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又过了半个漏时,克恩特弯着腰来到了外城墙下,他警惕地观望四周,确信四下里没有人后,便抛出一根绳索,强索尽头的短钩正搭在城墙的垛口上,他正要攀墙而上时,“月殒”却发出了一丝微鸣,似在示警。他情知不妙,连忙松开绳索,一个侧身,向后连退十几步,耳边就听到一阵利箭破空的呼啸声,一支黑漆漆的弩箭“嘟”地一声牢牢地钉在了城墙上,箭尾的白羽还“突突”地颤个不停。
一个四十来岁的光头男子从黑暗中跳了出来,满脸横肉颤成了一朵菊花,舞着一柄狰狞的巨斧欺身而上。
克恩特不及思索,慌忙举起巨剑格挡,只听“当”的一声脆响,斧剑相交,光头的巨斧竟是应声而断,克恩特也是一惊,“没想到,老家伙留给我的竟是一柄利器。”
“哈哈,小伙子,有两下子,没想到这么近距离的偷袭还让你躲过去了,不过不要紧,你一定会死在这儿的,迈萨普少爷可是出了五万金玫瑰的悬赏,老子不管怎样也不能让这么一大笔钱从眼皮底下溜走,便宜了其他的佣兵。”光头随手扔掉了巨斧,从腰间拔出一柄细刺剑,再次缠身攻上,他果然是有备而来,连兵器都准备了好几件。
“拼了。”克恩特知道不能久战,该死的迈萨普,竟然落井下石,他竟然早就安排了人手,那么今晚的事一定和塞弗尼斯脱不开干系。或许,塞弗尼斯知道些什么内幕。
只是一切来不及容他细想,光头的细剑再一次刺到面前,克恩特双手合剑,一划一挡,细剑在巨剑上打了个颤,竟斜斜弹起,直奔克恩特的双目。
“好身手。”克恩特不由大惊,他此刻的本领已非昔日可比,近一两个月,斯蒂芙妮对他的残酷折磨,已将他的基本功打得无比扎实,一般的武士已然不放在他的眼中。
他已经看出,这个光头表面上粗粗拉拉,实际上却是个精明人物,一柄细剑使得风雨不透,任谁也很难想象,一个满脸横肉,五大三粗的大块头,竟是擅长这种细刺剑,他应该拿着斧子,棱锤什么的才象个样子。
克恩特焦急万分,没想到在这碰到一个硬茬,他可没时间在这里硬耗。这些佣兵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一旦时间拖的太久,近卫军也好,贵族的私军还有那些自诩正义的教廷骑士都不介意伸手捞一份功劳,那可就麻烦了。
偏偏眼前这个光头颇为难缠,一柄刺剑绕来绕去,再不跟自己的兵器相撞,克恩特一个不小心,左肩上被他刺中了一剑,鲜血“噗”地一声喷了出来。他“哎哟”一声,动作略一迟缓,光头又连续抢攻了几剑,克恩特的身上又添了几个口子,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
“这是个高手。”克恩特立刻有了觉悟,这个光头对人心算计的极准,先射了一箭,让人以为他是一名射手,然后又拿出一柄巨斧虚张声势,使得自己以为他力量极大,技巧一定不足。在这种错觉下对他放松了警惕,其实他却是一个剑术高手,用剑的技巧极为老辣,一柄刺剑犹如毒蛇,不离克恩特的要害,瞅准机会就会给克恩特添上一个小小的伤口,运剑如风,却不露出丝毫斗气,已然是斗气内敛的高阶武士。
克恩特不由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自己一开始就用巨剑截断了他的大斧,不然,若是斗上一阵,待自己生出轻视之心,那时,他再换上细剑,很可能一剑之下自己就会饮恨当场。
放眼帝都内,能有这种心机的高手也没几个,看着光头满脸的横肉,克恩特忽然想起一个人——血豹古力斯,一个在佣兵界臭名昭著的混蛋,只要有钱,他什么人都杀,无分老幼妇孺。
克恩特的心渐渐凉了,这头血豹出了名的不讲路数,杀人手法不拘一格,让人防不胜防。
据说一次为了刺杀帕提亚王国的一位将军,他挖了一条地道直通对方房子下面,潜伏了三天,一剑将对方刺死。还有一次为了三百个金玫瑰,他在长街上扮作一名乞丐,在目标经过面前时将一支浸毒的匕首插进了对方的心脏。
其他诸如撒迷烟,打闷棍一类武士所不耻的手段,他全都干得出来,只要能达成任务,他根本不在乎什么技巧、名声之类,而且他下手狠辣,极为残忍。
“不能久战,得赶紧走。”克恩特已经能看到有城卫军被引过来了,自己根本不是血豹的对手,再战下去,就会被团团包围,到时候,自己有天大的本事也走不了,想到此处,他有了决断。
他低喝一声,巨剑狂舞,不顾迎面刺来的细刺剑,以千钧之势劈向古力斯,拼得受他一剑,也要古力斯命丧当场。
血豹古力斯也没想到克恩特会不顾生死的拼命,他可是来赚赏金的,不是过来玩命的。克恩特若是不拼命便是死路一条,他血豹可有大把的金狠和妖妻美妾,可不能陪着这小鬼玩命。
他的细剑固然能刺伤克恩特,但是克恩特那柄表面上锈迹斑斑的巨剑却会把他一分为二。
血豹慌忙之际,将刺剑撒手掷向克恩特,胖大的身体打了个转,借势一跃,纵身而出,接连后退了十几步,避开了克恩特自杀式的攻击及后续的杀招。
不过血豹古力斯马上就后悔了,克恩特并未象他所想的那样,会施展什么高明的剑术,或连续砍他几剑什么的。就在血豹古力斯转身、跳跃、后退十数步的瞬间,克恩特的身体却轻轻巧巧地飘浮了起来,他没去抓先前抛掷的绳索,而是甩出一柄缠着银丝的匕首,绕在了垛口上,用力一拽,借力翻上了城头。
“靠。”古力斯暴了句粗口,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情报中的这个蹩脚的骑士还会点魔法,“这些贵族真是闲极无聊,居然真有人玩什么魔武双修的路子。”
“难道这个小家伙是个魔法师。”血豹一下子谨慎起来,在黑暗中追击一名魔法师可不是件愉快的事,弄不好会丢掉性命,巨额的财富虽然诱人,但如果没命去拿,一切都是空的。
“不对。”如果是魔法师就不会只使用“风翔术”逃命,应该使用一些类似冰锥、风刃、火球之类的攻击性魔法,而不是被自己压着打,应该是借用了某种道具才达到这种效果。
不得不说血豹的逻辑很正确,他的猜想已经接近于真实的答案,克恩特逼退血豹后,马上就开启了匕首“残星”上的飘移术,本来他是不想过早暴露实力,不过再不用的话恐怕就会被赶过来的城卫军困在城内,这才冒险一试,借助月殒的力量和诺莱德恩对匕首的改造,效果竟出奇的好,几乎没有任何迟滞,他便登上了城头。
就在血豹迟疑不定的时候,克恩特已经翻过了城墙,落在了城外,他紧跑了几步,溜进了路边的森林中,他打算利用夜色与森林的掩护,摆脱掉血豹的追击,他在赌,赌血豹这个佣兵界的老手,绝不敢在黑夜中追进密林。
血豹古力斯不再乱想,管他是不是魔法师,就算他会魔法,也是个蹩脚的法师,死在自己手的魔法师没有一百也有八十,难道还怕了一个毛孩子不成。一切先追上克恩特再说,可当他翻过城墙,却正看到克恩特冲进密林的身影,不由大骂起来,这个贵族无赖,居然想在密林中伏击自己。
不过很快血豹就大笑起来,“你小子再狡猾,终究是要往海边走海路离开的,难道怕你跑了不成。”古力斯毫不犹豫,沿着大道向海边奔去……
第四十四章逃亡(中)
“这只狡猾的血豹,果然走了。”克恩特紧盯着林外的动静,见血豹远去,不由叹道。
看着古力斯沿大路追向海边,克恩特长出了一口气,他收起紧握着匕首,背上大剑,准备穿过密林。
其实,若是血豹敢冲进树林,克恩特必定从暗处出手偷袭,以他如今对“残星”的熟练掌控,即便是以血豹古力斯的实力,不死也要重伤,一举将他除掉。
只是血豹经验丰富,并没有追入林中,他笃定了克恩特一定会从海边乘船逃走,脚下不停,朝着克恩特必定会去的港口奔去。显然,那里是逃出帝国的捷径,恐怕不仅是血豹,还会有更多的人在那里等着截杀克恩特。
克恩特也是无奈,明知道血豹会在港口堵截自己,但除了去海边,却无路可走。不过,一旦到了海边自会有船上的人接应,那时自己人多势众,也不惧血豹的追杀。
克恩特在密林中小心地前行,这里虽是帝都郊外,但森林中也时不时的会蹦出些凶猛的野兽,若在往常,这也不算什么,毕竟野兽不是魔兽,以克恩特的本领,却也不惧。但眼下若是搞出什么大动静来,一旦被人警觉,就会惹来一堆麻烦。
克恩特小心翼翼地绕过一条双头蛇的巢穴,免得打扰了他的好梦,却迎面磁上一只觅食的野猪,黑黑的皮肤长着一身鬃毛的野猪瞪着两只大眼睛,龇着獠牙,似乎把克恩特当成了一顿美餐,克恩特情急之下把手一扬,“残星”脱手而出,正钉在野猪身上,野猪哀嚎一声,扑嗵一声倒在了灌木丛中。
响声惊动了正在梦乡中的双头蛇,他扭动着腰肢,一步步滑了过来,发出“沙沙”的声音,鲜红的长舌吐出一尺多长,身子呈螺旋形盘了起来,尖尖的蛇头正对着克恩特,似乎是在示威。
“不好意思,这头猪归你,我马上走。”克恩特连忙摇手示意,指了指野猪,又指了指双头蛇,示意自己不会将野猪侵吞,双头蛇总是成群而居,如果杀死一条,就会引来数十条,这对于急着逃难的克恩特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双头蛇似乎有所意动,“沙沙”地吐着蛇信,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克恩特,身子游到了野猪身边,嗅了嗅,似乎很满意,他收回了蛇信,点了点头,示意克恩特赶紧滚出他的领地。
克恩特不由头皮发麻,他不想多生事端,见双头蛇没再吐蛇信,知道自己可以走了,连忙后退几十步,拔足向密林深处狂奔,他以前常来这打猎,熟悉路径,知道越过前面的小溪,就有一条穿过密林到海边最近的路。他穿过一片灌木丛,在一个小丘上稍事休息,略微包扎了一下被血豹刺伤的左肩,和身上几处细微的伤口,就冲到了林中一片沼泽地的边缘上。
这片沼泽地有宽一千码,长约两千余码,是这片密林中最为难行的一段,若是在以前,克恩特只能绕行沼泽,从右边的一条小路穿过,不过那样的话当他到达海边时,恐怕只能面对血豹的“盛情款待”了,不过现在完全不同,他可以使用“残星”所附带的漂浮术,直接从沼泽上空飞过,而面具“月殒”更能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就在克恩特准备从沼泽上飞过时,黑暗中发出了几声凄厉的怪叫,一根白骨森森的骨矛凌空飞至,竟是迅疾如电。
克恩特听到叫声,便知道不好,没想到在密林中还有人拦截,他连忙纵身后跃,一道白光擦身而过,那支骨矛紧贴着他的身子飞了过去,落在了沼泽中的烂泥里。
“什么人。”克恩特的脸色凝重起来,能够使用骨矛,如果不是死灵法师,就有可能是修炼黑魔法的黑法师。
若是黑法师也就算了,虽然黑魔法师并行事怪僻,但还是被魔法公会所承认,而死灵法师,却是大陆公敌,不管是教会还是魔法公会,都一致裁定,修炼亡灵魔法的法师,一经发现,立刻处以火刑。
而大牧首就居住在康斯坦丁堡,在这里居然会有死灵法师出没,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如果他不是脑子有问题,就一定是本领高强,根本不惧怕教会的力量。
一阵桀桀地怪笑声响起,一个穿着黑色法袍,戴着兜帽的法师从大树后显出了身形,他擎着一根骷髅法杖,怪声笑了笑:“小子,你最好扔下武器投降,不然的话,一会儿我把你炼成僵尸,可有你好受的。”
他话音未落,法杖顶端的骷髅头中冒出一缕绿光,自林中的泥土地上冒出了一具巨大的骷髅兵,他一手持弯刀,一手持盾,眼中闪着绿芒,迅速地扑向克恩特。
在爱妮维尤丝的幻境中,克恩特曾和骷髅兵交过手。知道这种不死生物不仅行动迅速,而且骨架结实,即使砍掉他一条胳膊或者大腿,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砍掉对方的头颅。
而且,骷髅是不死生物,除非用钝器,比如棱锤巨斧,将他打得稀烂,否则就无法从真正意义上消灭他,即便砍掉他的头,他也照样能挥舞着刀盾攻击,是一种极其难缠的生物。
克恩特不敢怠慢,抽出巨剑,猛力砸向骷髅兵的腰部,他算计的极准,只要将他从中间砸断,就会使骷髅兵失去战力,只不过,他这个想法落空了,“当”地一声,骷髅兵挥舞着巨盾,架住了他的巨剑,巨盾的上面被砍出了一道凹槽,竟然未裂。而另一只手的弯刀,却自上而下劈了下来。
“好强的力量,好快的速度。”克恩特暗惊,这个骷髅显然是经过了强化,以自己的力量,竟然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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