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高兴……但是同时也察觉出他实际上害怕听到陌生男孩儿将会告诉他的事情。
我明白,男孩儿回答。这事儿很烦人,不是吗?他穿着褪色的薄棉短裤,上身套一件黄色的T恤衫,T恤衫上写着中世界里永无无聊瞬间。前额还扎了一块绿色的大头巾,以防头发掉进眼睛里。在一切变好之前,事情先会变糟糕。
这儿是什么地方?杰克问。你是谁?
这里是熊的入口……但是同时也是布鲁克林。
这句话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不知何故又有一些意义。杰克对自己说,梦里的一切都是这样,但他感觉上这又并不真的像个梦。
我嘛,并不重要,男孩儿又说。他一个上手钩球,篮球稳稳地落入篮筐。我应该指引你,只是这些。我会把你带到你必须去的地方,而且我会让你看见你必须见到的东西,但是你也得小心,因为我不会承认认识你。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会让亨利紧张,他一紧张就会不友善,而且他比你大。
亨利是谁?杰克问。
别去管。只要别让他注意到你就行。你要做的就是在这里闲逛……然后跟着我们。当我们离开……
这个男孩儿看着杰克,眼神中既有怜悯、也有恐惧。突然杰克意识到这男孩儿开始淡出——他能够透过男孩儿的黄T恤衫直接看到盒子上的黄黑斜条。
我该怎么找到你?杰克瞬间非常害怕男孩儿会在说出重要信息之前就完全消失。
没问题,男孩儿回答。他的声音听上去带有奇怪的共鸣。只要乘地铁到合作城站下,你就会找到我。
现在男孩儿只剩下奶白色的轮廓,惟独一双栗色的眼睛还没消失,恍若爱丽丝里面的柴郡猫①『注:柴郡猫(Cheshire Cat),《爱丽丝漫游仙境》中的一只猫,总是露齿傻笑。』,既同情又忧虑地注视着杰克。没问题的,他说。你已经找到了钥匙和玫瑰,不是吗?你也会同样找到我的。今天下午,杰克。大概三点左右。你必须小心,也必须快一点儿。这个拿着篮球的幽灵男孩儿顿了一下,然后抬起透明的脚。现在我得走了……但是很高兴碰见你。你看上去是个好孩子,我一点儿不奇怪他那么爱你。记住,肯定会有危险。要小心……而且要快。
等等!杰克大叫,穿过篮球场朝那个正在消失的男孩儿冲过去。他一脚踩上一个摔碎的看上去像玩具拖拉机的机器人,踉跄地跪跌在了膝盖上,裤子撕裂,皮肤擦破,但是杰克没有理会。等等!你必须得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你必须得告诉我为什么这些事儿会发生在我身上!
因为光束,这个男孩儿现在只剩一双漂浮的眼睛了。还因为塔。最终,所有一切,甚至光束,都会臣服于黑暗塔。难道你认为你会有什么不同吗?
杰克迈开双腿想追上去,却又被绊住。我会找到他吗?我会找到枪侠吗?
我不知道,男孩儿回答。他的声音现在听上去仿佛从百万里之外传来。我只知道你必须尝试。在这点上,你没有选择。
说完男孩儿消失了,树林中的篮球场变得空空荡荡,惟一能听见的是微弱的机器运转声,而杰克一点儿也不喜欢听见这声音。机器听上去有些不对劲,而且他猜想,机器的问题影响了玫瑰,或者相反——总之两者之间隐隐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
他捡起已经磨坏的旧篮球,投了出去。篮球干净利落地落入篮筐……接着也消失了。
一条河,陌生男孩儿叹息道,宛若一阵清风从四处吹来。谜底是一条河。
4
天空刚泛出鱼肚白,杰克就醒了过来,睁眼望着房间的天花板,脑海中浮现出他在曼哈顿心灵餐厅遇见的那个人——亚伦·深纽,当鲍勃·迪伦只会在赫纳口琴上吹出开音G时,他就常去布利克街了。亚伦·深纽给他说了一个谜语。
什么会跑却从不走,
有嘴却从不开口,
有床却从不睡觉,
有头却从无泪流。
现在他知道谜底了。一条河可以奔流;一条河有河口;一条河有河床;一条河有源头。那个男孩儿为他揭开了谜底。梦中的那个男孩儿。
突然,他又想起深纽说的另一句话:这只是一半谜底。参孙的谜语可是两个,我的朋友。
杰克瞥了一眼床边的闹钟,现在是六点二十分。如果他想趁他父母还没醒的时候就离开这儿,他必须起来了。今天他不会去学校;杰克心想,也许,至少对他来说,他永远都不会去学校了。
他掀起被子,脚悬在床边,这时他发现两个膝盖上都有刮痕,而且是新刮的。昨天他滑倒在砖头上时的确刮伤了左边,他在玫瑰一旁昏倒时也碰伤了脑袋,但是他膝盖从来没有受伤。
“这是在梦里发生的。”杰克轻声自语,一点儿都没觉得惊讶。接着,他迅速穿好了衣服。
5
在他衣橱里面,他在几双没鞋带的旧球鞋和一堆蜘蛛侠的漫画书下面找到了以前去语文小学上学时用的旧书包。没有人会背这种书包去派珀上学——简直太、太普通了,上帝啊——杰克一拿起它,就强烈地怀念起生活还很简单的那些时光。
他往书包里塞了件干净衬衫、一条干净牛仔裤、一些内衣和袜子,然后又拿起《谜语大全》、《小火车查理》。翻找旧书包前他顺手把钥匙放在了书桌上,结果声音立刻又回来了,只是它们很遥远、非常轻,而且他很肯定只要一握住钥匙,他就能让这两个声音完全消失,这让他感到轻松不少。
好了,他又看了看书包。即使放了两本书,包仍然挺空。还有什么其它的?
一瞬间,他以为没有什么其它的了……很快,他又想起了一样。
6
他父亲的书房充斥着香烟与野心的味道。
书房正中放了一张巨大的柚木办公桌,对面的墙上搁满书,还挂着三台三菱电视显示器,每一个都调到竞争对手的频道。他父亲晚上在这儿的时候,每个电视机都会静音播放各个频道里黄金时段的节目。
窗帘全拉下来了,杰克不得不打开台灯才看得见。光是在书房里就让他觉得紧张,即使他穿着球鞋。假如他父亲醒了进来了(这有可能;无论睡得多晚、喝得多醉,艾默·钱伯斯总是睡得很浅、起得很早),他肯定会大发雷霆。至少这会加大杰克想不留痕迹出走的难度。他越早离开这儿,就越会觉得安心。
写字台上了锁,但是他父亲从未隐瞒保存钥匙的地方。杰克把手指伸进记事簿下面,钩出钥匙,然后打开第三层抽屉,摸过上面的文件,最后碰到冷冰冰的金属。
大厅里的地板突然噼啪响了一声,他立刻僵住。过了几秒钟,噼啪声没有再响起,此时杰克抽出他父亲用来进行“家庭防卫”的武器——一把点四四口径的鲁格自动手枪。他父亲在刚买这把枪的时候,曾经非常骄傲地向杰克炫耀——那是两年以前了。他的妻子紧张地哀求他在伤着人之前把枪收好,他却完全当做耳边风。
杰克找到手枪一侧的按钮,卸下了子弹夹。子弹夹咔嗒一声落在他的手上,在安静的房间里听上去仿佛一阵巨响,吓得他紧张地再次朝门张望一下后才把注意力调转回到子弹夹上。子弹已经上满枪膛,他慢慢地将弹夹重新装回手枪,然后又卸了下来。在上锁的抽屉里保存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是一回事,但在纽约市内带着这把枪就是另一回事了。
地板又噼啪一响。杰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
他从包里拿出一件衬衫,在他父亲的写字台上摊开,包裹住子弹夹和点四四手枪的零件盒然后卷起来。他把衬衫重新放回书包,书包扣扣紧以防发出声响。正要离开时,他的视线落在了他父亲文件盒旁的一沓信纸上。他父亲平时常戴的雷朋太阳镜折叠着放在上面。他抽出一张纸,想了一会儿,又拿起太阳镜塞进胸前的口袋。然后他抽出笔架上的细金笔,在信头下面写下亲爱的爸爸妈妈几个字。
他停下笔,皱着眉头盯着这个称呼。下面该写些什么呢?他必须说什么?说他爱他们?这是事实,但是这还不够——在这个中心事实的周围粘附着太多令人不愉快的其它事件,就像一团线上面扎着许多钢针。说他会想念他们?他不知道这是否是真话,好像有点儿恐怖。说他希望他们会想念他?
蓦地,他悟出真正问题之所在。如果他只是打算今天出去一下,他肯定能写点儿什么。但是他几乎肯定地感觉并非仅仅今天,或者这个礼拜、这个月、这个夏天。他觉得如果现在他走出家门,将永远不再回来。
他差点儿就把纸揉成一团,但又改变了主意。他写道:请好好照顾你们自己。爱你们的,J。这句话可算不上有力,但起码还能算一句话。
好了。现在别再考验你的运气,赶快离开这儿吧!
他听从心里的声音。
整间屋子死一般寂静。他蹑手蹑脚地穿过起居室,惟一传人耳中的是他父母的呼吸声:他母亲发出微弱的鼾声,而他父亲的鼻音更重,每吸进一口气都会挤出一阵尖细的哨声。他快靠近走廊时,冰箱突然轰地一响,吓了他一大跳,心开始怦怦狂跳。然后他走到大门,尽可能不弄出一点儿声音地打开门锁,走出门,最后在身后把门轻轻关好。
当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感觉仿佛有一块石头从心头滚落,与此同时一股强烈的期待感袭上心头。他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也有理由相信前方危机四伏,但是他只有十一岁——太年轻而无法否认蓦然满溢心口的那种新奇与兴奋。前面就是一条高速公路——一直通向未知的远方,而假如他够聪明……或者他够幸运,他将会揭开许多秘密。晨曦初降时他离开了家,在前方等待着他的是伟大的探险。
如果我坚持下去,一心一意,我一定会看见玫瑰,他边按电梯按钮边暗自鼓劲。我知道这一点……而且我也会看见他。
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极度渴望,这渴望强烈得几乎变成了狂喜。
三分钟以后,他走出了他迄今为止一直生活的公寓。他停了一下以后向左拐弯。这样的选择感觉并不偶然,而且的确也是。他正向东南方走去,沿着光束的路径,又重新踏上先前被打断的旅程,向黑暗塔进发。
7
埃蒂给了罗兰那把未完成的钥匙之后两天,三个旅行者——又热又累,浑身大汗——艰难地穿过一片矮生灌木和倒地枯木错综交杂的树林。在两旁密密匝匝互相交织的枯木下,他们第一次发现两条一前一后的小径。埃蒂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得出结论它们实际上是被遗弃很久的公路。灌木和矮树像芒刺一般乱糟糟长在公路两旁,遮住了路面。两条小径虽然杂草丛生,但仍旧可以辨认出的确是以前的车辙,任何一条的宽度都足够让苏珊娜的轮椅通过。
“哈利路亚!”埃蒂大叫。“我们应该喝一杯庆祝一下!”
罗兰表示同意,解下围在腰问的皮革水袋。他先把水袋递给坐在他背上马鞍里的苏珊娜。埃蒂的钥匙用皮绳拴住,挂在罗兰的脖子上,在衬衫下随着他的动作滑动。苏珊娜接过水袋,喝了一大口水,然后递给了埃蒂。他喝完水后开始展开她的轮椅。他现在都有些痛恨这个笨重顽固的装置了,它就像铁锚一样总在阻挠他们前进。除了一两条轮辐断了以外,轮椅状况还不错。埃蒂曾经想过把这鬼东西扔掉,但现在看来它可能还能派上些用场……至少暂时可以。
埃蒂帮苏珊娜离开马鞍,在轮椅上坐好。她手掌抵住腰部,伸了个懒腰,高兴地做了个鬼脸。埃蒂和罗兰都听见她舒展身体时脊椎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前方,一头看起来像浣熊与旱獭杂交的动物大摇大摆地穿过树林。它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镶着金色边框的眼睛瞪得滚圆,长着坚硬胡须的拱嘴咧了一下,仿佛在说哼!了不起!然后又慢悠悠地穿过公路,直至消失。埃蒂最后一眼看见了它的尾巴——又长又卷,就像长满毛的弹簧。
“那是什么,罗兰?”
“一头貉獭①『注:貉獭,billy…bumbler,斯蒂芬·金的生造词,在书中也以bumbler形式出现,是指一种浣熊、旱獭和达克斯猎狗杂交产生的动物。毛皮黑灰相间,眼睛四周长着金毛。它们会像狗那样摇尾巴,但要比犬类更聪明。在世界转换之前,每个领地的城堡里都养着一些貉獭,还可驯来牧羊。它们与人一起生活时,会鹦鹉学舌讲人话,但只有低级的语言能力。』。”
“能吃吗?”
罗兰摇摇头。“又硬又酸,我宁愿吃狗肉。”
“你吃过吗?”苏珊娜问。“我是说,狗肉?”
罗兰点点头,但是没有细说。埃蒂想起以前保罗·纽曼电影里的一句台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