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轻呼了口气,可怜起这对儿可怜的爱侣。
欢乐总是短暂,相聚总有离别。克恩特拢起衣衫,轻轻把斯蒂芙妮扶起,抚摸着她光洁的肌肤,在她耳边呓语,一件件将她的衣服披上。
“芙妮,等我回来!”
“嗯。”斯蒂芙妮有些无力,显然刚才被摧残的不轻。她咬了咬牙,在克恩特的身上狠掐了一把,“小狐狸,你要是敢不回来,我一定抓住你的灵魂,直接炼成不死生物!”
这句话着实吓人,可是字里行间的爱意却是一览无余。
克恩特收拾了一下,一只手环住斯蒂芙妮的纤腰,两个人就坐在芦苇丛边,看着夕阳的景色,相互倾诉着离别的衷肠。
当天色完全黑下来时,克恩特迈开大步,牵起坐在芦苇边上的小丫头,一路向西走去。回首间,斯蒂芙妮依旧立在芦苇丛中,盯着他们的背影痴痴而立。
克恩特甚至还能看到,她脸上泪水的反光。他硬起心肠,不再回头,大步向着远方前进。
他多想停下脚步,甚至跑回去,抚平斯蒂芙妮脸上的泪痕。对她说一声,跟我一起走,或者干脆留下,陪着她一直呆下去。
可是理智却让他选择离开,他不带她走,虽然斯蒂芙妮不惧危险,可是她的一举一动,都会引来帝国的走狗。克恩特也不能留下,因为用不了多长时间,那些在斯蒂芙妮身边的探子,就会发现他的形迹。
路,就在前面。只能向前,向回走,就是万劫不复。
帝国的压力犹如一块大石,牢牢压在克恩特的心头,压得他喘不过气,使他根本不能和斯蒂芙妮团聚。他心里暗自立誓,此去冰原,一定会找到家族的力量,把帝国这块大石搬开。不,是把这块巨石砸得粉碎!
当斯蒂芙妮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时,克恩特和小爱妮两个人,便离开了坎拉诺湖古战场。他们也没回弗什城里,直接顺着大道一路向西边的帕提亚王国前进。
既然该见的人已经见过了,还回去做什么?
立在一座小山上,望着逐渐清晰的帕提亚边界,克恩特豪气顿生。
“只要穿过帕提亚王国,便是大陆的西海岸线,在那里,咱们便可以上船直接去蛮荒大陆。”他把小爱妮抱在怀中,向她叙述着自己的想法。
小爱妮却是做了个鬼脸,“从这里去海岸线还有好远,你还是想想,怎么能不被人发现。还有,咱们的钱袋快空了,得想些办法。不然的话,咱们只能饿肚子了。”
她掏出了士瘪的钱袋,在空中摇了摇,向克恩特打了个手势。
克恩特一滞,对于钱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有太多的概念。就算他流落金橡湾最落魄时,也没缺过钱花。
这时怎么回事?他刚想发问,却看到了小爱妮气鼓鼓的气色,这才明白,问题出在了自己身上。
原来他离开卢克的大营时,走的实在匆忙,根本没拿多少钱上路。而一路上花钱,他又有些大手大脚,这么一来,钱袋不瘪才怪。
不过对于这种问题,克恩特也从不当回事。没钱么,有什么了不起的,做一笔生意就好了。
他已经想好做什么生意了,当然是无本生意最好做。山贼,山贼这份有钱途的职业好啊,不仅赚钱快,而且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只要在山林中坐上一整天,遇到有过路的倒霉鬼,做上一把。把人敲晕,把钱财全部掠走就是。
当然克恩特不象某些山贼,杀人掠货。他的心思,钱是一定要抢,人是不必要杀,只要打晕就行了。
听了克恩特的计划,小丫头撇了撇嘴,这个家伙,没什么正经主意,净干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只是,山贼也是一份职业啊!
总比两个人饿死的强。
就这样,一个半大小子,一个半大丫头,两个人合伙做起了没本生意。两个人各抄枪矛,在树林中逡巡,寻找着合适的目标。
一上午下来,风鹿野兔山鸡什么的打了不少,就是魔狼也放倒了几只,可是人,却是一个也没见过。
这让两个人有些懊恼,虽然没饿着肚子,可是生意却根本没有开张。两个人总不能挑着野兔山鸡什么的去卖吧,又不是猎人。再说那些东西能值几个钱,连路费都不够。
魔狼的魔核,也换不到多少,要是能一直猎取魔核,那也要十几天的时间,才能凑足两个人的路费,那样做,实在是太不明知。
小丫头提议,干脆进城去抢!
克恩特一头冷汗,这个办法成功率倒是挺高,可是真要在城中做岸,恐怕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帕提亚王国的城邦中,不知道有什么高人,万一惹出祸端,反而不美。
就在两个人犯愁的时候,不远处树叶沙沙声响。克恩特连忙一拉小丫头,潜进了树丛中。
他轻轻扒开树丛,小声对小丫头说道:“有人来了。”
第十九章被栽赃了
克恩特话音未落,顺着山边的小路上,吵吵嚷嚷地过来了几个人,一个个带着梭枪长剑,象是进山打猎的猎人。
这让两个人非常无语,这结猎人一般都是穷鬼,没几个有钱的主儿。这跟克恩特和小爱妮的发财大计有点挨不上边儿,就算劫了这些人,也弄不到几个钱。
“真背!”克恩特暗自叹息,怎么连打劫也这么费劲。
他有些垂头丧气,远处走过来的一群人中,有几个身材魁伟的大汉,正拿着梭枪拨拉着草丛,看来是在寻找什么草药。
眼前这些人,怎么看都不是有钱人,克恩特也真没心思对付他们。他搂着小丫头,慢慢向密林中退去。
他刚走两步,就听到人群中一声暴喝,“谁呆在里面鬼鬼祟祟的,快点滚出来!”
克恩特吓了一跳,连忙拔出匕首,侧身倚在大树边,做好全力一搏的准备。
他自忖自己掩饰的很好,可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了。看来这群人里一定有高手,自己应该小心为妙。
就在他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黑色的身影从一块巨石边慢慢站了起来。他举着双手,哆哆嗦嗦地喊道:“别误会,我只是在这儿稍事休息,没有打搅各位的意思。”
克恩特一愣,他没注意到,巨石后面还会有人。
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全身裹在淡紫色的丝质长袍里,一只手上还拿着一根弯曲的手杖。
他心里不由翻了一下,这个人呆了那么久没被自己发现,看样子绝不是普通人。
“你是干什么的?”几个人上下打量着男人,一个个就象恶狼看到了绵羊。看他们的眼神克恩特就明白,这些人心里八成都在盘算着,要不要客串一把强盗。
他心里暗笑,自己这个强盗还没开张,就有人来抢生意了,这职业还真有前途。
只是这块肉,似乎不是那么好啃啊。
克恩特没出声,示意小爱妮不要说话,他不明白这个中年男人想干什么,决定观望一阵再说。
“嘿嘿,老先生,你这是要去哪儿?”出乎意料,几个猎人的语气倒是颇为和善。
只是这种和善在克恩特看来,不过是恶狼露出爪牙前的试探。
紫袍男人轻声叹了口气,似乎提起了一件难事,摇了摇头,没有多说什么。
“高手!”这是克恩特的第一直觉,真正的骗子,总会欲擒故纵,吊足人们的胃口才会下刀子。
几个猎人果然上当,互相对视了一眼,一个鼻尖上长着黑痣的家伙分开众人走到队伍前面,头上的红头巾格外的显眼。
“老先生,我们是附近的猎人,要是有什么难办的事情,不妨说出来,我们大伙儿或许能帮得上忙?”
他们开始下套了!克恩特心里一紧,这几个猎人,显然是盯上了老家伙。看他一身丝袍,就知道老家伙的富足了,丝织品可是从遥远的东大陆进口而来,这种东西的价格堪比黄金,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
老家伙可不是肥羊,而是一条恶狼。克恩特暗暗替这几个猎人悲哀,连人都没看准,还做的什么生意?
他留神了老家伙的手杖,虽然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是克恩特相信,手杖十分坚固。而且它的尾端,一定会弹出某种锋刃,在敌人一不小心时,给人吃一个大亏。
紫袍男人用手杖轻轻敲击着地面,顿胸捶足的喊道:“天啊!为什么这种事发生在我的身上!这可怎么活!”
他哽咽着,断断续续地向几个猎人诉说着自己的经历,手杖不停地在地面上敲击。
老家伙的故事非常简单,他是一个小村子里的人,家里有些田产。最近,听说王城内有一个商会正大肆募集资金,听说能够赚到大钱,他便打理起全部资金,打算到王都碰碰运气。
“你说的是黑月公会?”几个猎人都变了颜色。
“是啊,那些黑心肠的家伙,他们说,只要我把钱给他们,八成的利润,两成的风险。我一时头晕就信了他们,没想到这才几天,那些人就跑了个干净,一个铜子儿都没剩下!”
“你也被骗了!”几个猎人对视一眼,不由得一起苦笑。
克恩特在树丛中暗自纳闷,不知道这老家伙在说什么,可是从猎人们的反应来看,他们显然是极为清楚的。
黑月公会又在搞什么名堂?克恩特对老头子所说的话上了心。从他话中听出,黑月公会正在做的事情,似乎和金橡湾商会的长期计划差不多。
不好!他心正暗自警醒,不管黑月公会的所在所为是有心还是无意,都对自己的长远计划产生了不大不小的影响。
无疑,黑月公会此举,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金橡湾商会的业务开展,也就影响着自己的复仇计划。
他提了提耳朵,把身子伏得更低了一些,仔细观察着树林中几个人的一言一行。
“算了,老家伙,那些黑心肠的人,咱们惹不起,只要以后不再上当就成了。”几个猎人放弃了在老家伙身上大发一笔的计划,这老头子从上到下,除了丝袍和手杖外,看来是榨不出什么油水了。
跟黑月公会做交易的人,会被榨得连骨头渣都不剩的!这已经成了附近人们的共识,眼前这个老家伙,还能有这么一身华贵的行头留在身上,已经是不可思议了,别指望还能抢到其他什么?
“咳,我这把老骨头,不想埋在故乡之外,几位能不能帮个小忙?”说着,他平端起手杖,掏出一柄小刀,在手杖上划了一下。
“锃!”地一声,手杖外的木皮一下剥落,随着木皮落下,竟是金光耀眼。“老朽身边也就只剩下这根金手杖还值点钱,几位要是能给我十个金玫瑰的路费,我就把这根手杖转让。”
几个猎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贪婪的眼神一齐盯住了手杖。金的?几个人不由同时涌起了疑问。他怎么不去城中的典当行去典当掉?会有这种好事。
还有人就想动手硬抢。能抢到手的东西,何必要拿钱去换?
猎人们互相用眼神传递着信息,摸不准这老家伙的心思。这件事透着诡异,怎么着都不合理,这老家伙的话,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
见几个猎人不信。老头子连忙把手杖放在了一个人的手上,大声说道:“这根手杖货真价实,几位不妨验证一下,绝对是纯金打造,我是怕进城后再被城里的黑心商人所骗,所以才不敢去了。大家有疑虑不错,但黄金总是做不得假的。”
不错,再怎么不合理,黄金总是做不得假。几个猎人暗自点头,接过手杖,几个人在手里掂了一下份量,沉甸甸地,是黄金应有的份量。
这下,几个猎人放心了。黄金既然没有假,那接下去,就是考虑是明抢,还是花钱买的问题了。
克恩特心下疑惑,这老儿玩的什么把戏?怎么做起推销来了?
他可以肯定,这老家伙一定是有阴谋。可推销一根金杖,能折腾出什么?更何况,一根纯金手杖只卖十个金玫瑰,傻子都知道这里有问题。这几个猎人还用讨论?
贪婪!真是我最爱的原罪啊!克恩特脑中忽然出现了这句话,他已经不记得这是谁说过的了,这句话被无数人传唱过,但世人中,又有几人能够看透,不贪不燥?
“嗨,老头儿,六个金玫瑰,不卖拉倒!”还是那个鼻头上有一颗黑痣的家伙开了腔,几个人商议的结果,是低价买进。明抢虽然省事,却会留下后遗症,但要杀一杀价钱。
老家伙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显然非常肉疼,他脸上的肌肉皱成一团,苦思一阵,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长叹一声,一拍大腿,喝道:“罢了,我老头子的命不好!先是遇上黑月公会行骗,在这个小树林里藏了好几天,也没个识货的。赔点钱就赔点,只要能回到家乡,安葬在故土就知足了!”
一个猎人取下钱袋,拣了六个硬币,扔给了老头子。他把硬币紧紧攥在手里,跺了一下脚,恨恨地说道:“黑月公会这些渣滓,老子以后决不再跟他们谈生意了。”
说完,他便迈着碎步,向着远方蹒跚而去。
克恩特觉得蹊跷,事情就这么简单?不对,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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