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1-权利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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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1-权利的游戏-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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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站起来吧。”威玛爵士命令道:“这里没人了,躲躲藏藏的,成何体统!”威尔很不情愿地照办了。

  威玛爵士很不满地上下打量他。“我可不想第一次出巡逻任务就锻羽而归。我们一定要找到这些人。”他环顾四周。“爬到树上去看,动作快点,注意附近有没有火光。”威尔无言地转身,他知道辩解无益。风势转强,有如刀割。他走到高耸的笔直青灰色哨兵树旁开始往上爬。很快他便迷失在满树松针里,双手沾满了树汁。恐惧像一顿难以消化的饭菜,他向不知名的森林之神默祷,然后抽出匕首,用牙齿咬住,好空出双手攀爬。嘴里冰冷的兵器让他稍微安了点心。

  下头突然传来年轻贵族的喊叫声。“是谁在那里?”威尔在他的恫吓中听出了不安,便停止爬行,凝神谛听,仔细观察。

  森林给了他答案:树叶沙沙作响,冰冷的溪流潺潺,远方传来雪枭的叫声。

  异鬼无声无息地出现。

  威尔的眼角馀光瞄到白色身影穿过树林,他转过头,看见黑暗中一道白影,随即又消失不见。树枝在风中微微骚动,伸出木指彼此搔抓。威尔张口想出声警告,言语却冻结在他的喉头。或许他看错了,或许那不过是只鸟,或是雪地上的反光,或是月光所造成的错觉。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威尔,你在哪?”威玛爵士朝上头喊道:“你有看到什么么?”他突然提高警觉,正手中持剑缓缓转圈。他一定也和威尔一样感觉到了。然而四周却空无一人。“快回答我!这里为什么这么冷?”

  这里真的非常冷。威尔颤抖着抱紧树干,脸颊贴住哨兵树的树皮。他感觉到黏稠的甜树汁流到他脸上。

  一道阴影突然自树林暗处冒了出来,站在罗伊斯面前。它的体型十分高大,憔悴而坚毅像是老骨头,肤色苍白如乳汁。他的盔甲似乎也随着移动而改变颜色,一会儿白如新雪,一会儿黑如晴影,缀满深林中的灰绿色。它每走一步,图案便如同水面上的邻邻月光般不断改变。

  威尔只听见威玛·罗伊斯爵士倒抽一口冷气。“不要过来!”贵族少爷警告对方,声音却像小男孩般。他将那件长长的貂皮大衣翻到背后,好空出活动空间,然后双手握剑。

  风停,酷寒彻骨。

  异鬼安静地向前潜行,手中握着长剑,威尔从没见过类似的武器。那是把半透明的剑,材质完全不是人类所使用的金属,像是一片薄薄的水晶碎片,假如平放刃面看过去,几乎看不到。它与月光相互辉映,剑身周围有股诡异的蓝光。不知怎么地,威尔明白这柄剑比任何剃刀都还要锋利。

  威玛爵士勇敢地迎上前去。“既然如此,我们就来较量较量吧。”他举剑过头,语带挑衅。虽然他的手不知是因为重量或是酷寒而颤抖,威尔却觉得在那一刻,他已经不再是个软弱怯懦的少年,而是个真正的守夜人好汉。

  异鬼停住脚步。威尔看到了它的眼睛,那是种比任何人类眼睛都还要湛蓝深邃的颜色,如冰一般冷冷燃烧,视线停留在那把高高举起的颤抖着的剑,凝视着冷冷月光在金属剑缘流动。在那一刹那,威尔觉得事情还有转机。

  此时它们静悄悄地从阴影里冒出来,与第一个异鬼长得如出一辙。三个、四个、五个……威玛爵士感觉到伴随它们而来的寒意,但他没看到也没听到它们的声音。威尔应该要警告他,毕竟那是他职责所在。然而他一旦出声,必死无疑。他颤抖着紧抱着树不敢作声。

  惨白的长剑厉声划破空气。威玛爵士举起钢剑迎敌。然而两剑交击的时候,发出的却非金属碰撞声,而是一种位于人类听觉极限边缘,又高又细,像是动物痛苦哀嚎的声音。罗伊斯挡住第二道攻击,接着是第三道,然后退了一步。又一阵刀光剑影之后,他再度后退。在他左右两侧,背后周围,其馀异鬼耐心而面无表情地伫立旁观,镗甲上不断转换的细致图案使它们在树林中格外显眼,然而它们却迟迟未出手干预。

  两人不断交手,直到威尔想要捂住耳朵,再也无法忍受武器碰撞时的诡异刺耳声音。

  威玛爵士的呼吸开始急促,呼出来的空气在月光下蒸腾为烟。他的长剑结满白霜,异鬼的剑则闪耀着蓝白色光芒。这时罗伊斯的一记挡格慢了一拍,惨白色的剑咬穿了他腋下的环甲。年轻贵族痛苦地喊了一声,鲜血流淌在铁环间,炽热的鲜血在冷空气中冒出蒸汽,滴下的血泊到雪地,红得像把火。威玛爵士伸手按住伤处,鼹鼠皮手套整个浸成鲜红。

  异鬼开口用一种威尔听不懂的语言说了几句话,声音像是冬天湖面冰层碎裂,腔调充满嘲弄。

  威玛·罗伊斯爵士找回了怒气。“劳勃国王万岁!”他高声怒吼,双手紧握他覆满白霜的长剑,使尽全身力气疯狂挥舞。异鬼简直懒得理他。

  两剑相击,铜剑应声碎裂。

  尖叫声回荡在深夜树林里,罗伊斯的长剑裂成几百片碎片,碎片如同一阵针雨四散甩落。罗伊斯惨叫着跪下,伸手抢住双眼,鲜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

  旁观的异鬼彷佛接收到了什么讯号,这时一涌向前。一片死寂中,剑雨纷飞,这是场冷酷的屠杀。惨白的剑刀砍丝般切进环甲。威尔闭上眼睛。听见地面上远远传来它们的谈笑声,尖利一如冰针。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睁开眼睛。树下的山脊空无一人。

  月亮缓缓爬过漆黑的天幕,但他依旧留在树上,吓得连呼吸也不大敢。最后,他驱动抽筋的肌肉和冻僵的手指,爬回树下。

  罗伊斯的尸体面朝下倒卧在雪地里,一只手臂朝外伸。厚重的貂皮披风被砍得惨不忍睹。看到他命丧于此,你才会发现他原来有多年轻,不过是个大孩子罢了。

  他在几尺外找到断剑的残骸,剑身像遭雷极的树顶支离破碎。威尔弯下身,小心地环顾四周,然后才把剑捡起来。他要拿这柄断剑做为证物,盖瑞会知道该怎么做。就算他不知道,“熊老”莫尔蒙或伊蒙学士也一定有办法。盖瑞还守着马匹等他回去么?最好加快脚步。

  威尔起身。威玛·罗伊斯爵士站在他面前。他的华裳尽碎,容貌全毁,断剑的一块裂片反映出左眼瞳孔的一片茫然。他的右眼却是张开的,眼瞳中烧着蓝火,看着。

  断剑从威尔无力的手里落下,他闭眼默祷。优雅修长的双手拂过他两颊,然后掐住他的咽喉。这双手虽然包裹在最上等的鼹鼠皮手套理,而且满是黏稠血块,却冰冷无比。

  注解1:野人(wildings)指的是居住在绝境长城以北,不在王国法律统治之下的人。他们的首领是曼斯·雷德(ManceRayder),号称“境外之王”(King…beyond…the…Wall)。

  注解2:守夜人(TheNight‘sWatch)是一支负责驻守王国最北绝境长城的部队,因身着黑衣,以防止长城外的异鬼和各种恐怖生物入侵为职志而得名。

  注解3:指现任守夜人总司令杰奥·莫尔蒙(JeorMorment),外号“熊老”(oldBear)。

  注解4: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里,四季时序完全错乱,严冬和盛夏往往可以延续十数年。因此每“一次”冬天很可能长达十数年,一个人一生能够经历的冬季和夏季次数相当少。

  注解5:学士(maester)是作者自创的词,为一身兼学者、医生、教师、顾问之职业,本书中有时亦翻作“师傅”,作为较口语、较亲昵之用法。大学士(grandmaster)则亦作“国师”。
 
 
第一章 布兰
 
 
 
   晨色清冷,带着一丝寂寥,隐然暗示夏日将尽。为数二十人的队伍于破晓时分轻骑启程,布兰策马置身其间,满心焦虑又兴奋难耐。这次他年纪总算够大,可以与父兄同往刑场,目睹国王律法的执行。这是夏天的第九年,布兰现年七岁。 
  死囚已被领至小丘上的平房外,罗柏认为他是个誓死效忠“境外之王”曼斯·雷德的野人。布兰回想起老奶妈在火炉边说过的故事,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说野人生性凶残蛮狠,个个都是贩卖奴隶、杀人放火的偷盗之徒。他们与巨人族和食尸鬼狼狈为奸,在暗夜里诱拐童女、以磨亮的兽角茹毛饮血。他们的女人则相传在远古的“长夜”里与异鬼苟合,繁衍半人半鬼的恐怖后代。

  然而眼前这个老人却削瘦枯槁,比罗柏高不了多少,手脚紧缚身后,静待国王意旨发落。他在酷寒中因冻疮失去了双耳和一根手指,全身衣着漆黑,与守夜人弟兄们的制服没有两样,只不过他的衣衫褴褛,而且脓疮四溢。

  人马呼息在清晨的冷空气里交织成蒸腾的雪白雾网,父亲下令将墙边的人犯松绑,抱到队伍前面。罗柏和琼恩直挺背脊,昂然跨坐鞍背;布兰则骑着小马在两人中间,努力想要表现出七岁孩童所没有的成熟气度,彷佛眼前一切他早已司空见惯。微风吹过栅门,众人头顶飘扬着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旗帜,上头画着白底灰色的冰原奔狼。

  父亲神情肃穆地骑在马上,满头棕色长发在风里飞扬。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冒出几缕白丝,看起来比三十五岁的实际年龄还要老些。这天他的灰色眼瞳严厉无情,怎么看也不像是那个会在风雪夜里端坐火炉前,娓娓细述远古英雄时代和森林之子(注解1)故事的人。他已经摘下慈父的容颜,而戴上了临冬城主史塔克公爵的面具,布兰心想。

  清晨的寒意里,布兰听到有人问了些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然而事后他却想不起来究竟说过了哪些话。总之最后父亲下了命令,两名卫士便把那衣衫褴褛的人拖到空地中央的铁树木桩前,把他的头硬是按在漆黑的坚硬木头上。艾德·史塔克解鞍下马,他的养子(注解2)席恩·葛雷乔伊立刻递上宝剑。剑叫做“寒冰”,剑身宽过手掌,立起来比罗柏还长。刺刀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造而成,受过法术加持,颜色暗如黑烟。世上没有任河东西比瓦雷利亚钢更锐利。

  父亲脱下手套,交给侍卫队长乔里·凯索,然后双手擎剑,开口朗声说道:“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注解3)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我临冬城主与北境统领,史塔克家族的艾德,在此宣判你死刑。”语毕后,他高举巨剑过头。

  布兰的异母哥哥琼恩·雪诺凑了过来。“握紧缰绳,别让马儿乱动。还有千万别把头转开,不然父亲会知道的。”

  于是布兰紧握缰绳,没让小马乱动,也没有把头转开。

  父亲巨剑一挥,俐落地砍下死囚首级。鲜血溅洒在雪地上,殷红一如夏日的葡萄美酿。队伍中一匹马嘶声跃起,差点就要发狂乱跑。布兰目不转睛地直视血迹,树干旁的白雪饥渴地啜饮鲜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染成红色。

  人头翻过树根,滚至葛雷乔伊脚边。席恩是个身形精瘦,肤色黝黑的十九岁青年,对任何事物都觉得兴致勃勃。他咧嘴一笑,抬腿踢开人头。

  “混帐东西?quot;琼恩低声咒道,刻意放低声音不让葛雷乔伊听见。他伸手搭住布兰肩膀,布兰也转头看着自己的私生子哥哥。”你做得很好。“琼恩神情庄重地告诉他。琼恩今年十四岁,观看死刑对他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冷风已息,暖阳高照,但返回临冬城的漫漫长路却似乎更加寒冷。布兰与兄长并骑,远远地走在队伍前头,他跨下小马气喘吁吁地跟上其他坐骑的迅捷脚步。

  “这逃兵死得挺勇敢。”罗柏说。高大壮硕的他每天都在长大,同时遗传了母亲的白皙肤色、红褐头发,以及徒利家族的蓝色眼眸。“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有点勇气。”

  “不对,”琼恩静静地说,“那不算是勇气。史塔克,这家伙正是因为害怕而死的,你可以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

  琼恩的灰色眼瞳颜色深得近乎墨黑,但世间少有事物能逃过他的观察。他与罗柏同年,但两人容貌大相迳庭。罗柏肌肉发达,皮肤白皙,强壮而动作迅速;琼恩则是体格精瘦,肤色沉黑,举止优雅而敏捷。

  罗柏不以为然。“叫异鬼把他眼睛给挖了吧,”他咒道:“他总算是死得壮烈。怎么样,比赛谁先到桥边?”

  “一言为定。”琼恩语毕两脚往马肚一夹,纵马前奔。罗柏咒骂几句后也追了上去,两人沿着路径向前急驰。罗柏又叫又笑,琼恩则稳静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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