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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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教父-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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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睁着两只蓝宝石一般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我,说:“萧哥哥,你要做什么?”



看着她清纯美丽得犹如女神一般的娇靥,和完美无瑕的玉体,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呼一声:“萧哥哥要吃了白依!”张开双臂扑了上去,房间里响起白依咯咯的笑声……



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九章 … 魔神变



“萧哥哥……这是……这种感觉……好奇怪哦……嗯……”白依在我身下扭动呻吟,两眼半睁半闭,蒙着一层朦胧的雾气,玉臂紧紧地抱着我的背,两腿像水蛇一样纠缠在我腰上,脸颊是动人的晕红。



欲望像潮水一样冲击着我的身体,为我注入无尽的活力,我狂野地冲击着,身心与白依合二为一。疯狂过后,我扑在白依身上,吻着她湿漉漉的头发和脸颊,吻干她长长睫毛上挂着的晶莹泪珠。



空气中满是交合过后充满欲望的味道,白依香汗淋淋,玉臂挂在我脖子上,双腿纠缠着我,躺在我怀中沉沉睡去。



我把魔典放到头下代替枕头,看上去像是玉石质地的魔典没有一点坚硬的感觉,用作枕头还很是舒服。我希望能在睡觉时,再次进入魔典中的世界。



我抚着白依光滑的脊背,闭上眼睛,不多时就进入了梦乡。筋疲力尽的我,脑中只存着一个念头,那就是想着我的白依,想着那血红世界之中,唯一有着正常颜色的,白依那梨花带雨的娇靥。



梦境浮现,白依的玉容渐渐淡去,我的脑海陷入了一片混乱,我梦中的世界又变成了一片血红,我在那血红暗黑之中疯狂地杀人,就像魔兽一般,毫无理智,毫无意义地杀戮。九个声音在我脑中声嘶力竭地叫嚷着,大笑着,催促我去杀戮、毁灭、掠夺、控制。



一个洪钟般的大笑在我脑中炸响,一把震憾天地的声音气势恢宏地说道:“天生之魔,如何能被自身欲望控制?控制欲望,方是天魔所为!”



我陡然全身一个激灵,纷乱的梦境消失一空,朦胧中,我仿佛穿梭时空一般从那一片混乱的世界中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环境,青山绿水,修竹成群,小湖前的草地上,竟然有座精致的茅屋。



在那茅屋前,我看到一个英俊无方的青年男子,头顶儒士巾,穿着一袭儒袍,手持折扇,正站在茅屋前,摇着扇子对我微笑。



他的眼睛很亮,目光就像两道来自宇宙中的极光,透过我的眼睛直射我脑海之中。他的嘴唇并没有动,我耳畔却响起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天魔万相,神佛相、君子相也是天魔万相中的诸相,凶神恶煞在这个世界已经行不通了,尝试学会用神佛相、君子相去面对世人,恩威并济,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说:“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儒生温文尔雅地笑着:“我就是天魔。”声音如三月和风,让人听了心旷神怡。



环境骤然又是一变,儒生变成了赤身裸体,头生三角,肤色黑红的巨人,他站在遍地岩浆的世界中,对着我狰狞一笑:“我就是天魔。”,声若洪钟,吐气如云。话音刚落,变化又生,我来到了蓝天白云之中,脚踩白云,头顶蓝天,云层之上,仙风道骨,头挽发髻,手持拂尘,浑身无半点烟火气的年轻男子微笑着对我说:“我就是天魔。”



我问:“你究竟是神还是魔?天魔究竟是人,还是神,还是魔?”



云中仙人轻甩拂尘,微微一笑,说:“我即是人,我即是神,我即是魔。我,即是一切!”



刹那间,我的心境豁然开朗。天魔九变那早已印在我脑中的心法口诀潮水般涌了出来,原来这天魔九变那自天魔之后,再无人能领悟的最后一变竟是名为“神魔变”。



魔变为神,神变为魔,变化万相,诸行无方。魔即是神,神即是魔,欲为魔时,瞪目怒嗔,天地为之变色。欲为神时,温文儒雅,君子神仙,捉摸不定。天魔是欲望之体,而天魔九变的最高境界就是控制欲望,引欲望之力为己用,如果被欲望控制而失去理性,则就沦为下乘的魔头。



将天魔九变的法诀融会贯通之后,各种武功招式如果练了几十年一般,被我领悟个透彻。大天魔手、天魔噬魂、天魔蚀骨、天魔血刃、无极天刀腿法等等融合了天魔一生所有智慧经验的武功,现在已经深刻在我脑海中,再也不会遗忘。虽然天魔九变心法仍未大成,但领悟其真义的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达到最后一变“神魔变”。



我对云中仙人一般的天魔深深一揖,只有初中文化,粗俗不文的我,在领悟天魔九变的同时,天魔穷一生之智慧知识也随之传给了我。虽然天魔的知识与现代社会大不相当,还多停留在远古那洪荒时代,但是有了天魔的知识和经验,我再努力学习的话,文盲也可成为博士。



“人欲成仙,天必诛之。人欲成魔,神必灭之。神魔万变,天神又能奈你何?萧锋,你得天独厚,是从远古洪荒时代起,自我之后唯一一个拥有九窍魔心的魔子,我生不逢时,虽为天魔,拥有无上心法天魔九变,仍难抵天地之威,形销魂灭,空余一腔思念于魔典之中。我虽怨虽恨亦无可奈何。你记住,天魔九变并不是天魔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天魔万变的境界,才不会遭天地所妒。言尽于此,我毕生所学已尽授于你,魔典再无用处,尽可抛弃。天魔门已经不适合这个时代,你要走出自己的道路,闯出自己的天下!”言尽于此,当真是言尽于此。云中仙人刹那间烟销云散,空剩余音寥寥。



我正在慨叹间,脚下白云忽然消失一空,变成一方深不见底的深渊。我不由自主地向深渊跌下,风声在耳旁呼啸。我想飞,身子却沉甸甸地飘不起来,一身的内力完全派不上用场。心在刹那间沉到海底,我禁不住大呼一声:“啊——”



幻境消失一空,我满头大汗地从床上坐起,却发现自己仍在那大床之上,白依裹着一张薄薄的毯子,眨着两眼看着我,伸手来为我擦额上的汗水,关切地问:“萧哥哥,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我摇头,“没事的,我没事……”手忽然摸到了被我枕在头下的魔典,拿起来一看,晶莹如玉的石块已经变成通体黝黑,沉甸甸的一块废石。我仔细一回想,天魔九变心法及天魔武功的领悟仍深印脑海之中,没有半点遗漏,我心中一动,梦中所见竟然不是虚幻!



正在这时,卧室外大门边传来一阵声响,唐宋的声音传了进来:“阿锋,起床了没有?证件做好了,师叔带你们去逛街!”



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十章 … 冲天之志



在唐宋进屋时,我和白依穿好了衣服来到了客厅。



唐宋看到我第一眼时,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满脸堆笑地说:“好小子,半天不见你的修为又进一层!看来老子重返天魔门的希望要着落在你身上了!”



我微微一笑,对唐宋颔首道:“唐老过奖。不过天魔门中,力强者为王,我如今的修为只怕已在师父和唐老之上,这魔门之主,恐怕不久之后就轮到我来做了。到时候唐老想重回天魔门,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就算唐老到时候想海扁曾大牛,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必要时还可以助唐师叔一臂之力!”



唐宋哈哈大笑,神情很是兴奋:“好,很好!你这小子很对老子胃口,不过你今天这样子……怎么有点……”



“装矜持是吗?”我笑问。



唐宋一拍手,说:“对,就是这样!扮君子,装矜持,明明是个恶魔却装出这副彬彬有礼的样子,你想骗谁?”



我笑道:“佛口魔心,笑里藏刀,恩威并济,无往而不利。唐老,有的时候,适当地装一下君子也是很必要的。你这副样子,不就是一仙风道骨的慈祥长者相吗?光看你的样子,谁会知道你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老魔头?”



唐宋诡异地一笑,说:“天魔相、神佛相、君子相,老子修行这么多年,也就领悟了扮猪吃老虎的君子相,穷凶极恶的天魔相,这仙风道骨的神佛相老子还远远不及。阿锋,照你这悟性,神佛相想必也只在刹那吧?”



我微笑道:“我就是君子,我就是天魔,我就是神佛,无需刹那,眼下就是。”



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全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一边捧着肚子大笑,一边说:“唐老,这装B的样子,老子实在是受不了……哈哈……看样子还是穷凶极恶的天魔相更适合老子……”



唐宋连连点头:“率性而为,方显本色。天魔诸般化相也只能在天魔九变大成之后使出,你现这德性,能勉强摆出君子相就不错了,还神佛相?狗屁不通!”



笑过之后,我便拉着不明所以的白依跟着唐宋后面出了门。白依问我:“萧哥哥,你们刚才都在说些什么呀?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我笑着说:“我们刚才在学老和尚打机锋,锻炼思维能力和反应速度,说白了也就是大说废话,把一句是人都懂的话说得爱因斯坦都弄不明白,仅此而已。”



白依作恍然大悟状,半晌说出一句:“人家还是没弄懂,不过萧哥哥这么聪明,说的话肯定大有道理,我不明白是很正常的~~~~”



呃,小女孩的盲目崇拜……



唐宋带着我和白依在唐人街逛商店了整个下午。



一边逛街,唐宋一边给我们介绍唐人街的历史。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是纽约第一个唐人街,也是历史最悠久的一个。现在纽约新增了三个唐人街,一个在皇后区的法拉盛,两个在布鲁克林区的羊头湾和日落公园。



黎耀华对曼哈顿下街的华人黑帮有绝对的控制力,但是对皇后区法拉盛唐人街以及布鲁克林区羊头湾、日落公园唐人街则有些鞭长莫及。



那三个唐人街属于近来年新兴的华人聚居区,新到A国的年轻人多数是怀着淘金及闯天下的志愿来的,他们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对传统不屑一顾。黎耀华这纽约华人教父对年轻一辈也有些无可奈何,只得尽他最大的努力去约束他们。



一边听唐宋的讲解,我一边动起了脑筋。想在曼哈顿翻江倒海有些困难了,黎耀华绝不会让我坐大。而到皇后区以及布鲁克林区那三个新兴唐人街的话,我倒可以有一番作为。从唐宋那里我了解到,三个新兴唐人街分为很多小帮派,那些小帮派虽然依附着黎耀华生存,但是暗地里斗得很厉害,甚至还有些小帮派为了自身利益与外国黑道势力勾结,出卖自己同胞。



乱世出英雄,而曼哈顿的唐人街已经是黎耀华一家独大,我难有多大作为,如果我想在曼哈顿发展的话,说不定到时候会与黎耀华直接冲突,这是我所不愿意见到的。



曼哈顿唐人街以外,大小帮派林立,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五分天下,许多边缘地带则由墨西哥毒贩、J国山口组以及一些小势力瓜分。各大势力明里井水不犯河水,暗中却不时发生摩擦,甚至出现火拼的大场面。而小帮派之间则是火拼不断,每个小帮派都想拼命吞并别人的地盘壮大自己,同时防止自己被大帮派吞并。



在A国,几乎人人有枪,黑帮之间的火拼使出的装备有时候比反恐特警用的还要先进,有些大黑帮的枪手组织起来,就是一支特种部队,令警方相当难以应付。



无数势力将整个纽约的地下世界变成了一个秩序井然又一片混乱的黑暗王国,而在这个王国之中,有许多独霸一方的诸候,却没有一个能号令群雄的国王。



想到黎耀华一夜之间整合曼哈顿唐人街所有华人黑帮的豪气,我嘴角浮出一抹微笑。你黎耀华做得到,我萧锋也做得到。我要的不是区区唐人街,我要的是整个纽约、整个A国的地下世界!A国人很喜欢扶植傀儡控制别人,那么我便来让他们做一回被人控制的傀儡!



穿着唐宋给我买来的黑色中山装,我摸了摸理得干干净净,平平整整的板寸头,自我感觉很有些《精武英雄》里陈真的派头,可惜我非英雄,我只是一个想要凭着自己的力量建立一个庞大的地下王国的恶魔。



白依穿着一身崭新的白色连衣裙,脚踏一双白色皮高跟鞋,瀑布一般的长发垂至腰际,宛如飘然出尘的云中仙子。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在街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尤其是那些年青人,眼中更是充满嫉妒。



唐宋走在我们身后,赞叹道:“不错,非常好,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只是小姑娘跟你在一起,怎么让我有种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我笑骂:“好你个唐老,竟敢讽刺我!看我到时候不拿门规处置你!”



唐宋嘿嘿一笑:“天魔门除了敬奉天魔祖宗之外,没有任何门规。我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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