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
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
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
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
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
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
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
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
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
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
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
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
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
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
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
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
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
,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
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
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
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
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
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
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网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
创意,常常让我笑到肚痛。这么一本充满怨念的小说,却为我带来这么多的笑声,实
在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
其实本篇最重要的主题是“成长”,我常扪心自问:写完这篇小说,我自己到底
有没有成长呢?只好等时间来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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