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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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步-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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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到了他这辈儿,第二字应该延到‘三’了,他的儿女便是‘以’字辈。”周弃茫然对道。

    “要我说,就取作‘三乙’罢了。多少有些得道成仙的味道。”荆梦初笑道,“夫君,何必这么愣在一旁?”

    “不如……名作三翊,取那辅佐之‘翊’如何?”周弃沉吟道。“都听你的。”荆梦初不置可否。“总之……只要偷偷告诉他就是了。对外……他只有一个单名,计,计谋之计。他要知道自己的姓,但是对外只有姓齐。”周弃看了看孩子,拧成疙瘩的眉头才渐渐舒展。

    又过了些日子,沈华宣来看望三人。

    “这孩子长得愈发灵秀了,长大后必然会和前辈一样,成为我大宋的栋梁之才!”沈华宣赞道。

    “沈兄弟果真是读过书的人。唉……倒希望这一辈子都能这么安宁,可是这江湖……兵荒马乱,江湖中暂有寸步阁主持大局。可这局势并不太妙。”周弃叹息。

    “其实——周大侠,我已然将天命堂成起来了。”沈华宣犹豫片刻道。

    “天命堂?”周弃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快……”

    “我有个结义的哥哥,他擅长四处探听消息,便和其他人成立了个‘知天命’,现在他就如个江湖百晓生。”沈华宣低声道,“他有帮我把天命堂打理得很好。”

    “江山代有才人出——却不知你这结义哥哥……”荆梦初笑道。“他叫罗敬杰,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沈华宣答道。

    “那可真是不错。你可要好好经营天命堂,到时和知天命联手,定然会大利于江湖。”周弃沉吟。

    此后,沈华宣与周弃几人的联系渐渐少了。他接受了周弃的建议,专心经营天命堂。他先名天命堂以文——江湖上称“天命堂”为江湖第一大文派,采各家之优汇于书画歌乐。

    数年过去,周计也慢慢长大了。

    周弃告诉了他名字的事情,却没有告诉他原因。即使小周计不停地问,周弃也不答,只是苦笑。周弃和荆梦初教周计武功,偶尔沈华宣来了,他们还会请沈华宣教他读些文章。

    转眼间,数年过去。

    某日深夜,许久未来的沈华宣终于带着倦意,叩响了周家的门。

    “前辈……我刚刚听说……”沈华宣咬了咬牙,“岳元帅被十二道金牌召回,那皇帝老儿合计那秦桧……”周弃连忙捂住沈华宣的嘴:“江湖人,言行慎重!皇帝的亲信到处都是,万一被抓个正着岂不糟糕!”

    “晚辈省得。”沈华宣吁了一口气,“他们似乎要对岳元帅下手了,所以这金兵……只怕打不成了,这江山也难以夺回来。”“安定了有十年,我不向往争斗了。既然……国不能复……让我国的百姓生活富裕也就罢了。战争真正的可怖远远大于你们所想象的。”周弃似乎变得有些软弱。

    “前辈……”“我知道你还年轻气盛着,恐怕听不进去我这番话。”周弃还是笑了,“有时候,还是顺天命罢。”

    “可是前辈……我们……我们也要努力试试不是吗?”沈华宣急道。

    “年轻人还可以闯荡闯荡,但是时间久了,就会感受到生命的无奈。”周弃意味深长道,“当年我离家出走,到现在这么多年一直未曾回去过。因为周家……实在是……难以理喻。”

    “前辈的教导晚辈记下了,只是——我一定要将天命堂发扬光大,争取……撼动朝廷,共谋抗金。”沈华宣毅然。“朝廷……不过想安于现状苟且偷生罢了!沈兄弟,若与朝廷沾了边,务必要小心。”周弃苦口婆心道。

    “晚辈明白。”

    二人又谈了几句,沈华宣便连夜赶回去了。

    “希望岳元帅……平安无事啊。华宣……也要平安无事。”周弃的心头总有一团挥之不去的阴霾,让他难以安心。

    这一趟,沈华宣走了很久。

    他让罗敬杰专心掌管知天命,自己则亲自掌管着天命堂众多事物,例如指点诗章、评写书画、抚琴吹笙、整稿付梓、宣文传名、招揽贤人……

    他很能干,但他算不过天命。

    数月之后,沈华宣来找周弃,顺路给周计带了个鲁班锁当礼物。

    可他的眼前,唯是断梁残瓦。

    他惊在那里,许久没有缓过神。

    周围的村人见这面熟的中年人又来了,不由得凑上去,告诉他这里发生过什么。

    ——深夜,火光乍现,没有人逃出来。

    沈华宣怎么能相信!

    他二人武功何等高强,怎么会被这小小火灾困住?

    他揪住一个村人的衣领,又无奈地把他放下。

    眼前,即使不相信,已是真相的事实也不能改变。

    沈华宣失了学生,心神恍惚,心疼不已!沈华宣失了挚友,心如乱麻,心痛如绞!

    他去追查,他和天命堂、知天命一同追查!

    杳无音讯,无功而返。

    人,终不得知天命。

    沈华宣认了。

    “可这……一定不是天命!”沈华宣固执地这样认为。可他找不到证据,找不到凶手。

    天命堂发展得愈加壮大,却仍然是文名胜过武名。为方便管理,沈华宣分天命堂为南苑、北轩,南主文,北主武。他一面操持天命堂,一面四处找寻周弃一家事件的知情人。

    没有结果。

    又过去了好几年,一个名字渐渐出现在江湖人的口中:周计。

    沈华宣意图寻找周计,却因为手上事务繁忙,又需去一趟西域,外加周计常不知所踪,他一直没能找到那周计,问他当年的事。

    他在西域出于某些缘故被困住了个三年五载,这当真让他焦躁万分。

    这一拖,又是好几年。

    周计的名声没有周弃大,知道他住所的人自然也不多。但是沈华宣敢肯定,这个周计就是周弃的儿子!

    当沈华宣终于要去找周计时,他的结义哥哥罗敬杰又遇到了困难,他不得不去帮他。

    当沈华宣眼睁睁地看着手持长剑的周计从他眼前策马狂奔过去,自己却被寸步阁的人牵绊住,他真是欣喜若狂加怒发冲冠,当真啼笑皆非。

    当沈华宣终于见到了周计——周计已娶了妻还有了儿子,而沈华宣已年近半百。

    二人相隔十多年终于重逢,皆是喜极而泣。

    沈华宣问及那天的事,周计只是苦笑:“不知哪里的仇人趁着夜里——我一直想知道,但是爹在把我藏起来之前只是苦笑着说‘不要报仇’,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想报仇却找不到一点痕迹。”周计呷了口茶。

    “那看来你父亲是知道那‘仇人’的身份喽?那么为什么,难道是他心甘情愿?”沈华宣皱眉。

    “这……我亦不知。”周计摇头道,“我们原本逃不掉的,那些人守在外面,硬要逼死我们,若不是当时我年纪小身体小可以被藏进那地下暗格,只怕现在早已……”

    “我这些年一直想找到那仇人,看来……不行了啊。”沈华宣虽是如此说,这语气却并不甘心。

    “只要他们不会再找上门。想来那天,他们以为我也死了,如今又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应该不会再来找麻烦。”周计放下茶盏,“沈大哥,您……可有亲人?”

    “我?呵呵……”沈华宣愣了一忽儿,“我束发之年没有了父母,也没有别的亲人。后来长期为天命堂付出心力,自然……也没有妻子儿女,却有不少朋友。”

    “沈大哥深察民间疾苦,为百姓做主而创天命堂——小弟自愧不如。故此……”周计顿了顿,“沈大哥能不能帮我教教这孩子?”

    “这孩子尚在襁褓之中,我又有什么可教的?”沈华宣有些奇怪。

    “他叫周皖,因生在这古时皖山皖水间,又盼他像皖公一样清廉——按字辈来,拙荆为他起名作‘以容’。故此,我希望沈大哥若是有空,便教他些道理与诗书……”

    “明白了,若是有工夫,这事包在我身上,那你……便一直住在这里了?”沈华宣失笑,可算整明白了,周计这是要“预定”沈华宣。

    “是。过几年,我想再招几个徒弟。”周计如此说道。

    正当沈华宣惊讶万分,想多加询问时,一声女子的怒喝打断了二人的谈话。

    “呔!你这小猴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那女子喝道。

    周计闻声,连忙起身陪笑道:“沈大哥见笑了,想来是拙荆遇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小弟先行告退了!”

    说着,他便没了踪影,留沈华宣抬着胳膊兀自发愣。

    沈华宣心道:“这周计的性格怎地如此迥异?大概是他年少丧父丧母,这才……既然……是他妻子的事,我不便去打搅,便在此候着吧。

    周计走了,沈华宣坐在亭子里,闭目听风,听风中的声响。

    “小猴子,你又来我家偷东西吗!老娘我拓跋慧今日不好好教训教训你……”“夫人,慢来!把这小猴子交给我就是!”“你你你,你可知道他刚刚要做什么?”“这我不知——夫人,孩子怎样了?”“他正在屋里头睡着,我这就回去看着他。夫君,这里交给你吧!”

    沈华宣听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这种嬉笑怒骂的语气,他听过很多,只不过这女子脾气可有些霹雳火爆,内心却对孩子关心得紧。思前想后,他微微一笑。

    待周计赶回亭子,沈华宣早已飘然而去。

    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与一张白网。

    “韶年轻度惹人羡,暂且去兮有缘见。文读经史武从家,江湖如梦莫深陷。天网有命莫不从,今还一笑付拙砚。”

    这诗可算颇为易懂,文辞显得略有些拙劣,这大概是沈华宣故意而为之。

    日复一日年复年,春盛秋收凝雨潜。醉煮炉茶对雪饮,举杯低问却无言。

    沈华宣很久没来找周计了,周计倒也找了些《大学》、《孟子》、《诗经》之类,对他来说“乱七八糟”的书给周皖看。周皖敏而好学,凡遇不明之处,必向左近的先生请教。然而他腹中有墨,掌中有剑,却始终无法泼墨骋怀。相比之下,他更长于武功。

    周计看着周皖渐渐长大,却不曾再见过沈华宣。

    天命如此,算不清,道不明,也许就连一面之缘都得不到。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或许,他们找不到事情的真相,又或许,天命会让他们找到寻觅到缘由。天命弄人,欲究其理,只有继续探寻。纵一代代要因天命奔波,却是江月有圆时,早晚,会有人去研究个透彻。到那时,便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天命难料,却不曾相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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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缘之一 天命难料
    天晴无风,春阳已炽。黄天荡外,宋金交战。这一战已持续了一月有余。

    旌旗舞荡,刀戟交错,鼓声不绝,杀声震天。千百只大大小小的船在炮火中飘零沉浮,千万名战士抛头颅洒热血,皆杀红了眼。

    “还我两宫,复我疆土!”“金贼滚出我大宋疆域!”“杀,杀,杀!片甲不留!”

    “金贼掠我神州厚土,今我与众位英雄豪杰,便和贼子拼个你死我活!”在黄天荡一隅,百十来个壮士围着个头领模样的人,正在高呼口号。

    “英雄为国捐躯,何等荣幸。不要马革裹尸,只求……出力奋战!”有人暗自发誓。“可不是吗!周老哥,你和荆女侠联手抗敌,必定能助我大宋夺回河山。”有人接话道。

    “张大侠,我们何时上阵?”

    “现在!”姓张的侠客是众人的首领,他语声未落,众人已经飞奔出去——手里握着刀枪剑戟斧钺钩棍……十八般兵器与无数奇型兵器被激情地挥动着,绽放着耀眼的光彩,即将饮血。

    侠客们要么驶小船,要么水上漂,要么走旱路,纷纷闯入了敌军阵中。

    适才那姓周的侠士和另一位女侠,一个使桃木剑,一个使拷鬼棒,也从旁绕入了敌军前阵。

    “彻夜西风撼破扉,萧条孤馆一灯微。家山回首三千里,目断天南无雁飞。可怜一朝天子,竟然要受这档子苦。”那荆女侠叹息道。

    “放任金贼,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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