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介凡人,了不起再加上一个出不了神魔狱的长天,想出手对付霍正华和狞兽,她只能借“势”。这个势,就是朝云宗,就是梅大小姐。
昨天探查敌情的时候,长天就已经看到了狞兽的全貌。经过他鉴定,这东西的血统博杂,看来已经混种了不知多少代。妖怪也很讲究血统的纯正性,至少身为纯种大妖怪的长天,就对这只小妖怪表现出了十足的不屑:“居然被人类呼来喝去,真是丢尽了妖族的脸面!”
但他也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用的信息:狞兽体内,含有一丝赤哮虎的血脉。虽然极薄极弱,大概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的的确确是存在的。
(宁小闲私下表示:赞一个!长天君的嗅觉真是比犬类还出色啊。据说蛇的嗅觉非常发达,它的舌头有两根分叉,能吸收空气中微小的气味粒子,分辨出不同的气味。不知道长天在分辨狞兽的血脉时,有没有张嘴吐舌头呀?)
赤哮虎这种远古妖兽的强大无庸置疑,但也有一个突出的弱点:它对木天蓼几乎没有抵抗力,只要这种植物出现在面前,它几乎会停下手里的一切事情,扑上去舔舐抚弄,迷醉不已。
长天如此肯定,就是因为曾经见过一个老朋友成天抱着木天蓼过日子……
(作者:嘿嘿,是木天蓼哦,逗猫棒,淘宝上好像卖2元一根,有人猜到没?)
第11章 借刀伤狞兽
“早啊!”她一路小跑到赤霄山门前。带着细细汗珠的脸庞,在初升阳光的照耀下白嫩嫩地,像一只带着水滴的苹果,略带喘息的小口更是吐气如兰、引人遐思,硬是把两位看守山门的大哥看得目瞪口呆,不知为何会觉得小闲今日与往时不同,格外好看诱人。
“啊……早啊。”其中一个比较争气,痴痴地说道。
“哼!”她在心底暗自念了一声,看到没有?姑奶奶我也是很有魅力的。瞧过了两位守门人的表情,她才觉得出了昨晚心底的一口恶气。
接下来转入侦查时间,她先去了门派的厨房,忙了小半天。
昨日的事传得满门皆知,大家又都晓得她与大虎关系很好,于是她收获了许多慰问和同情。为了接下来的计划能顺利实施,她既不能表现得咬牙切齿,又不能显得太无所谓,只有摆出一脸的难过。
“演技,宁小闲,把你的演技拿出来!”幸好她心中本就很难过,没花什么力气就让大伙儿陪着她长吁短叹,心疼她的膳长老更是临时指派了好几个帮佣来分担她的工作。这样,她就有了更多时间和机会来观察。
午饭时间,霍正华果然牵着他的狞兽过来用饭了,看她没在厅中派饭,感觉像是松了一口气,看来是害怕她在饭中掺入异物报复。真是太小看她了,她的复仇,决不会那般轻风细雨!
她躲在厨房里偷看了好久,没忘了把胸前的魔眼对着狞兽。
以她这样的小人物,如果门派内一切事物按步就班地运行,她是没有半点报仇的机会。幸好贼老天这回不算太绝情。
明日,朝云宗中人要上赤霄山。
忙乱之中必然有变,这一丝变化,或许就是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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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云雀的第一声清鸣,就将梅婉婷从一夜好梦中唤醒了。
门外的小丫鬟端着金盆已经站了许久,听到梅婉婷传唤,才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仔仔细细帮她洗净了脸。
梳妆打扮这样精细的活儿,却要由梅婉婷的贴身婢女来做了。她试了几款平日里梅婉婷很喜欢的发式,后者却都不满意,直到她轻轻巧巧地做出了垂发分肖髻,这位赤霄派梅掌门的爱女才慵懒地点了点头。这款发式端庄多姿,却又不失清丽活泼,是幽会情郎的少女最爱的打扮。
于是她知道,小姐今日的心情,与往常格外不同。
梅婉婷确实满心欢喜,因为他就要来了。这个“他”,乃是朝云宗掌门人的首席大弟子,年方22岁就已经位列仙侠俊彦榜第三位的权十方!
三年前的风云会上,她第一次见到了权十方。那个目若朗星、长身玉立的翩翩少年,便那么垂手恭立在朝云宗掌门的身后,对台下众女投来的爱慕眼光视而不见,他从骨子里透出的温文尔雅、俊逸出尘,直可令同龄男子自惭形秽。从那一刻起,梅大小姐的芳心,就悄悄系在了权少侠的身上。
后来她多方打听,才知道权十方果然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朝云宗派人围剿黄风岭妖穴的时候,他们寡不敌众,是权十方牢牢占住师弟们栖身的洞穴门口,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整整三天三夜,没有让一只妖怪侵入洞穴之中,直到师门救援来临;传说,有渔家女被妖怪掳走,他披星戴月前往救援,结果把姑娘送回去之后,连水也未喝一口便离开了。又有许多传闻,都使权十方美名远扬。
当年她只能挤在台下,夹在一堆眼冒桃花的女子之中,对他远远眺望;今日,她的身量已经长成了十八岁大姑娘的婀娜,又有门派之中人人夸耀的花容月貌,权十方代表师门到来,自己作为梅掌门的独生女,有大把的机会与他接触!是得偿所愿,还是心碎若死,就看今日的了。
她等贴身婢女小心翼翼地给她插上了云脚珍珠卷须簪之后,吩咐小丫鬟:“将订好的累珠叠纱粉霞茜裙拿来。”这件裙子的款式是她亲手挑选的,粉色的裙纱最能衬出她雪白的肌肤了。昨日丫鬟从山下取回之后,就细细熨好,洒了云花香露,晾在了外面。
她平心静气地等着,反复告诉自己:“莫要紧张。”
结果过了盏茶功夫,小丫鬟从外门连滚带爬地回来了,面无血色。
“小姐,裙子……裙子不见了!”
“什么?”梅婉婷手一抖,碗中的茶水倾得满桌都是。
在朝云宗贵客到来的这天清晨,梅掌门的掌上明珠,衣服居然被偷了!这还了得?
梅大小姐两泪含泪闯进了父亲的居所,于是梅掌门随后下了严令:查!
有心人都猜得到,如果梅婉婷能一展芳容,勾住权十方的心,那么赤霄派又将添一得力盟友,所以此时梅婉婷的事,就是整个赤霄派的事。
此时离朝云宗人抵达赤霄山,已经不足两个时辰了,派内闹得鸡飞狗跳,各峰弟子都行动起来,将赤霄山各峰翻了个底朝天。所幸,最后终于找到了。
这件裙子就躺在霍正华的灵兽——狞兽的巢穴里。大家发现它的时候,狞兽正抱着它舔舐打滚,状极陶醉颠狂,像饿足了十年的人突然吃上红烧肉。有个胆大的弟子走近,想把裙子从它爪底拉走。结果狞兽咆哮一声,几乎拍烂了他半边胸膛。
梅婉婷亲自拿着黄金绞追进了巢穴。这把鞭子是梅掌门赠予爱女的法宝,用它抽打敌人能产生强大的撕裂作用。梅婉婷也就是想让它松开爪子,顺便解解气,结果两鞭子抽下去,原本抱住裙子不放的狞兽吃痛发狂,竟然亮出利爪,返身扑了过来。
梅大小姐在山上向来过着众星捧月的日子,什么时候有过被巨兽欺身扑上的可怕经历?一时之间脑袋空白,浑身的法术竟然半点都用不出来。
(作者的话:嘿嘿,有看倌能猜出是什么东西让狞兽突然这样颠狂么?这种东西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水云只是夸大了一下它的作用。)
第10章 我真只是朽木?
“宁小闲。”他突然道。她愣了一下,这还是长天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你可想好了?修仙之途勇猛直前,一旦踏入就没有回头路。你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她笑了,冷冷道:“回头路早晚要断,与其他们来断,不如我自断来得主动。”贼老天想把她逼到绝境,她就偏偏要闯出一条生路,而帮助长天,就是她做出的选择。
什么天下大乱,什么涂炭生灵,与她何关?老天逼着她须先救了长天,才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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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她像往常一样早起,帮着宋嫂打理家务。
现在家中有个重病号了,她多煎了两个鸡蛋、几片烟肉给大虎加餐。大虎担忧地望着她。他了解她,知道她和善可爱的外表下,是多么要强的性格,她这么安静太反常了,大虎反而担心她会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可是,他找不到理由来劝她。
“明天就要开素宴了,我得赶紧走啦。”宁小闲给了他好几个鼓励的微笑,又柔声叮嘱他好好休息。随后迈开步伐,上山!今天,她有重要任务要办,有重要计划必须拟定。她要做到最好的,不仅仅是这个素宴。
她的胸前,挂着一枚小小的木头坠子。
昨天夜里,长天突然把她叫进神魔狱,送给她这颗坠子。当时这坠子还是紫水晶一般的颜色,散发着微微的光芒。
“哇,好漂亮。”她瞟着他想,这家伙怎么突然想起要送礼物了?
“凡事只听你的描述,多有不便。”长天道,“牢里原本关着一种名叫‘千瞳’的妖怪,能够放出魔眼,身外视物。本君把它的魔眼拿来淬炼了一下,你得把它佩在胸前。”
她的笑容凝固了。神马?要把这个妖怪的眼球戴在自己胸前?!他难道不觉得,对正常人来说这个要求有点高么?虽然这玩意儿看着漂亮,但它的本质还是一只眼球啊!身为一只正常的地球妹纸,她有权利不戴这些可怕的东西么?
接着,他从自己胸前也拉出一条项链来,上面挂着一模一样的魔眼。“两枚魔眼之间共享视界,这样本君就能看到外界的事物了,也能感受到外界的气息。”
好高级啊,这是仙界版的同步卫星电话吗?
等等,先等等!对一男一女来说,你有、我也有的同型同款首饰,那可不就是——定!情!信!物!
长天无辜地看到,对面丫头的脸,可疑地红了。“她又怎么了?凡人的私心杂念恁多了些。”
算了,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八成是没往这方面想。人类的情人之间才用定情信物来定下盟约,他长得再俊,本体也不过是只神兽,对于感情又能懂得几分?
她强压下自己的胡思乱想,质问道:“要我戴上也可以。你能保证只往前看,不会往下瞄?”
自己可是17岁的青春美少女,身体健康、体态纤盈,该细的部位细,该鼓起来的地方,也都渐渐丰满起来。虽说面容称不上貌若天仙,但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有信心的。
“……”
“本君对人类没兴趣!”
长天咬着牙,从齿缝间挤出这几个字。在他纵横天地的时代,神、妖、仙、凡的倾城绝色,他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了。这个小妮子,居然担心他偷看她的胸部?她凭什么这么自大?
他对宁小闲伸出手:“算了,还回来!”
“不还!”到手的东西怎么可以还回去?这不符合她宁小闲的信条,虽然长天的话让她有点小伤感,“我戴就是了!”然后瞅了长天胸前的项链一眼,问道:
“你说两枚魔眼之间共享视界,那么,我能看到你面前的事物么?”她很有职业操守的,一定会尽量不偷窥美男的,嗯,尽量!
他抿起好看的唇,“不能。你本身没有神力,达不到使用条件。”
好吧,还是一部单向的视频电话。
她耸耸肩准备走人,外面夜色一定深了,她得快些回去睡觉,明天还有要紧事做。
“等等。”长天却又唤住她,“差点忘了,这魔眼佩在你身上太过显眼,还须伪装一下。”她只好把魔眼抛还给他。
原以为会看到气功大师发功一般“嘿嘿哈兮”的炼器场景,哪知道他只将魔眼放在左掌上,右手从上方轻轻抚过,魔眼的色泽就淡了下去,那修长的手指、轻柔的姿势令她联想到钢琴家的双手。
帅哥果然都很重视自我形象。
他丢还给她的魔眼已经彻底失去了光泽,质地也变得如同木头,只有中间一圈颜色加深,看起来像个圆圆的靶心。换成在地球上戴这个东西,会不会有哪个患上了强迫症的枪手非要瞄准她不可呢?
然后他还说:“好了,这样戴着也没有人会起疑了。”
明知道生气是不理智的,明知道生气会让自己看起来不美丽。可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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