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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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生活-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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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意地提醒她:“你刚刚吐了的。”

    于是她用踉跄的步伐冲过马路,买来了口香糖和矿泉水,用十秒钟的时间漱完口,嚼完口香糖,又嘟起了红红的唇。

    我深吸两口气,忽然想起了一句台词:

    “我只是刚好路过,你就要和我……我……牙都还没刷呢。”

    依照谢文砚的吩咐,以下删去二十一字……

    她无意识地看着我,忽然轻轻地说道:“我们是不是只能做朋友?”

    我点点头。

    然后她说:“那好,我们去找家旅馆,好吗?”

    我这才确定,她不止喝醉了,而且已经醉的人事不省了。

    只是她的发绕着我的耳,她的唇贴着我的颊,我的手抚着她的背。

    让我心思思。

    必须承认,那天夜里的我是有些无耻。虽说喝醉了,但还是有些无耻。

    于是我们开始在江边那条街上寻找地方。但由于经验方面的原因,二人一直是逡巡不前,对那些闪着光的招牌有些望而生畏。

    一直疲惫地走到一马路那里,她软软地靠在我身上,轻声骂了我一句:“你是男人哎,连开房都不会,真是个笨蛋。”

    我虽然已醉了,但还是回了句:“笑话,我是很纯洁的。”

    然后,我们同时注意到了街对面的一个招牌:烟草招待所。招牌的下面有四个小字:安全舒适。

    然后,我们四目互视,像那夜在天桥上一样,化为雕像长达半个小时。

    然后,她鼓起勇气,一个人走过去问房间多少钱一夜。

    小姐告诉她,是按床收费,不是按房间。

    一个床位三十五,双人间就是七十。

    然后她像蜗牛一样地走了回来,

    然后她说没带钱,让我去交钱。

    然后我说我也没带。

    于是我拦了辆的士送她回家。

    然后她很自然地掏出了皮包里的钞票付了车钱。

    然后我又拦了辆的士回家。

    然后我很后悔地摸出今天家里刚交上来的生活费付了车钱。

    可能是那夜酒喝的太多了的原因吧,我们有三天没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在儿童公园。

    儿童公园里最出名的,便是那些一个疯胜一个的气功爱好者,以及湖心亭里那几位不惧风雨的老同志,一声凄厉过一声的吊嗓子声。他们十分爱好伟大祖国的历史遗产,却忘了更多的人一向是拒领这份遗产的。

    我和小眉见面的时候是下午,那时候公园里非常的安静。

    我忽然十分想念那些老同志发出来的声音。

    在儿童公园里那些大树的荫蔽之下,我看着穿着一件大红裙子的她,觉得好尴尬。

    在不时拂来的热风里,她盯着满脸紧张的我,显得好无措。

    我强迫自己堆起脸颊边的两垛肉,笑着说:“今天穿这么红,想自杀殉情,然后化为厉鬼去找你男人算账啊?”

    她一愣,忽地面上一红,并不答话。

    原来这个笑话真的很冷。

    正当我们不知该怎么办的时候,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两群小孩在吵架,一群是男小孩,一群是女小孩。

    女小孩为首的指着男小孩群说:“你们好酷喔……”然后一堆女小孩齐声叫道:“内裤的裤。”

    为首的男小孩,指着女小孩的鼻子骂道:“你们好凶噢。”然后大家一起吼道:“胸罩的胸。”

    于是我们在一旁放声大笑,笑的天地失色,笑的涕泪俱下,笑的夸张无比,似乎把一切可笑的事全放在此时笑了出来。

    于是xf和小眉这两个小朋友又回到了从前。

    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惫懒的人,特别是在那几年里。

    我每天按时于十一点三十分起床,然后吃饭,刷牙。并且一直坚持吃过午饭才刷牙,因为我觉得这体现了华罗庚研究的那个什么学的原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那几个兄弟也见得少了。没办法,见色忘义乃是我辈本份。

    不过我还是习惯晚上坐在阳台上想那些并不存在的心事。越想越以为自己患了老年痴呆。

    不想心事的时候,我和小眉两个人穿人海,过公园,摸桂树下的草,闻面馆里的香,看尽天下言情小说,尝遍江风各种味道,曾坐在湖边一起发呆,看到美女齐声尖叫,帮老人家提过菜,也曾恐吓过骂女小孩胸罩一样凶的男小孩,勾肩搭背常有,心中坦坦荡荡是实。

    我们谈中东危机,台湾地震,印尼失火,华为爆炸。我们也谈她的朋友以及我的朋友。谈她的家人及我的家人。谈她的过去及我的过去。只是遗漏了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

    她在公司里可以上网,所以帮我申请了一个信箱,问我要取个什么名字。我告诉她,就用xfstz,她想了想,说幸福属天主,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我不信教,意思也很简单,xf是头猪。

    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她现在甚至可以问我多少天洗一次澡,我说夏天时一天洗三次都可以,冬天时三月洗一次都说不定。我还说我每年十一月十八号开始禁澡,来年的二月三十一号开禁。她正感不解,我告诉她,由于没有二月三十一号,所以顺延至三月二十二号。

    她问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我说那天是李艳的生日,水节。

    她还问过我,是否与当年那个女同学还有联系,我说有啊,她家的小狗叫多多,就是我取的,用的就是李艳家的小狗的名字。

    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小眉,这似乎是我和那个女同学唯一的变相联系。

    她疑惑了五天,才问我到底喜欢的是李艳还是谁。

    于是我颇为得意地告诉她,如果是李艳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我一定会把她臭骂一通,然后找个机会和她老公大醉一场。

    她还是不懂,于是我解释道,若是我那个当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会对那个女同学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然后当掉自己所有的家当,买个钟送给她的老公。

    她仍然不懂,于是我说,李艳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小眉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

    于是她表示了解。

    后来有几天,小眉的家人陪她的老奶奶回老家去了,丢下了孤伶伶的她,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她家作陪客,吃免费的肉,喝免费的好酒,抽免费的好烟,总之用了三天的时间,整干净了她父亲所有的存货。

    我们在一起也没什么节目,一般就是她靠在我的肩上看电视,看困了她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睡之前,提醒我走的时候记得要锁门。这种行事方式总是让我很难一时回过神来。

    有一天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道不相配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配,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配。”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美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道。

    “我不吃辣椒。”

    “我爱好大蒜。”

    “我喜欢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菊,爱在窗台上摆盆绿菊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菊花,甘愿入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头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肉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配。”接着一叹:“可惜没感觉。”

    我想小眉说的是对的。

    但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依在你的身旁,要说心里没点儿想法,那你绝对是在包装一家上市公司,做做样子而已。

    我知道我的相貌是上好的绝缘体,但她常常于无意间流露出的娇憨之态却是常温下的超导材料。

    幸亏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不然我一定会很害怕的。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怕的是什么。

    过了几天,那个喜欢阴笑的大学同学又打了个电话来了,说出国的她又回成都了。

    于是我才醒过来,原来我是一个生活在过去世界的人。

    原来我所害怕的,只是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

    可是若我能忘了我是那个世界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忘不了,还是害怕忘了呢?

    就像哈利说的,他是想念海伦,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呢?

    只是哈利最后也说了:“Imisshelen!”

    这不是学会忘记的问题,而是学会不去强迫自己记得的问题。

    而且我不敢想像,我们两个这么弱智的人也会有学会的一天。

    我想这些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与所有的兄弟喝完了壮行的酒,买好了去成都的车票,在车站前看着有些发呆的小眉。

    她忍不住说:“你真的要去吗?你还不死心吗?”

    我笑着拍拍她的脑袋,道:“丫头,今天怎么这么操心。有很多事情,往往是我们自己也控制不了的。”

    她也笑了,道:“你今天终于肯叫我丫头了。”接着顿了顿,续道:“只是为什么今天要叫我丫头呢?”眼神中有些迷惑不解。

    我不作解释,往车站里走去,一边走一边挥手。

    她从后面追了上来,拉着我的包,怯怯地道:“可以不走吗?”

    我问为什么。

    她有些不豫,嚷道:“你老沉在那里面干吗,能当饭吃吗?你说xf是头猪,你以为你真是头猪啊!你有猪宝宝那么可爱吗?一头猪,浑身是宝,你呢?除了耍耍嘴皮子,还会做什么?吃我的花我的,现在还不知死活的跑到那个鬼地方去。我不准你去。”

    对于她的表现,我好感激。

    我又笑了笑,把她的发缠在自己的食指上,粗声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记住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哟!”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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