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之后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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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之后的葬礼-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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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前门的横马路,但是,这条小路恰巧是一家饭店的后巷,里面堆了很多饭店里扔出来的垃圾和别的东西,所以平时就很少有人从这儿走,特别是晚上。那里还没路灯,我前几天找人去守过那条小路了,发现9点过后基本就没人走那条路了。”
  “饭店的后巷肯定有很多老鼠,”莫兰想到这点,就打了个冷战,她最怕老鼠了,“朱倩那天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才会莫名其妙地走那条又脏又黑的小路的,要是我,打死也不走。”
  “我觉得她也不一定是因为受了打击才走上那条路的,女孩子在夜里不走黑洞洞的小巷这是常识,就算朱倩受了打击,也不至于会糊涂到这种地步吧。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她不熟悉那里,某人给她指了路,是别人让她走上了那条路。也许那个人的态度诚恳热情,看上去还挺值得信赖的。”高竞嘴里衔着排条说。
  
莫兰眼睛一亮。
  “你是说,她在出事前向某人问过路?你说的某人应该是指后来对她施暴的人吧。”莫兰觉得高竞的想法很合理,不由地顺着他的思路说了下去,“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朱倩在西湖大饭店等不到郑恒松,她准备回家,这时候她正好碰到某个从饭店里出来的人,她向这个人问路,对方告诉她,走那条小路可以更快到车站,于是当时有些神不守舍的朱倩就依言走进了这条漆黑的小路,那人则尾随其后,接着……,”莫兰说到最后用一声野猫的嘶叫代替了”强奸”二字。
  “对,我就是这个的意思。”高竞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不着痕迹的微笑,似乎还在回味那声野猫叫,“不过,我想她后来应该也怀疑过那个给她指路的人,毕竟是那个人指的路让她出事的。可她为什么没在最后那封给郑恒松的信里提到这一点呢?”
  “她未必会怀疑这个人。”莫兰不以为然,“如果这个指路人一开始就提醒过她,这是条捷径,但里面很黑没有路灯,在这种情况下,朱倩如果自己走进去出了事,那当然怪不得别人。再说,小路有没有路灯一看便知,虽然有人指路,但是到底要不要走进去,是朱倩自己决定的。有很多人,比如我,我情愿绕远路,也不走黑灯瞎火,脏兮兮的小路,就算再近我也不走。但我知道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是不在乎有没有路灯的,因为他们觉得一会儿就过去了,没关系的。”
  “有点道理。”高竞道。
  “我看了谈话纪录,朱倩那天是不是没参加豆腐宴?”莫兰问道。
  “对,她的确没参加。白丽莎跟她说好了要她来,她想让朱倩见见沈是强,但是朱倩没来。我估计她当时心情很坏,所以就不想来了。”
  “她没等到郑恒松,心情肯定很坏,当时,她的判断力可能也比较差,又想早点回家,所以才会走上那条小路的。我以前有个女同学跟朱倩差不多,心情好的时候人很机灵,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成了个大傻瓜。就是戴柔,记得吧,《人骨八鲜汤》案子里的那个,你见过的。”
  “记得,记得。乔纳叫她戴安全。”高竞哈哈大笑起来。
  乔纳认为戴柔太放荡,总说她是属安全套的,所以给她取了外号叫戴安全。
  “对,就是她。她有一次失恋后去舞厅跳舞还吃了摇头丸呢,幸好没被学校发现。其实她也知道摇头丸不好,但她说,她当时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朱倩是怎么想的,可能也是什么都不在乎了吧,觉得走条小黑路又怎么样,反正马上就到车站了。后来的事是她猝不及防的,没料到的。因此朱倩出事后,她一边会痛恨那个强奸她的人,一边也会自责,因为这是她自己作的决定。”莫兰说。
  “嗯,被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以前也碰到过很多朱倩这样的例子。因为一时心情不好,就莫名其妙地走上了一条他自己一开始就知道是错误的道路,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高竞一边吃最后一块排条,一边一本正经地说,莫兰觉得他说话的神情很像一个作报告的团委书记。
  “豆腐宴那天是几点结束的?”莫兰笑着问他。
  “大家说法不一,总之,白丽莎和施永安是最后离开的,大约11点吧。最早走的是沈是强,但大家已经记不得他离开的具体时间了,有的说他是9点出头走的,有的则说他是10点以后走的,没人说得准。毕竟是6年前的事了。”
  “如果罪犯给朱倩指路的话,那罪犯很可能是中途离场的,还有就是他非常熟悉周围的环境。”莫兰琢磨着,她忽然发现他差不多已经吃完了自己那份,现在开始在瞄她的饭盒了,她赶紧把自己只吃了一两口的饭盒推到他面前。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过他的日记后,她总担心他会饿。
  他不客气地用筷子夹了块清蒸鳕鱼放进了嘴里,因为没鱼刺,味道又鲜美清淡,他不禁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她最喜欢看他这样笑了,真像个沐浴阳光的大男孩。
  “他是很熟悉周围的环境。我后来发现他还不是一般的熟悉。”他说。 
  她摸了摸他的头,随后又说了下去:
  “从朱倩最后给郑恒松的信看,朱倩是不认识罪犯的,但罪犯却认识她,罪犯是怎么认识她的呢,很可能就是通过白丽莎,也许看过照片,也许远远见过她,也许在某个场合见过面,但朱倩没注意到这个人。罪犯曾经对朱倩说,谁叫你是她的女儿,这说明这个人对朱倩的强奸,更大意义上是对白丽莎的报复。这就怨不得白丽莎会怀疑施倩云豆腐宴上的男人了。其实这些男人虽然都围着她转,但多多少少都对她有些怨恨。”
  “所以她才会开那个生日派对,其实,她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真的确定是谁。”高竞吃着饭,停了一停说,“你那天说白丽莎是自杀,我同意。”
  他的口吻很确定,莫兰歪头看着他。
  “哦,你又发现什么线索了?”她问他。
  “首先是没人有机会下毒。客人走后,白丽莎还活着,她拿着个白开水杯子把自己锁进了书房,这一点好几个人都证实了。其次,她每次喝水前都要亲自洗一遍杯子,她在这方面非常讲究。施永安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水杯里还剩下半杯水。按理说,白丽莎在当时的精神状态下,她会非常提防她身边的男人,更何况,她很可能怀疑施永安就是强奸朱倩的人。我调查过了,在施倩云开豆腐宴那天,施永安曾经在10点左右离席过20分钟,他自称去打电话了,但没人能够证实。白丽莎可能就是在这点上非常怀疑他,当然还有那部《花满楼》的电视剧,施永安编剧的,剧情跟朱倩的事几乎如出一辙。”
  “就是说卖花女在母亲摆宴的饭店外面被人施暴的故事吧。”莫兰记起来了。“是啊。我后来找人调查过,这部电视剧是2002年出品的。”
  “不是1996年吗?”莫兰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没注意到出品年份,只注意了剧情,现在她发现这是个疏忽,她说,“朱倩出事是在2001年,2002年施永安写了剧本,怪不得白丽莎要怀疑他了。她觉得施永安是照搬了自己的真实经历。”
  “时间也正好。如果她怀疑施永安的话,那么那天她肯定会非常留意施永安的一举一动,她应该不会让他靠近自己的杯子。”高竞的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再说,如果白丽莎真的是被施永安毒死的话,他应该不会告诉我们他半夜看到她的这件事,因为这只能增加他自己的嫌疑,夫妻嘛,如果他走上去做一个亲昵的动作,趁她不注意下毒是很容易的。只是我认为白丽莎当晚是不会让他靠近自己的。她本来脾气就坏,在那种情况下,不跟他大吵大闹已经很好了。”
  “嗯,嗯,竞竞说得有理。”莫兰拼命点头。
   听她这么叫他,他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你别闹,让我说下去。”他道。
  “公子请说。”
  “假设施毒者不是施永安,而是别人。那么这个人只可能是她家里的人,因为施永安半夜看到她还活着。我后来问过施永安,他说白丽莎的茶杯是靠里面放的,我去过那个书房,书桌是横放的,一头朝里一头朝外,所以如果有人要下毒的话,必须越过白丽莎的身体才能做到,除非这个人有能力消除白丽莎的戒心,让她把茶杯拿过来放在自己的手边。但这个家里除了施永安,没人能有这个能力,因为其他人跟白丽莎都合不来。白丽莎不会让任何人靠近自己的茶杯。”高竞喝了一口矿泉水。
  “另外,我查过她生日前一天的电话纪录顺序了,她的确是先打给张小桃再打给郑恒松的。我后来单独盘问过张小桃,她承认白丽莎要挟她,如果不提供郑恒松的电话就要把她以前的事宣扬出去,出于无奈,她只能告诉了白丽莎郑恒松以前的电话,至于为什么提供以前的号码,也被你猜对了,她不想到时候郑恒松单单怀疑她,她以前的同学袁青也知道这个号码。”
  “我就知道我没猜错。”莫兰笑道。
  “你别打岔,听我说下去呀。”高竞正襟危坐地提醒道,莫兰只好乖乖闭嘴,“白丽莎一方面跟郑恒松约了一个不适合见面的时间见面,一方面又在同一个时间约了很多人来家里参加她的生日派对,两相一对比,我觉得她跟郑恒松见面是假,开生日派对才是真。她给郑恒松打的那个电话,既是道歉,又是虚晃一枪,她希望别人以为她是被杀的,而且她还跟郑恒松说,她只有这个时间有空,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避开什么人?那只有避开施永安才合理。所以,白丽莎可能也是在有意无意地留下线索。”高竞又喝了一大口矿泉水。
   “还有一点。你上次还跟我说过白至中的悼词,记得吗?我们后来在白至中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份悼词的草稿,根据笔迹鉴定,不是白至中的,是白丽莎的,而且还是不久之前写的。这说明白丽莎知道自己要死,悼词就是她本人拟的,其中电视剧剧情的杜撰部分也都是她自己设计的。另外,你还给我看了她生日那天晚上写的那篇文章,什么好男人,坏男人的,仔细想想也的确像遗书。好吧,现在看看,她自己买了毒药,自己设计了自己的悼词,在临死前又写了有遗书含义的文章,还给她误打过的郑恒松打了道歉电话,同时,她还有自杀动机,她患了末期癌症,死前没人有机会给她下毒。综上所述,白丽莎就是自杀,就是她自己下的毒。”
  “有理有据,好精彩啊,高竞。”莫兰赞道。“我们终于可以不必再管白丽莎的死了。”
  “她就是自杀,这一点确定无疑。“他坚定地说。
  “我同意。只是,有一点我一直搞不懂。”
  “什么?”高竞问道,他已经开始吃莫兰的饭盒了,他不喜欢浪费,莫兰觉得以后自己的剩菜剩饭是有出路了。
  “白丽莎为什么要买两颗氰化钾胶囊?一颗足以致命,她干吗要买两颗?如果其中一颗她是准备自杀用的,那么另一颗,她准备派什么用场?”
  高竞被她问住了。
  “你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他摇了摇头:“没想过。因为我自己经常买双份的东西,两个茶叶蛋,两个葱油饼,两双袜子,两支牙膏。要问为什么买双份,我也说不清,大概就是想备用吧。”
  莫兰听他这么说,忍不住笑起来。买两个茶叶蛋跟买两颗毒药怎么能等同。
  “你们查过白丽莎和白至中的服毒剂量了吗?”
  “查过了,他们两个都只服用了一颗的剂量。”他茫然地说。
  “她为什么不把两颗都吃了。她留下另一颗,难道是给凶手谋杀她弟弟用的?”莫兰笑嘻嘻地问道。
  “当然不可能是白丽莎特别留给罪犯的,我们都认为是罪犯偷的。你有什么见解?”他的脸色凝重起来。
  “我认为她就是特意留给罪犯的。”莫兰说。
  “什么意思?”他完全迷惑了。
“我觉得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要偷到别人藏下的一颗药,根本不可能,就算再了解这个人的生活习惯也办不到,除非这颗药上安装了电子跟踪仪。因为一颗药不是一瓶药,实在太难找了。而且,还是胶囊,就算找到了,罪犯又怎么能肯定那颗药是他要找的氰化钾胶囊,而不是普通的抗菌素呢?而且,寻药还需要时间和机会,有谁可能在白丽莎死的当晚有这个机会呢?白丽莎可是半夜还没睡呢,这个小偷可能随时被发现。所以,罪犯之所以能顺利拿到那颗药,并且不被人发现,不是他自己找到的,而是白丽莎交给他的,就这么回事。”
  高竞吃惊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那么,白丽莎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很简单,她买两颗药,另一颗本来就是给另一个人的,这个人就是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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