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已经聚集了不少迫不及待的人,都在很不耐烦地等待我。木乃伊就平躺在餐桌上,我一进屋,检查就开始了。
这是几年前波诺纳医生的侄子阿瑟·萨布里塔什上尉带回来的两具木乃伊中的一具。原来埋在利比亚山区的埃雷西亚斯附近的一座墓穴里,在距尼罗河上游的底比斯很远的地方。这一地区的洞穴虽然不如底比斯的石墓那样宏伟壮观,却更加引人关注。因为它们保存了埃及人民间生活的大量见证。据说我们这具木乃伊所在的那个洞穴中就充斥着这样的实物——洞壁上绘满壁画和浅浮雕,还有雕像、花瓶和图案丰富的镶嵌作品,显示了死者的巨大财富。
这件宝贝一直存放在博物馆里,和萨布里塔什上尉看到它时的状态毫无二致——就是说,棺材原封未动。八年来它就这样摆在那里。人们只能参观它的外形。因此,现在供我们支配的木乃伊是完整无缺的。那些了解这种古董未遭洗劫地到达我们海岸有多么稀罕的人,就会立刻明白我们完全有理由庆祝我们的好运。
我走到桌边,看见桌上放了一只大盒子,或者说箱子,将近七英尺长,大约三英尺宽,两英尺半高。它呈长方形——不是棺材的形状。我们起初以为它用的材料是槭木,用刀切进去以后才发现是硬纸板,更确切地说,是龙舌兰草做的纸浆板。上面绘满了表现丧葬场面和其他哀悼内容的图画——其间许多地方都以不同的花样写着同一组象形文字,显然是代表着死者的姓名。幸好格里登先生也是我们中间的一员,他毫不费力地就翻译出这些字母。原来它们只是一些音节,表示“奥拉米斯泰鸿”这个词。
要把盒子打开而不损坏是件棘手的事,等到好不容易完成了这项工程,我们发现里面还有一个盒子,做成棺材的形状。比外面的这只小许多,但其他方面与它完全一样。两个盒子之间的空隙中填满松香,在某种程度上磨损了里面这只盒子的颜色。
打开了第二只盒子(这次倒没怎么费力),里面又是一只盒子,也是棺材的形状,与第二只盒子十分相似,只是木料有所不同,用的是雪松,仍然散发着松木特殊的芳香气味。第二只和第三只盒子之间没有空隙——两只盒子严丝合缝地套在一起。
打开第三只盒子,我们发现了那具木乃伊,并把它取了出来。我们原以为它会像通常的那样周身裹着层层密密的亚麻布匹或布条,结果发现尸体没有裹布,而是装在一个套子里。套子是纸莎草做成的,外面糊了一层灰泥,上面镀了金,绘满了图画。图画表现了死者灵魂应当履行的种种义务和它被不同的神祇接见的情景,还有许多相同的人像,很可能是被制成木乃伊的那人的肖像。套子从头到脚有一条分栏或垂直的铭文,用音形一体的象形文字写成,仍然是他的姓名和身份,以及他的亲属的姓名和身份。
从木乃伊的颈部解开套子,露出一个颈圈,由五颜六色的圆柱形玻璃珠串成神祇、螳螂等图形,还有一个带翅膀的圆球。其腰部也围着一道相似的圈饰或束带。
将纸莎草剥掉,我们发现肉体保存得极好,闻不到什么异味。肤色微红,皮肤坚实润滑,富有光泽,牙齿和头发也都完好无损,眼珠(似乎)已被拿掉,换成了玻璃的,非常漂亮而且居然栩栩如生,只是有点过于执著地凝视着。手指和指甲都铃了金,煞是耀眼。
根据皮肤发红这一事实,格里登先生认为防腐用的是柏油。可是我们用一种钢制的仪器在尸体表面刮了一下,然后将得到的粉末投入火中,闻到的显然却是樟脑和其他芬芳树胶的气味。
我们仔细地在尸体上寻找取出内脏时一般会留下的刀口,却意外地一个也没有找到。那时我们中间还没有一个人知道完整的、未被剖开的木乃伊其实并不罕见。通常的做法是从鼻子里把脑髓抽出;在身体侧面切一口子取出内脏,然后给尸体刮去毛发,清洗干净,抹上盐粒,搁置几个星期之后,就开始涂抹防腐的香料——这是准确的说法。
因为没有找到刀口的痕迹,波诺纳医生开始准备解剖的器具,这时我注意到时间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于是大家决定把剖尸检查推迟到次日晚上再做。我们正准备暂时分手,有人突然提出用伏打电池做一两个实验。
对至少有三四千年之久的木乃伊使用电流,这个主意即使不是十分高明,也够别出心裁的,因此得到我们的一致赞同。就这样,我们一分当真九分玩笑地在医生书房里接好一组电池,把那位埃及人抬了进去。
我们费了好大周折才使尸体太阳穴部位的几处肌肉裸露出来。它们看上去不像身体其他部分那样僵硬如石,可是不出我们所料,接通电线之后,肌肉对电流丝毫没有反应,这第一个实验看来是一锤定音了。于是我们为自己的荒唐之举开怀大笑一通。可是就在大家互道晚安的时候,我的目光碰巧落在木乃伊的眼睛上,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事实上,在短短的一瞥中,我确信自己看见那对我们认为是玻璃做成的眼球,原来显然是死死盯着什么东西的,现在却几乎合上了,只能看见一小部分白膜。
我一声大叫,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大家立刻都发现了这一事实。
我不能说这个现象使我感到惊恐,因为“惊恐”这个词对我并不确切。不过,要不是那点布朗黑啤酒壮胆,我也可能会有些紧张的。至于在场的其他人,他们完全顾不上掩饰自己的极度恐惧。波诺纳医生魂飞魄散。格里登先生用某种神秘的方式使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西里·白金汉先生大概不会悍然否认自己手脚并用地钻到了桌子下面。
然而在一阵惊恐之后,我们当然决定立刻继续进行试验,这一次是从右脚的大拇指入手。我们在拇指籽骨的外侧切了个口子,露出了外展肌的根部。我们重新调整了电池,这次把电流接在了切开的神经上——突然,木乃伊好像活了一般,先是右膝一提,几乎碰到肚皮,然后右腿以惊人的力量朝下一蹬,狠狠地踢了波诺纳医生一脚,使那位绅士像离弦之箭一样从窗口飞了出去,摔在下面的大街上。
我们全体冲出去准备收拾遇难者支离破碎的遗体,却喜出望外地在楼梯上与他相遇,他正急急忙忙地往楼上爬,全身洋溢着热烈的求知欲望,比先前更加坚定了全力以赴进行实验的决心。
于是在他的提议下,我们马上在尸体的鼻尖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医生亲自动手狠狠揪住死者的鼻子,粗暴地接上电流。
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是比喻意义上还是字面意义上——其效果都是触电性的。第一步,木乃伊的眼睛睁开了,飞快地眨了几分钟,就像巴尼斯先生表演哑剧时做的那样,第二步,他打了个喷嚏,第三步,他坐了起来,第四步,他朝波诺纳医生晃了晃拳头,第五步,他转向格里登先生和白金汉先生,用纯正的埃及语对他们说道:
“我必须说,先生们,我为你们的行为感到既羞辱又震惊。波诺纳医生这样做不足为奇,他是个矮小肥胖,没有头脑的可怜的傻瓜。我可怜并且原谅他。可是您,格里登先生,还有您,西里·白金汉先生,你们在埃及旅行并居住了那么久,别人都以为你们是出生在当地的庄园里——我是说,你们在我们中间待了那么长时间,我想你们说埃及话就像用自己的母语写东西一样流利——我一直把你们当成木乃伊的忠实朋友看待——我满以为你们会有更多的绅士风度,可是你们却站在一旁,任凭我受到这样无礼的对待而一言不发,这叫我怎么想呢?你们由着汤姆、狄克和哈里在这样的大冷天掀掉我的棺材,剥掉我的衣服,还帮助并怂恿那个可耻的小恶棍波诺纳医生揪住我的鼻子,这一切都叫我怎么想呢?”
一般人肯定以为,我们在当时的情况下听到这样一番话,或者夺门而逃,或者大发歇斯底里,或者全体晕倒。三者必居其一。实际上,当时这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三种全部发生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说实在话,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采取其中的任何一种,不过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到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里去寻找。它本身就是按相反的规律而发展的,如今凡是自相矛盾和不可能的事情,一般都用它来解释。也可能是木乃伊那副十分自然、不容置疑的神气,使他的话不能使人产生恐惧,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事实是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流露出惊恐万状的神情,而且似乎并不觉得有特别出格的地方。
就我来说,我觉得一切正常,只是站到一边,躲到埃及人的拳头的袭击范围以外。波诺纳医生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木乃伊怒目而视,满脸涨得通红。格里登先生摸摸胡子,把衬衫领子翻了上去。白金汉先生低垂下头,把右手的大拇指塞进了左边的嘴角里。
埃及人板着脸孔对他瞅了几分钟,然后用讥讽的口吻说:
“您为什么不说话?白金汉先生?您听到我的问话没有?快把大拇指从嘴里拿出来!”
听了这话,白金汉先生浑身微微一震,把右手大拇指从左边嘴角里抽出来。作为补偿,又把左手大拇指塞进了右边嘴角里。
木乃伊从白金汉先生嘴里得不到答案,便怒气冲冲地转向格里登先生,用命令的口气笼统地问我们究竟想干什么。
格里登先生用埃及语做了一番长篇大论的回答。如果不是因为美国的印刷所里缺少象形文字的铅字,我倒很愿意在这里把他的精彩演说原样抄录出来。
我不妨顺便提一句,以下的有木乃伊参加的全部谈话都是说的古埃及语,由白金汉先生和格里登先生加以翻译(这是对我和另外几个游历不广的人而言)。这两位先生说起木乃伊的母语来流利动听,非常地道。然而我还是注意到(当然是因为谈话涉及一些完全现代的概念,它们对这位客人来说无疑是完全陌生的),这两位旅行家有时不得不借助一些直观的方法来表达某个特殊的意思。比如,有一次格里登先生怎么也不能使埃及人明白“政治”一词的意思,最后他急中生智,用炭笔在墙上画了一个酒糟鼻子的矮个儿绅士,身上穿着破衣烂衫,站在一个树桩上,左腿缩在后面,右手握拳向前掷去,两眼朝天,嘴巴张开成九十度的直角。同样的,白金汉先生怎么也讲不清“假发”这个非常现代的概念,最后(在波诺纳医生的建议下),他脸色变得惨白,同意把自己头上戴的脱下来。
可以理解,格里登先生演讲的主要内容是拆出木乃伊并将其解剖对于科学的重大意义,同时对因此而给他——这位叫做“奥拉米斯泰鸿”的木乃伊带来的麻烦表示歉意。最后微妙地暗示(充其量只是微妙的暗示):既然这些细小问题都已经解释清楚,我们不妨继续进行研究吧。这边波诺纳医生已经把器具都准备好了。
对于演说家的最后这个建议,奥拉米斯泰鸿似乎存有一些顾虑,我不清楚其实质究竟是什么。不过他表示对我们的道歉感到满意,为此他从桌子上跳下来与我们一一握手。
这个仪式结束后,大家赶紧七手八脚地修补我们的实验对象遭受的手术刀的伤害。我们为他缝合太阳穴上的伤口,给他脚上缠了绷带,还往他鼻尖上贴了一块一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这时我们看到伯爵(这似乎是奥拉米斯泰鸿的头衔)轻轻打了个哆嗦——无疑是着凉了。医生立刻奔向他的藏衣室,转眼取回一件詹宁斯服装店最佳款式的黑色外衣,一条天蓝色格子布的吊带裤,一件粉红色方格棉布内衣,一件翻边的织锦缎背心,一件白色宽松大衣,一根弯头拐杖,一顶无檐帽,一双黑漆皮鞋,一双淡黄色山羊皮手套,一副眼镜,一圈胡须,还有一个瀑布式领结。由于伯爵和医生的身材有所差异(比例大约是二比一),在把这些衣服加到埃及人身上时遇到了一些困难,然而当一切都弄妥之后,他可以说是穿戴齐全了。于是格里登先生让他挽着自己的手臂,带他到火炉边的一张舒适的椅子里坐下,医生马上拉响铃挡,让仆人送雪茄烟和葡萄酒来。
谈话很快热烈起来。自然,我们对奥拉米斯泰鸿仍然活着这一不同寻常的事实表示了极大的好奇。
“我以为,”白金汉先生说,“您应该早就死了。”
“什么,”伯爵显得十分震惊,“我才七百多岁,我父亲活了一千岁,而且死的时候还没有到昏庸老朽的地步。”
这引起一连串活跃的提问和计算,最后终于发现,对这位木乃伊对年代的判断显然存在严重错误。他被埋入埃雷西亚斯墓穴距今已经有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了。
“不过我的意思,”白金汉先生继续说,“不是指您下葬时的年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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