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之武炼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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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之武炼天荒-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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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呼吸之间,心念电转,想到这里,胡扬自然是要婉拒她的好意:“谢大王关怀,一直跟随在大王身边固然很好,小生本当求之不得,但小生以前读书时看过两句名言: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这大风原固然危险重重,但武道之路,本乃逆天行事,得常人没有之本领与寿命,理当面对常人不有之凶险与危难。所以,大风原虽险,小生却是不怕。”

    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小生与狂风部袁清统领有点交情,小生便先跟袁统领做个部下、出门干活,待到以后小生能堪大用,再来大王跟前做事。小生说过,要把本事练好,将来要辅佐大王威震天下,唯我独尊!神威盖世,一统江湖!”

    女大王听他说完这一套,更是满意了,笑的花枝乱颤:“好哇、好!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说得好!老娘就等着你去练本事,将来帮助老娘威震天下、一统江湖!不过,你今天把姐姐我的桌子、凳子全都砸了,怎么赔我?先来给姐姐捏捏肩膀算是利息吧,以后再还本钱。”

    胡扬搞不清楚这娘们儿为什么总是把“老娘”和“姐姐”的称呼同时用在自己一个人身上,而且还自然而然,那不是一辈儿的、是母‘女花呀!这么重口?再说那桌子、凳子都是你自己砸的好不好!也是你自己要我打你一拳的呀?果然,女人是不会讲道理的,这跟漂不漂亮无关,若说有关,那也是越漂亮越不讲道理!

    胡扬给女大王捏了半个时辰肩膀,她竟然又睡着了。从女大王那里出来,胡扬心里一直都在想着这女大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女人看起来似乎大大咧咧,又似乎精明到无所不知;似乎很有山大王的粗豪风范,气质却又很是高贵,隐隐然似乎出身不凡;言行很有江湖气,却又偏偏那么魅惑;看起来似乎很闲,却又似乎很累;看起来放‘荡不羁,却似乎只是表象;似乎御下很有威严,看起来却又心地不坏。就因为一个死去的小春子,转而就对自己很好,但若说全是因为那小春子,却又不像。想不明白呀不明白,女人就特nnd复杂!

    胡扬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去了袁大统领那里,就要跟着袁大统领混了,关系不搞好怎么能行?这不是小爷该有的风格!该划拳划拳、该喝酒喝酒,然后还有个重要事情要办。这手头紧的已经不能再紧了,关键是没衣服穿,去找大统领借点钱花差花差,以后出去干活捞到肉了,直接扣出来就是。捞不到肉?那一般都是统领的问题!

    去到袁大统领处,当然是要喝酒,但大统领今天很是克制,说不能喝醉。以前跟胡扬划拳,都是输一次喝一碗,他自己劝自己喝。但今天输一次他只喝一口,一碗要喝十来口才喝完。反倒是胡扬很想喝酒,好不容易输一拳后,就咕咕嘟嘟喝一满碗,只把大叔急的大嘴吧嗒个不停,却硬是忍住不多喝。

    胡扬追问之下,袁大叔才说今天可能有鸟回来。有鸟回来是什么意思?就是肥羊情报的意思。

    有鸟回来虽说是一句强盗切口,意思是说有肥羊消息传回来了,但鸟却是真正的鸟。大叔说的鸟是一种隼,名叫蓝电隼,这蓝电隼是一种相当高级的传信工具,是个好鸟,很难得的鸟。据袁大叔说一般的见风扯是没有的,大部分都只有铁鹰、青雕、追风鸟之类的传信鸟,行话称为飞毛。

    而这蓝电隼同为飞毛为什么格外珍贵呢?因为它有三大珍贵之处:一就是速度快,名字里面带个电字不是白给的,据说血脉纯、开启灵智时间长的蓝电隼一天可以飞行一万八千里甚至两万里,当真是快如闪电。

    二大珍贵之处就是传信安全,因为蓝电隼飞的高、速度快,而且毛色跟天空的蓝色很接近,具有隐身效果。一般的队伍用飞毛拦截传信蓝电隼时,要么那拦截的鸟没它飞得高、追不到,要么没它快、追不上,要么干脆就没发现。再说就算拦住了,也不一定打得过它,蓝电隼的空中战斗力很是强悍,一般只要修炼到妖尊境的蓝电隼就很少有飞毛能跟上它的速度与战斗节奏。

    第三大珍贵之处就是灵性高,而且忠诚。在平时不需要送信时,它自在附近空中迅游猎食,需要时只需用哨子或其他音源发出它认可的声音暗号即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蓝电隼只要开启了灵智即可听懂人言,而且记忆力很强,可自主分辨大部分敌我关系,规避大部分危险区域,非常可靠。

    胡扬大感好奇,追问道:“袁叔,这蓝电隼这么珍贵,为什么不多养一些?为什么其他人就不养?而且我看你们骑的马也不错,是不是其他人也没有呢?”

    袁大统领说道:“你小子知道个屁!这蓝电隼最是不好捕捉,而且生养能力不足,养这种飞毛战宠最是耗费功夫财力。虽说传信可靠,却在实战上帮不上大忙,一般小势力养不起也没必要,养几只青雕、铁鹰、追风鸟之类的飞毛也能将就着用,大不了就多送几波信就是了,而且信也可以用暗语来写,就算被人截走也无妨。”

    袁大叔喝了口酒,继续说道:“我们大风军骑的马都是纯血的天煌妖马,是天煌大陆最好的几种马之一,开启灵智即可日行一千二百里,修炼到妖尊境即可日行五千里以上。包括那拉车的荒牯也是珍贵异常,荒牯力大,一头荒牯可拉车载重两万多斤。虽说不似天煌妖马那般快,却也可日行一千里以上,妖尊境可日行三千五百里,而且耐力持久,又可用于战阵冲杀,乃是军中之宝。”

    胡扬又好奇问道:“袁叔,这些都是从肥羊那捞肉顺带捞回来的?”

    袁大叔似乎面色有些羞惭,接着恼羞成怒:“你小子说的这般简单,你去给大爷捞几头妖马、荒牯回来看看!有妖马、荒牯的肥羊岂是轻易就能圈得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说话不过脑袋想想!狂风军团开工以来三年多,连根荒牯毛都没捞到,你小子能圈到荒牯?”

    胡扬心道这哪跟哪啊?我也没说过我能圈到荒牯哇?果然浑人一个!但却一点都不怕他,又问:“袁叔看你这话说的,小子都还没开张呢,哪里圈荒牯去,这不是跟袁叔你请教么!袁叔你喝口酒,跟小子说说那荒牯到底哪来的?”

    你这是捕快查案?

    袁大叔气得又是一阵吹胡子瞪眼。
第三十二章 往事
    第三十二章往事

    话说胡扬把那袁大统领气的吹胡子瞪眼,还是要问他那荒牯是哪来的。

    袁大统领很不好意思的一阵支支吾吾之后,才说是大王弄回来的,不光只是荒牯,还有天煌妖马、蓝电隼、其它战宠、荒牯车、高级武兵、战车等武备,数量皆为两千人标配。

    这些武备究竟值多少钱没人知道,因为比如那妖马、蓝电隼、荒牯都是属于拿着晶石也买不到的宝贝。

    女大王三年前来到大风原,最初只有六个人:她本人、秦碧儿、秦翠儿、秦三、秦四、小春子。女大王最初是做独龙的,但她打劫不光劫财,还劫人,当然人要是她能看上眼的。

    劫财的时候看上人了,就逼着人也跟她走,还要用武道之心对天起誓跟随,终生不得背叛。后来,大王越劫人越多,就慢慢成了这两千多人的队伍。

    胡扬有些不解,问道:“大王劫人的时候,不答应不就好了嘛,反正财物已经被劫了,总不会人也杀光吧?她又不是杀人狂,怎么说也不会凶残到斩尽杀绝!”

    大统领不知为何又上火了,怒眼圆睁,骂道:“你小子晓得个鸟!你不答应?打到你死去活来答不答应?那时她身边还有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呃,似乎脸跟你长得还挺像。谁若是打死也不答应,她就威胁说把人弄成太监。你答不答应?”

    胡扬这才知道为什么女大王老是拿命‘根‘子威胁自己,熟能生巧嘛!那两个小丫头估计也是跟她们大王学的,千娇百媚却残暴无比,苦了小爷竟在她们的摧残下活了一个多月、竟还挺过来了,小爷自己都佩服我自己!

    “袁叔你这话说的对,男人不管如何都得把根留住,若是大王那般威胁我,小子肯定第一个答应,根本不用打。但若是以后让我做牛做马的话,再走也不迟嘛。”

    胡扬本性暴露无遗。同时心道我早就已经答应了,而且还是答应做奴才。

    “你小子以为以武道本心对天发誓就那么简单?除非是那种说话如放屁的天生奸人,谁敢对心誓马虎?一旦违背,谁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发作、成为心魔,所以又叫做心魔誓。武者心魔一旦作怪,轻则境界不得寸进,重则走火入魔而死,乃是关乎性命的大事。”袁大叔解释道。

    他听完大吃一惊,那小爷岂不是要做一辈子奴才?

    小爷还在拍那娘们儿马屁时说过以后要帮她威震天下、一统江湖,这牛皮吹得收拾不住啦!

    天大的心魔哇!

    回头一想,好像自己没发过誓,说说应该没事的吧?

    幸好哇幸好!

    “小子看袁叔你是个大大的高手哇!以前肯定是独龙一流的大人物!跟小子讲讲你以前的英雄事迹呗,小子也好长长见识,学他个一星半点。”他知道袁大叔肯定在大王面前吃过亏,不敢再直接追问、不给他面子,转而拍他马屁,准备一点点把真相套出来。

    “大爷一看你小子就没憋什么好屁,你以为拐弯抹角的套话大爷不知道?但大爷不怕你知道,说出来也没什么丢脸的,大爷我跟大王比武输了……”

    胡扬对那女大王的光辉历史非常感兴趣,而袁大统领也是个直性子,加上对他有些喜欢,便把故事直接讲了,包括他自己在大王面前吃瘪的那一段也没遮遮掩掩。

    原来这袁大统领不是人族,他是长臂族,属于天煌大陆的巨灵遗族之一。

    袁大统领原是大风原上有名的独龙,纵横大风原十几年,人送外号袁大马棒,威名赫赫,肥羊闻之丧胆,无数次跟其他独龙火并也是赢多输少、没怎么吃过大亏,算得猛人一条。

    三年前,女大王来到了大风原。同行只有六个人:女大王本人、秦碧儿、秦翠儿、秦三、秦四、小春子。除了小太监以外,五人都不是庸手,就连那两个双胞胎丫头也是修炼合击秘术,可力敌武皇,而那秦三和秦四更是两个中阶武帝。

    这女大王打劫不同一般,不但劫财,而且劫人。先是劫了几个小商队,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做了几票大的,劫得财宝无数,人也劫了不少。于是便开始专门打劫那些有名气的、有实力的强盗头子,一旦圈住,就连宝带人一锅端,很快便组建起了几百人的队伍,成了见风扯。

    有一次,袁大独龙吊上一伙肥羊,肥羊手上正有他的棍子武兵升阶所需要的宝贵灵材。拦住了那伙肥羊,在亮过袁大马棒名号、亮过独门招式以后,那伙肥羊知道惹不起,再说这袁独龙也不是要他们的全部宝物,所求的灵材虽说珍贵,倒也可以咬牙舍弃。

    肥羊刚要交出宝物,买个平安离去,不想却被女大王的队伍撒网、连同袁独龙一起圈上了。

    话说这袁大马棒纵横大风原十几年,虽也数次做过肥羊,但那些对手都是比他境界高出不少的赫赫有名之辈,几时被无名之辈当肥羊圈过?大怒之下就准备给这帮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谁知就在此时,从那帮子撒网的人里面走出两个黑塔般的家伙来,袁大独龙仔细一察看:有高手!境界竟然比自己还高一阶!

    大风原什么时候来了这两个高手,自己竟然没听到过风声?

    虽说那两个黑塔境界高,但袁独龙也不怕,大不了就不要肉了,空手扯呼。

    再说战斗可不是境界高就一定能赢的,袁大独龙乃是巨灵战体,天赋异禀,修得祖传蛮荒斗战功,威力无穷,也不止一次越阶战斗过,甚至有过跨阶战而胜之的彪悍事迹,这偌大名声可不是白来的。

    这袁大马棒本就是个好战之徒,每当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之际,他一向都会不讲任何道理的随便找个理由把对方激怒、黑白不分的先打一架再说;今天说什么也要打个痛快,赢了就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竟然不知天高地厚的把大爷当肥羊圈起来!

    岂有此理!

    若是万一输了,那就空手扯呼,大肉留给他们,下次再来打过。

    袁大独龙摩拳擦掌正准备出招,却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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