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甘为老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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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首甘为老婆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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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你就负责保护她的安全。”施斌煞有介事的吩咐。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阵仗弄的一下子不知所措,只好同样恭敬地对那人也鞠躬道:“那个……黎叔,你还是叫我小庄好了,我们早就离婚了,这样拖着贵少爷不好,不好。”

    施斌闻言扯了扯嘴,鼻子里哼了一哼,然后开口吩咐道:“你先下去吧。”

    一语说毕,黎叔顿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之前打开的窗户也被拉回了原位。

    施斌没有继续搭理我的意思,显然是被刚才我在他下人面前驳了他面子而生气,是以,我想平白无故多一个人保卫,又不用花钱,所以也没再问什么。

    日子就这样干柴/烈火的熬着,生米也熬成了白粥。

    ——————

    过几日,就在我正在施斌的古玩店里见周公的时候,陈姐突然给我来了一个电话。

    陈姐的声音很欢快,“庄欢呀,你任务进行的怎么样啊?”

    撇了一眼在电脑前不知看什么的施斌,我拿着电话轻声走到店外,小心翼翼的说:“还好,陈姐打电话过来可是又有什么指示?”

    “哎哟,小庄呀,你是不是还在生陈姐的气?你要知道陈姐这样把你往外推也是波不得已,如今倒是有个法子可以让你回来。”

    闻言,我身上寒毛都站立起来,皮肤上都一粒一粒地起栗。通常陈姐说话越委婉的时候,通常都是手段越残忍的时候。我不敢去猜测她的法子是什么,只好直接问道:“不知是什么法子?”

    “放心,陈姐怎么会害自己人呢?就是最近在山西古墓那边出土了一批新文物,上面还是很重视的,我想这下面这么多人就数你最为心细,而且对古物的见识也比较多,所以我想要不你先回来去山西和那边的人沟通沟通、交流交流,看能不能让当地政府也捐个把东西给我们所,然后你再继续原来的任务?”

    正当我考虑是否答应的时候,施斌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身后,猛的从后面熊抱住我,然后害地我手一抖,很是不小心把电话摔在了地上,噼啪一声,摔成两半。

    我回头正想开口大骂,但看见施斌手中的新手机正是我一直想要的那款,钱迷心头,只好放软语气,被他抱着干站着。故作撒娇问道:“大爷,您手上的手机是要给我的吗?”

    “恩。”他叹息一声,拉过我的手,把手机放到我手上,然后一本正经的说:“你还是不要去山西了,留在我这里,安全。”

    因实在离得近,我又垂着头,入眼处便只得一双搽的油光水滑的尖头皮鞋。

    他又唤了一声:“欢欢。”

    我这才恍然,他刚才这番举动竟是为了让我留下来,“如果我不去山西,那有什么好处?”

    “你想要什么?”

    这一时之间,想出来的也绝对不是好的,“今儿没想好,等改日想好了再告诉你,这个情可算你先差下了。”

    他倒不以为意,一脸微笑比刚才还甚,“好,都依你。那么从现在开始把身份证给我。”

    此番,原本是打算先应下他这里,得了好处然后再去陈姐那里交差奔赴山西,但如今没有遇上这妖孽难得糊涂一次,是以就算我再粗神经也知道这里面定有些我不知道的名堂。虽是离婚有了些许日子,所幸施斌这只吸血鬼的秉性我还算是略知一二的,他这妖最怕麻烦,如果不是事关什么大事也不会以这样的方法来阻止我。再看他此刻眉间皱起的纹路,我暗忖着,这山西古物出土大抵也有关吸血鬼一族的安危,不然他不会不让我去接手这样的一件大事。

    可惜,我这人没什么好,偏偏越是稀奇古怪的事越喜欢往里面搀和。我觉着吧,人这一辈子就短短数十年,不趁着尚有体力多体验一把,待到何时?眼前这只手机恐怕是与我无缘了,我看着施斌,呐呐笑道:“那我还是回去工作吧,我现在刚失了老公可不能再失了工作,成为双失妇女。”

    他看我一眼,目光冷淡深沉。

    被他目光一刺,我往旁边一步,让出路来。

    施斌这妖虽然平时总笑嘻嘻对人,但一旦心里生了气,便如同现在一样变成万年冰山,周身散发着寒气,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他大步从我身边走过,不再给我任何说话的机会,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人海茫茫的尽头。

    我想,他这部手机该不会是忘了收回去吧,赶紧追过去,却是连人影都瞧不见了。



………【7 偶遇初恋】………

    第二日,我再去施斌的古玩店时,竟发现他连店门都关了。我因为和他离婚,所以离婚当日把所有有关他的东西都悉数退还,是以,我也没有他店门的钥匙。

    正要转身之际,前些日子出现过的那位穿黑色衣服的中年大叔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抚了抚被他吓的乱窜的小心肝,稳声问道:“黎叔,你家主子怎么了?”

    “主子去山西帮夫人……呃……姑娘去看文物了。”

    见他对我的称谓倒还算是上心,我也不好一直拿乔,遂笑地一脸祥和的看着他,“这话怎么说,昨日原本就是他不愿让我去,如今倒好,这等好事竟然让他一个人给抢占了去。黎叔,你说我这该不该去山西把他追回来,说了明白。”

    由于他之前对施斌的态度,我想要说服这等忠心耿耿的下人定是要费上许多心思,是故在说话之际心里小算盘不停在盘算着要这么拿话来让他同意。

    谁料,他倒是爽快,轻轻一个字回了我,“该。”

    这倒好,省的我费了这么多脑细胞。

    “那这一路上倒是麻烦黎叔了。”

    “为姑娘效力本是应该,何来谢说。”

    黎叔同施斌一样,说起话来都带着一股子前人的风味。早前我以为是施斌接触古玩,是以说话行事都靠近古人,也就顺着他,说话也仔细打量起来,但后来打从知道他压根就是一活了很多年的活古人时,这才明白为何他在指导我小姨的闺女文言文的时候这么有底气指着课本上说教科书乱教一通了。

    如今,这婚是离了,但跟着他说话咬文嚼字的功夫可是一点也没生疏。

    去山西的一路上,由于黎叔不愿搭飞机,而我的身份证也被那厮收了去,于是便只好一起乘坐火车。原本几个小时就能到达目的地,现在却成了漫漫征途在何方的感觉。

    火车上的时光很是难打发,其他车厢的大多人除了吃便是睡,大有和猪一拼的视死如归样。我想,这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便询问了一些有关吸血鬼的事情。到今儿,我也算见过了三个吸血鬼,施斌大爷、黎叔和上次夜店打了个照面的帅小伙儿。但理论知识也就只停留在了这一块,毫无长进。之前,是因为觉得反正都和施斌离婚了,再去打听别人的过往,有三八嫌疑,所以一直到今天我也不曾知道施斌是怎样成了吸血鬼。

    我拿着小蒲扇殷勤地给黎叔扇扇,“黎叔,你给我讲讲你们的事吧。”

    黎叔还是木着一张脸,万年不动,“你先说说看你想知道什么?”

    这倒是难住了我,吸血鬼电影看了不少,但大多都是奸邪之人,是以,问:“你们害怕太阳吗?”

    “这倒是不怕。”

    “那为何施斌整日带着太阳眼镜,白天一出门就死死抱着我不放手?”

    黎叔看着我,回答的一脸诚恳,“那是主子看你看多了那些电影,特意装出来让你看看的,不想让你觉得他陌生,害怕他。”

    这……那妖孽骗人倒成了是我的不是了,我的心微微一震,接着又问道:“那你们怕什么?”

    “也没什么害怕的,连死也是一件乐事了,我们还会害怕什么。”

    我接着问:“那你不饮血?从上火车这么几天下来都没见过你吃什么东西?”

    这几天虽说我也跟着别人活着猪狗一般的生活,并且乐在其中,但我也仔细观察过黎叔,每每我吃东西的时候他都拿着一本古书不停翻阅,并没有吃东西的迹象。而且他身上也没有行李,难道他有偷偷暗中吸食这火车上其他乘客的血?!想到这儿,我心中不由大大一惊。

    黎叔放下书,木头脸终于有了变化,本来光洁瞧不出多大年纪的额头此刻全布满了皱纹,纵横交错好不壮观。他放下手中的书,很是无奈的回答道:“哎,怪不得主子要装成电视上的那种怪物了。夫人……姑娘,你是看那种没营养的东西太多,中毒太深了吧。那些写上帝天神小说的人,真的见过神仙吗?”

    我想了想,诚实回答:“没有,否则他们也不在这个世界了。”

    “是啊,所以杜撰出来的东西,看了也是为了一时娱乐,看不看也罢。我们虽然会被人血所吸引,但也不是一定要靠着人血才可以为生,我们还可以喝鸡血鸭血。而且,就算不喝血我们也不会死,大不了就是功力不如以前,身体机能跟不上而已。没有电视上说的那般厉害,再说了主人和我们是不一样的,完全就不受这些影响。”

    “那……”就在我还想问什么的时候,黎叔却躺下了,摆明了不想再搭理我的样子。我用镭射激光般的视线盯了他许久,他才飘出来一句话,“以后有问题还是问主子的好,他老人家活的比我时间长,耐心也多。”

    这句话,说的人倒是一副悠然自在,可听得人却如同五雷轰顶般。实在很难以想象,我前夫居然比这个老头子还大上许多。

    略一沉吟,“那我之前的辈分不是很高?”

    黎叔看也不看我,直接回答道:“自然,打你和主子结婚后,放眼望去基本上找不到比你辈分还高的了。要是再等些年,那剩下几位也失去凡心,也许你就可以成为史诗一般的传奇人物倒也不一定。”

    正待我想反口之际,突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横插了进来。

    “庄欢?可真的是你!”一个男子从外走了进来,伴着车窗外淡淡的月光,钟灵毓秀。

    我一愣。

    “怎么了?是遇见熟人了吗……”男子后面又接着跟进来一位少女,鹅黄色的上衣搭着浅色牛仔裤,很是青春靓丽。

    黎叔还是保持刚才的姿势没动,只是眼中的戒备之色却愈加浓烈。

    “庄欢!你不认得我了?我是你高中隔壁班的林子堂,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怎么会不记得,我看着林子堂,心里暗自回答道:“怕是你化作了灰我也认得。”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暗恋两年怎么会不记得,何况最后的表白是这么让人记忆犹新。

    林子堂明显不知道我此刻内心的澎湃,自顾自高兴地对身后的少女介绍道:“小玲,她就是我以前跟你说的那位高中校友。”

    恩?我和他不过也就是点头之交,怎么听他这口气像是时常把我挂在嘴边一样,难不成他逢人便说当年我做的那件疯狂举动。

    “原来你就是庄欢!久仰大名!”少女笑道欢快,见到我立刻展露笑颜。

    这下情况便有些诡异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从高中毕业我就再也没见到过林子堂,而且他这个性格也不像是会到处对人说“嘿,你看,庄欢就是当年被我拒绝的那个!”,可如今怎么他的女友却仿佛很了解我一般。

    这着实让人感到怪异。



………【8 敖娇奴才】………

    这……这其实也没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的。我庄欢何人?我庄欢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被吸血鬼娶进门的人,况且,当年我和林子堂那件事也早过了许多年了,谁没年轻过呢,故而,我干干笑了两声,对林子堂小女友道:“没有大名,没有大名,当年只是人小不懂事罢了。”

    先来后到,既然我和她在不同的时间里都认准了同一个男人,想来我们的品位也是相差不了多少,虽然她跟随我的脚步晚了这么多年。

    “当年?”小女友一脸莫名地看着我,然后回头看看林子堂,谁知他的皮也忒不争气了些,竟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原来对方的久仰大名不过只是一时恭维一下,我尽然就厚颜无耻的自动跳了进去,以为她是听了我早前在学校*场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林子堂表白一事佩服。有的时候,就算别人给了你七八分颜色,也不能随意开染坊,因为你要先确认一下,那店的所有权是不是你的,不然只能徒增尴尬。

    小女友也不是榆木脑袋,看到这种局面当然猜得出其中一二分,是故,“哥,原来你们之前有一腿!”

    沉稳如我,稳重如我,当然没有做出太多表情。

    只是原本躺着的黎叔听完这话之后,“嘭”一声坐了起来,脑袋一不小心在护栏上碰了个正着,发出一声巨响。

    我正琢磨着是否要开口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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