挖了一个遍,就连秦员外的卧室也被他挖地三尺,可惜愣是鸡毛没找到一根,并且他半夜又去了一趟坟地,把秦家的祖坟都挖开了,也没有找到赵六嘴里的银子,最终这才断了继续寻找下去的念头,一心想着怎么将这处宅子卖一个好价钱。

    除了吃饱饭的问题之外,秦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即将爆发的农民起义,还有鞑子不断的从大同和宣府一线侵入中原大肆抢掠,北疆地区的汉人朝不保夕,随时面临着生命的威胁。

    秦岭从他有限的历史知识之中知晓:崇祯元年,也就是崇祯皇帝朱由检刚刚继位之后,陕西就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随后各地响应,从而彻底拉开了明末乱世的序幕,这一乱就是几十年,直到后金建奴入主中原才结束。

    现在是天启二年,大明朝北疆有鞑子肆虐抢夺,东南沿海的倭寇之患又有抬头之势,而国内的农民起义正在酝酿之中,只要时机一到,将遍地开花,地狱大门一旦打开,魑魅魍魉重现人间,汉民族的一场大劫近在眼前。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秦岭的灵魂在呐喊着,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是想要在乱世之中活下去,武力和兄弟缺一不可。

    秦岭不知道天启皇帝朱由校能活几年,但是时不我待,他准备卖掉宅子有了银子之后,马上去拜师学习武艺。乱世习武,盛世学文。

    二十一世纪,因为有热兵器的出现,武术凋零,但是现在处于明末时期,虽然火绳枪已经出现,但是战场厮杀还是靠冷兵器,不然建奴也不可能靠八旗铁骑入主中原。

    秦岭要想在接下来的乱世之中活命,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习武,而练武是一个花钱的事情,没有银子请不到真正的武师;没有银子也买不到各种打熬筋骨的药材,所以古时候才有富练武,穷读书之说。

    至于手下,他一点都不担心,在明末这个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人,你手中有多少粮,就有多少人。不过秦岭也有自己的想法,像这种因为吃饱饭而跟自己混的手下,毕竟不可靠,所以从现在开始,他就准备亲自培养自己的班底和兄弟。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一段时间,他每天都能看到逃难的人,饿死在路边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因为柳庄还算是富村,所以经常有人来村里卖儿卖女,要饭的人更是不少。

    什么样的兄弟最可靠?那就是从娃娃培养起来的兄弟最可靠,所以秦岭除了找师傅习武之外,还准备收养几名十岁到十二岁之间的孤儿,跟他们同吃同住同习武,并且从小给他们灌输一种忠心于自己的思想,这样长大之后,自己就有了一批忠贞不二的手下。

    牛蛋是从小跟秦岭撒尿玩泥巴长大的发小,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可以信任的伙伴,同时又是一个怪胎,十三岁身高就已经将近六尺,力大如牛,在秦岭的心里,牛蛋就是天生的猛将之才。

    “也得给牛蛋找一个好师傅,好好练练,把他练成一员猛将。”

    秦岭的计划很多,但是这些事情都需要银子,没有银子他一样事情也办不成,所以这一天,他和牛蛋两人步行朝着大同镇走去。

    两人各自背着一个包,秦岭的包里装有三副字画,牛蛋的包里装有五个青花瓷瓶。对于这种字画瓷瓶,秦岭一点都不在行,根本看不出真假好坏,但是这三副画和五个青花瓷瓶,是家里唯一没有被鞑子打烂的东西,他就想拿到大同镇的当铺给人看看,是否能值几个银子。

    农历已经进入九月,天气不再像前二个月那样的闷热,所以秦岭和牛蛋两人走在路上,有一种秋高气爽的感觉。

    “秦岭,这些东西真值钱吗?能够买一条猪蹄吗?”牛蛋一边走,一边对旁边的秦岭不断的询问道。

    原来在来之前,秦岭答应过他,只要把东西卖了,就给他买一条猪蹄吃。牛蛋长的壮,吃得也多,每顿饭,杂粮馍吃十几个都不觉得饱,因为太没有油水了。

    以前因为秦岭家富裕,总是给牛蛋带各种吃食,他这才没有发育不良,没有穷人家孩子那种面黄肌瘦的样子,才能长得如此牛高马大,力大无穷,但是这几个月,秦岭家也破败了,再也没有能力接济他,相反这段时间,秦岭还经常去他家里蹭饭,所以牛蛋已经一连二个多月没有沾一点点油荤了。

    今天早晨他来找秦岭玩,一听秦岭要给他买猪蹄吃,二话不说,背起五个青花大瓷瓶,跟着秦岭就朝大同镇赶来。秦岭仿佛感觉自己回到了孩童时期,一路上跟牛蛋打打闹闹,追追跑跑,也没有感觉累,刚过中午就看到了大同镇的影子。

    “牛蛋,我们再加把劲,一会进了城,先去喝碗羊杂汤解决肚子问题。”秦岭摸了一下自己上身搭护里的一百多文铜钱,开口对旁边的牛蛋说道。

    这一百多文铜钱是秦岭从管家赵六的尸体上找到的。

    “羊杂汤?”

    咕咚!

    听到羊杂汤,牛蛋猛咽了一阵口水,随后大步跑了起来:“那我们快走吧!”

    “我靠,你慢点跑,等等我!”秦岭刚说完羊杂汤,就看到牛蛋大步流星的窜了出去,一愣神的功夫,只剩下了一个背影,于是他急忙喊叫着,同时急追而去。

    “唉,在这个吃不饱的时代,肉汤的威力果然是无穷的。”

    等跑到大同镇城门口的时候,牛蛋停了下来,怯生生的看着高大的城门和城门口的兵丁,愣是不敢进去,他毕竟才十三岁,还是第一次来大同镇。

    五分钟后,秦岭才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推了一下发愣的牛蛋,说:“走啊,发什么呆。”

    “哦!”牛蛋憨憨的应了一声,随后小心翼翼的跟在秦岭身后,与他人高马大的外表,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

    秦岭虽然瘦弱矮小,但是灵魂毕竟是一个二十六岁的成人,所以虽然震惊于古代城池的厚重和巍峨的气势,但是表情却很淡定,不紧不慢的带着牛蛋朝着城门走去。

    他也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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