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体窃贼》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肉体窃贼-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缓缓走下楼梯,穿过华丽典雅、布满艺术品、富有杂志封面魅力的门厅。   

  能像个凡人那样行走,推开一扇扇门,并蹓跶到室外,这种感觉真好。   

  我夹在晚间散步的人群当中,沿着人行道朝北走去,两眼自然地扫过那些重新修缮过的旅馆及附属的小咖啡屋。   

  等我走到街拐角时,人群稠密起来。   

  在一间花哨的露天餐馆前面,几架巨型电视摄影机把镜头聚焦在一长条被大型白色路灯照得刺眼的人行道上。   

  数辆大卡车阻碍了交通,一排排小轿车缓缓地停下来,摄影机周围稀稀疏疏地聚拢了一些孩子和老人。   

  这并不显得特别奇怪,因为在南海滩这一带,架起摄影机拍电视片和影片是司空见惯的。   

  我避开灯光走,生怕它们照在我那特别容易反光的脸庞上。   

  我要是像那些皮肤给晒得黝黑、半裸的身躯穿着破棉布衫、散发着昂贵防晒油气味的人类就好了。   

  我从人群中挤过去,走过街拐角,再次寻觅我的猎物。   

  只见他正在飞快地走着,心中充满着幻觉,使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拖拉且凌乱的步伐。   

  时间刻不容缓。   

  我噌噌几步,蹿上低矮的房顶。   

  微风稍大了一点,也柔和了些。   

  喧哗的人声、单调而自然的无线电声和风声全都变得轻柔起来。   

  在寂静中,我透过那些路过他的人的冷漠目光捕获他的形象;在寂静中,我看见他的幻像再次由萎缩的手脚以及皱缩的面颊和胸膛组成。   

  横亘在幻像和现实之间的那层薄膜正在崩裂。   

  我跳到柯林斯大街旁的人行道上,动作快得好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   

  可是没有人注意到我,我就像谚语中的那棵树,倒在杳无人迹的森林里。   

  我迈着轻松的步伐,很快就追上了那个也许是满怀杀机的年轻男子。   

  我挤过一群群挡住道路的不良少年,跟着我的猎物走进一家凉爽的大杂货店的玻璃大门。   

  哈,里面真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这个屋顶低矮的大〃洞穴〃里摆满了你能想象得到的各类包装好的保鲜食品,还有洗手间的卫生用品和装饰品等等,其中百分之九十在我出生的那个世纪根本不存在。         

◇欢◇迎◇访◇问◇。◇  

第6节:肉体窃贼(6)         

  我讲的是诸如面纸、眼药水、扁平的塑料发夹、毡制粗头笔、用于涂抹人体各部位的各种霜膏、五颜六色的洗涤剂、化妆品以及染发剂之类的东西,其中有些颜色以前从没见过,也就叫不出名来。   

  假设路易十六打开一个装满这些花花绿绿的现代产品的塑料口袋,他会作何反应?当他看见那些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的咖啡杯、玻璃纸包装的巧克力饼干或永不断水的自来水笔时,他会作何感想?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习惯这些东西,即使我已经亲眼目睹了工业革命的进步达两个世纪之久。   

  这样的杂货店能让我连续几个小时流连忘返,有时候我会在沃尔玛超市逛得入迷,忘乎所以。   

  可是这次不同,我还盯着一个猎物呢,对不对?所以,还是有空时再看看《时代周刊》和《时尚杂志》、袖珍电脑翻译器和连游泳时都能向你不断报时的手表吧。   

  他为何来到这个地方呢?那些拖儿带女的年轻古巴夫妇显然不会引起他的兴趣。   

  不过,他还是漫无目的地在狭窄而拥挤的通道里闲逛,并不在意周围成百上千的黑黝黝的胸膛和说得飞快的西班牙语。   

  在他用赤红的双眼扫视着一排排摆得满满的货架时,只有我一个人在注视着他。   

  上帝啊,这个人真是龌龊不堪,一切体面和正派都由于他的疯狂而丧失殆尽,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庞和脖颈汗津津地沾着一层细细的泥巴。   

  我会喜欢这样的人吗?见鬼,不管怎样,他也是一袋血。   

  凭什么我要把机遇推掉?我不能再杀害儿童,对不对?我也不能再去海滨区的娼妓那里。   

  完了,还要安慰自己,说没什么了不起的,谁让她们坑害平底船上的船员呢。   

  我正在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不对?一旦你成了不死的神,反倒要经历一个真正漫长而可耻的死亡过程。   

  嘿,瞧这个肮脏、发出恶臭、行动笨拙的杀手,连囚犯都吃得比他好。   

  当我再次像切开一个甜瓜那样探视他的心灵时,我吓了一跳。   

  他居然不清楚自己是谁!他从来没有审视过自己!他没有按逻辑顺序记住自己的人生阶段,也无法真实地坦白自己所犯下的谋杀罪行(因为想不起来)。   

  他甚至不知道他今天晚上就要杀人!连我都比他更了解他自己!哎,毫无疑问,我错抽了一张最糟糕的牌。   

  哦,上帝啊,这真令我伤心!这个星光闪烁的世界里明明充斥着更坏更狡猾的野兽,我却偏要捕捉这一只,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我可真想哭。   

  可就在这时,刺激的场面出现了。   

  那人早就发现了那个老太太,瞅见了她赤裸着的布满皱纹的双臂、微微驼起的后背和松蓝色短裤下的颤抖的瘦腿。         

◇欢◇迎◇访◇问◇。◇  

第7节:肉体窃贼(7)         

  刚才穿过明亮的日光灯光,她正悠闲地行走,享受着周围的喧哗和热闹。   

  她的脸一半掩埋在遮阳帽的绿色塑料帽檐下,头发用黑色发夹盘在小脑袋后面。   

  她挎着一个小篮子,里面装着一塑料瓶子的橘子汁和一双软得被她卷成一个小球的拖鞋。   

  这会儿,她又惊喜地从货架上取下一本平装小说。   

  她以前读过这本小说,并且一直念念不忘,梦想着再次读到它,就像再度造访老朋友那样。   

  小说名叫《成长在布鲁克林的一棵树》。   

  是的,我也很喜欢读它。   

  他着魔似的跟在她后面,距离近得使她的颈脖一定能感觉到他的鼻息。   

  他的目光呆滞而愚蠢,盯着她缓缓地朝收银台走去,并从短外套下垂的衣袋里抽出几张脏兮兮的钞票。   

  他们走出店门。   

  他像一只交尾期跟着母狗的公狗,迈着沉重的步伐,无精打采地慢慢跟在后面。   

  她则缓缓地走在前面,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灰色购物袋,步履艰难地绕过那些在街上徘徊、吵闹而厚脸皮的不良青少年。   

  她正在自言自语吗?好像是。   

  我并没有观察她,虽然这个小老太太越走越快。   

  我观察的是那个跟在她后面的畜生,那家伙只盯着她身上的某个部位,好像根本没把她当成整体来看。   

  他一边跟踪她,一边在脑海里闪现着一张张苍白而憔悴的脸,他渴望趴在老人的肉体上,急欲用手捂住老人的嘴。   

  她终于走到她住的那栋矮小而破旧的公寓前。   

  和这片以肮脏和破落为特点的城区的所有建筑一样,它似乎也是用碎裂的石灰岩搭建的,四周长满粗短的扇状叶片的棕榈树。   

  见她到家,他踉跄着猛地停住脚步,静静地看着她走进狭窄而呈斜坡的庭院,登上布满尘土的绿色水泥台阶。   

  在她打开门锁时,他注意看了一眼她的门牌号码。   

  他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过去,然后颓然靠在墙壁上,开始专心致志地幻想杀害她的情景……在一间空荡荡的除了一片光和色之外毫无特点的卧室里。   

  咳,瞧他那副歪头斜脑、懒洋洋靠在墙上的样子,像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不如现在就把他干掉!然而时间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夜色退尽黄昏的炎热,星光的闪烁越来越明亮,微风徐徐吹拂。   

  我和他都在等待。   

  透过她的眼睛,我看到她的起居室,仿佛我真能看透墙壁和地板。   

  她的起居室里虽然随便摆满了旧家具,但还是很整洁。   

  这些家具都是胶合板做的,样子笨头笨脑的很丑陋,对她也没有什么用,不过它们都被用一种她喜欢的香味油刷得铮亮。         

※BOOK。※虫 工 木 桥 虹※桥书※吧※  

第8节:肉体窃贼(8)         

  氖光灯的光线透过涤纶窗帘照到窗外,和下面院子里的景色一样惨白而呆板,不过她有几盏精心布置的小台灯,流泻出令她感到舒服的光线。   

  她需要的正是这一小片温馨。   

  她端坐在一张枫木制的摇椅上,摇椅用难看的方格布包裹着。   

  一个瘦小端庄的老太太,手里捧着那本翻开的平装小说。   

  再次同弗朗西·诺兰一起,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现在她穿着一件刚从衣柜里取出的印花棉布睡袍,那几乎遮不住她细瘦的膝盖。   

  她还穿着一双蓝色的小拖鞋,如同一双袜子套在那畸形的小脚上。   

  她把一头长长的灰白头发编成一根粗大而美丽的辫子。   

  在她面前的黑白小电视机的荧幕上,已经去世的电影明星正在无声地争论。   

  琼·芳登认定加利·格兰特想谋害她。   

  从他脸上的表情判断,我认为她说的确有道理。   

  我很纳闷,加利·格兰特这人看上去像是完全由木头做成的,居然还会有人相信他!她用不着听他们讲话,据她自己认真计算,这部影片她已经看过大约十三遍。   

  而这本小说她捧在手里才读过两遍,所以她才饶有兴致地重读这些还没背下来的段落。   

  从楼下影影绰绰的院子里,我可以辨出她那清静宽容的本性,宁静淡泊,远离尘嚣,超脱于周围,明显的低调。   

  她屈指可数的几样宝贝可以装在一个橱柜里运走。   

  对她来说,那本书和那部开启的黑白电视机比她所有的其他东西都重要。   

  她很清楚,它们是她的精神支柱。   

  除此之外,她连自己的那些实用而毫无风格可言的衣服是什么颜色都漠不关心。   

  我那流浪汉杀手正处在半瘫痪状态,他的脑海里一团混沌,剪不断,理还乱。   

  我悄悄绕到这座灰泥粉刷的小楼后面,找到通向她家厨房门的台阶。   

  在我的意念驱使下,门锁一下子就松开,接着门就打开了,好像我碰了它,实际上我并没有动它。   

  我一声不响地溜进这间铺着亚麻布地毯的小厨房。   

  从白色的小炉灶里冒出来的煤气臭味让我恶心,从黏糊糊的陶瓷皂盒里散发出的香皂味也很难闻,不过屋里的摆设立刻影响到我……几件中国蓝和白色的珍贵瓷盘整齐地摆在一起,煞是美观,还有几本翻旧的烹饪书。   

  她的餐桌洁净无瑕,上面铺着明亮的大黄桌布。   

  一株打了蜡似的绿色常春藤生长在一个注满清水的圆缸里,水波把一汪颤动的光轮投射在低矮的天花板上。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僵硬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         

虹桥书吧BOOK。  

第9节:肉体窃贼(9)         

  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蒂·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眼闪烁的荧幕。   

  她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有个不朽者正在游荡。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于自己的幻觉,以至于对身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恐吓的目光也不放在眼里。   

  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   

  一条细细的口水顺着他那胡须丛生的下巴淌下来。   

  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产生的流遍他沉重躯体和笨拙四肢的电击般的感觉才是真实的。   

  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来,喉咙也哽咽了。   

  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   

  他是个不入流的杀手。   

  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处的样子:陷入沉思默想,那么不起眼,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   

  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点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