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的生命开始于2007年秋天,从对自己彻底一无所知开始,直到我发现兰陵王的……”
“HERO!你将是一个拯救者,你这个内在属灵的人,将从世界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回归光明的故乡,这才是你毕生为之奋斗的使命!你必须清楚地认识自己,认识你的源头在哪里!也要认识这个世界,包括人间的真相!”
我联想到了一部电影。
“《黑客帝国》?”
“什么?”
“哦,我忘了你关在监狱八年,不可能看到这不电影。”
老头已经完全投入,没在意我说什么:“这种非凡的知识和能力,是世界拒绝赋予你的,也完全不是我能给你的。只有依靠你自己的力量,才能开启被封闭的心!认识你自己!认识你自己!认识你自己!”
“认识我自己?”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大的而且从未停顿过的问题。
“知道你自己是谁!”
“然后获得觉醒与复活!”
“最后成为所有人的拯救者!”
美国阿尔斯兰州荒漠,肖申克州立监狱,C区58号监房,阴暗的光线之中,马科斯连续说了三句话。
我和老头都沉默了,似乎被扔进一个陌生世界,两千多年前的西奈沙漠,远远走去的先知。
反复默念这句话,许久才发出声音:“三段论?”
“对,专属于你的三段论!作为一个Gnostics的使命——人的拯救,才是世界的拯救,也是我们的终极命题,假设终极命题存在的话。”
“谢谢。”
“不,我曾希望自己也是一个Gnostics,很可惜发现自己不是。”老马科斯苦笑一声,“于是,我用后半生来寻找这个人——就是你。”
“认识你是我生命最大的命运。”
“也是我的幸运。”老头爽朗地大笑几声,“快点睡吧,小子!明早查房别爬不起来。”
最后一盏灯关了,黑暗将我的生命笼罩,但我不再害怕黑暗了。
第二天.
放风时间,囚犯们在操场上散步聊天,或者干着见不得人的交易。
没有陪比尔打篮球,而是小心地盯着铁丝网,看看有没有狱警阿帕奇——没看到那张秃鹰般的脸,独自坐在一块台阶上,眺望遥远的落基雪山。
昨晚,与老马科斯一席长谈,烙印似的刻在心中,才明白什么叫醍醐灌顶。
Gnostics——我给了它一个中文音译:诺斯替。
我渴望在某个夜晚,也坐在这块大操场里,仰望阿尔斯兰的星空。无数神秘的星辰,仿佛在头顶闪烁,近得身手就能捞下来,颤抖着捧在心口,倾听人间的秘密。
可惜,这是一座监狱。
我只有上午一个小时,被允许坐在这里眺望雪山,与熟悉或陌生的人们聊天,比如眼前突然出现的这个人。
中国人。
除了我之外,肖申克州立监狱第二个人中国人。
他的名字叫童建国。
没等我慌张地站起来,这个六十岁的中国老头,便随意地坐在我身边,同样托着下巴眺望雪山。
“你好,1914。”
又是久违的汉语,童建国比上次见到干净了不少,就像坐在台阶上看同学打篮球的中学生,虽然头发已白了一半。
“从前我杀过许多人,也有不少人看到我就吓得半死,所以当我了爱到这个地方,就决定躺在牢房不出来,哪怕一年都见不到阳光,而你让我破例出来了两次。”
“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想起昨晚那些对话,既然世界本来就很荒谬,我们都在虚幻的镜子中生活,即便再危险邪恶的力量,也不可能把我吓倒。
我试着寻找肚子里的汉语词汇:“上一次我已经很荣幸了,这一次有因为什么?”
“你不觉得上次太匆忙了吗?”
也许,他只是给自己一个理由,一个走到阳光下的理由。
“你对我很感兴趣?”
“你是有故事的人,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
“哦?”
我急忙转头躲避他锐利的目光。
“这可是你自找的,干吗总是盯着我的眼睛?是不是想头看我心里的秘密?就像你发现老杰克的秘密一样?”
“对不起,我来美国之后养成了这个坏习惯。”
“你不怕你心里的秘密也被我看到吗?”
真是“读人心者反被人读”!(本人原创)
“我?”尴尬地笑了笑,肖申克州立监狱是什么藏龙卧虎或藏污纳垢的地方啊!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你知道我的秘密?”
“我可不会读心术!”
童建国爽朗地大笑,从眼睛和鼻梁的线条来看,他年轻时长得很帅。也许在黑暗的牢房里窝里太久,他不断活动筋骨,敞开囚服衣襟,可见强壮的胸肌,似乎要胜过许多年轻人。
我却说不出“我也不会”几个字:“你想要听我的故事?”
“这里每个人都有故事,但我想听中国人的故事,不过——别说你是被冤枉的!”
“我就是被冤枉的。”
我的直率让中国老头沉默片刻,他面色凝重地看着我:“你想知道是谁陷害了你?”
“是。”
“你被判了多久?”
“一辈子。”
也许是对我的怜悯,他悲伤地摇摇头:“可惜,你还那么年轻。”
通常年纪大了都会喜怒不形于色,童建国却是表情丰富:甚至有些夸张,大概山水见过了之后,房能“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吧。
“你呢?”
“也是一辈子。”他轻描淡写地回答,“我老了,在这里养养老也不错。我的英语可能永远都学不好,以前把自己关在牢房里,只能和老杰克说些简单的话。当年我沉默寡言,现在难得遇到一个中国人,竟变得这样多嘴多舌,自己都感到讶异。”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很多很多原因——我杀过的人可以编成一个连。”
原以为老杰克是这里杀人最多的,没想到又来一个杀人魔王!两个魔鬼关在一个牢房,典狱长德穆革真是个天才!
“职业杀手?”
看他的眼神还有修长健硕的体形,竟然有《这个杀手不太冷》的让。雷诺的感觉。
“是,不过更早以前我参加过战争,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
“那个不算犯罪吧?”
“我不知道。”
也许,任何杀人都是一种犯罪吧?
“你已经那么厉害了,能把你抓住的一定更厉害吧?”
“不,我是自首的。”
“自首?”
大概整座肖申克州立监狱,只有他一个是自首进来的吧!
“我烟卷了漂泊的人生,想要找个地方养老,我考察了全世界许多地方,发现肖申克州立监狱最合适!”
虽然,这个中国老头边说边笑,我却目瞪口呆:“你不真的想在监狱里养老吧?”
“对一个年迈的杀手来说,肖申克州立监狱是最佳养老圣地。”
“你就在阿尔斯兰州杀了一个人,然后到警察局自首?”
“不,许多年前我受雇于一家公司,在马丁。路德市的酒店里,杀死了一个窃取公司机密的商业间谍,去年我专程来到美国,向阿尔斯兰州警方自首——这时警方才发现,当年已有一名凶手被判有罪,是酒店里的黑人服务生,因为有过犯罪前科,被检查官以一级谋杀罪起诉,后来被判处了死刑。”
“天哪!冤案,和我一样的冤案!他坐上电椅了吗?”
“是——”童建国低下头,忏悔似的低吼一声,“非常抱歉!投案自首太迟了,多年后才洗清了另一个无辜者的清白,可惜他早就变成了冤魂。”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自己,也许当我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后,真正的凶手才跑到警察局自首,诉说当年的破旧的公寓楼杀害了常青。
“但愿杀死常青的是个老杀手。”这是自我安慰也是自我嘲讽,“这样我就能期待他想要养老的那一天了。”
“1914,我发现了你有趣的一面!”他恢复了原来的表情,酷酷地说,“老杀手基本死光了,我只能算一个幸存者。”
“你遇到过很多危险?”
“每次都是危险,甚至每时每刻,更多时候是别人想要杀我。”
“而这里也算一个避难所?因此你在黑暗的牢房里藏了一年。”
“哼!你脑子转得真快。”中国老头用力拍拍我的肩膀,幸好这几个月身板锻炼得结实,换作过去早被拍倒在地了,“不,我不惧怕任何人。”
“我还没听过职业杀手的故事。”
十二宫——老杰克只能算是业余杀手,与能与童建国这样的职业杀手同日而语。
“我的故事?来自天机的故事。”
“天机?”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
“发生在大约三年前,那是个谁都无法想象的世界,我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是什么?”
“我最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叶萧。”
晕,这个人似乎也有些耳熟。
“于是你万年俱灰,想要跑到监狱里来养老?”
“我曾经的念头与理想,几十年前就化作灰烬了。”童建国又一次仰天大笑,笑到最后又藏着一丝凄凉,“该你了?”
“该我什么?”
“你的故事,我想听你的故事。”
我也像美国人那样耸耸肩膀:“我的故事很普通,没什么可说的。”
“没人能骗得过我!从你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你的故事非常精彩!”
“我——”
“别再骚扰我!”
童建国的目光凶狠起来,手指做成枪的形状,对准我的眉心。
然而,这个动作一下子激怒了我。
只不过是一根手指,难道真会射出子弹?
就算真是一支手枪,也没什么可怕!
“没人可以威胁我!大叔!”
老头惊讶地收下手指,大概从没人敢这么与他说话,停顿几秒后大笑:“你比我想象的更有种。”
“是吗?”我也放弃地笑了,“谢谢你这么夸奖我。”
“但我不会罢休!1914,只要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就会为你做一件事!”
“真的这么执着?”
童建国面色凝重地说:“只要说出你的故事,任何事情我都回帮你做到,我从不食言!”
当我和他沉默对峙时,一个狱警冲过来大嚷道:“放风时间结束了!你们怎么还在这?”
2009年9月11日。
肖申克州立监狱,洗衣房。
我多了一个伙伴——老金,他被发配到了洗衣房,也许有囚犯贿珞典狱长抢到了图书馆这个肥差。
老金说:“可惜了图书馆让那些文盲去管理,最适合掩盖大麻交易了。”
“最近监狱里有些乱,自从那个阿帕奇来到以后,但典狱长并不这么认为。”
我从洗衣房捧出一大堆狱警制服,刚想交到老金的手里,却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怪异。
“他就在你背后!”
读心术瞬间读出老金的心里话。
果然,背后响起印第安人的声音:“你好,1914,你认为是我破坏了监狱的气氛?”
几乎从头皮钻入脑中,震得我耳边嗡嗡作响,匆忙回过头来,对着那秃鹰似的面孔。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就是对我很不满意?”
阿帕奇周身仍然散发死尸气味,为什么别人闻不到呢?
“我的意思只是巧合。”
“巧合?”他保持着一种比哭还难看的微笑,“我发现你可不太会说谎。”
我注意到阿帕奇的腰间,别着一支狱警专用的佩枪,不知有没有上子弹?通常只在执行特殊任务时,狱警才会佩带枪支,平时仅装备电棍和手铐,难道他是故意别在身上的?或者那么醒目地戴着枪,是为了引诱我去抢夺?
“哦,我要继续干活了。”
当我要低头离开时,阿帕奇却拉着我的胳膊说:“干吗总是躲着我?我有这么可怕吗?”
“不,我只四不习惯和狱警说话,先生。”
“你的谎话编得越来越差了。”
老金已经识相地跑开,只剩下我和阿帕奇两个人。他可以轻松地遍个理由杀死我——比如我试图抢夺他的佩枪,于是在搏斗过程中将我击毙。
想到这,我毛骨悚然地后退两不,印第安狱警却往前走了两步,他的双眼既像秃鹰又似野狼,紧紧盯着我不容得任何回避。
刹那间,我看到了,看到了他眼睛里的秘密。
没有语言,没有文字,只有一副电影慢镜头似的画面——
我在空旷的荒野上奔跑,天空被血红的颜色覆盖,身后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有着一张可怕的脸乓,浑身散发着府尸的气味,他举起手枪瞄准我的后脑勺,抠动扳机射出子弹,穿越空气钻进我的脑壳,灼烧着击碎我的脑浆,然后从眉心位置飞出。
我死了。
这就是我从阿帕奇眼里读出的秘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