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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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特工-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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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让她翻来覆去睡不塌实。李翱该不会有事吧?她想起了临行前和王保的争吵,已经开始后悔把他牵扯进来。这个时候自己本该和他在一起的,她真想追上去,可她清楚那样只会打草惊蛇,进入亡灵河时赢小卿故意把自己撇开,难道她已经开始怀疑我?该怎么办,父亲,但愿我能有足够的智慧。

  
  天刚破晓,湖面升起一片云雾,远山盘岩饶峰,好像笼在仙境里一般。丛林里早起的动物们纷纷来到湖畔饮水,早起的鳄鱼金豹也赶到湖边享用早点。 

  小红爬起来揉着眼睛走到湖边就着湖水简单盥洗,突然看见平静的湖面起了一阵剧烈波动。没过多大一会,整个湖就好象开锅了一样翻滚着。浓雾中隐约看到有个东西突然从湖里冒了出来,渐渐被冲到了岸边。 

  她和巴吉看那象是具尸体,便七手八脚用竹竿搭住捞了上来,没想到——那竟是李翱! 

  
  小红当时吓得哇一声哭了出来,“李翱,你可千万别死呀,你死啦,我可咋向你妈交待呀。” 

  
  巴迹急忙飞跳着跑开,找了种草药帮李翱止血,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做了副简易担架和我抬着他马不停蹄往来路飞奔,终于在傍晚前将他送回了村里。但却发现为时已晚。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殷玉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整个人完全傻了。可面前这个失去所有生命体征的李翱、从医学角度的确已经可以宣布他是一个‘死者’!在小红的人生阅历中,还从不知道死亡竟有如此真实的质感;他的身体仍然保留着一丝人类的体温、摸着就象是潮湿的树皮、硬梆梆还带着少许韧性。面容僵硬,表情仿佛抽象派艺术油画中的西方人面孔,古怪而夸张。让人难以想象这幅躯壳里面包裹的血肉曾是那么熟悉,那么朝气蓬勃!一具‘鲜活的死尸’就这样摆在了她的面前,尽管理智告诉她这是真的,可心里却有股力量在强迫她否认这一事实。 

  当地人十分虔信的那个巫医对我说:这个男人的体质非常特异,虽然灵魂已经离体,却并未远离。可怕的是,现在他的体内却住进了另外一个非常邪恶的鬼魂,必须马上用一种‘驱魔舞’与其沟通,以了解他的目的。(有些灵魂会残留着人类时的记忆,只有当他心怨未了时才会附上人身。) 

  
  尽管尝试与鬼魂达成协议的方案十分离奇,但小红当时方寸已乱,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菩马巫医看着泪流满面的小红,意味深长地说道:“没有什么会真正消失,死亡也并不是永恒的,永恒的只有‘记忆’。能让灵魂完整的,也只有爱的记忆。” 

  
  “我...爱?”小红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她想自己一定是一副魂飞魄散的模样。

  
  巫医还告诉她,“如果他能安然度过今晚,挨到天亮便有一线生机。其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惊动被邪瘴附体的李翱,否则便会真的魂飞魄散。” 

  
  巫医让村民将李翱抬上一座高高的树屋,在树屋四周和树上都贴满了符咒,并在树下洒满了血,只留下一人守护着他的‘尸体’;

  午夜时,村里人都进入了梦乡,小红睁着哭肿的眼睛还守在李翱身边,大脑却一片空白。夜已很深沉,所有生灵都沉浸在梦乡,静悄悄的发不出半点声响,森林上空仿佛有一只巨人赤足空灵走过。忽然,已经死去的李翱猛的坐了起来!只见他面貌恐怖,两只眼睛闪着血一样的红光,象完全变了个人。不,那样子根本不象是人!

  小红吓得刚想尖叫,想起巫医的叮嘱,赶忙用手捂住了嘴一边颤抖着向墙角瑟缩着退去,一边紧张地瞪着‘李翱’缓缓朝她走了过来。 

  
  这‘李翱’力气大的惊人,扑过来一把将小红摔在了地上,三两下便解除了她身上单薄的武装,用力把她扔在了木屋坚硬的地板上,李翱突然...羞愤震惊的小红拼命挣扎,坚守女孩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他却毫不理会,很快将她压在身下,野兽般横冲直撞着,将难以名状的屈辱强加于她。 

  无声的反抗毫无用处,拼命挣扎却适得其反。终于,伴随一阵撕裂般的刺痛,李翱闯进了她的身体。小红紧紧咬住嘴唇,双手指甲都陷进了他的肉里。她强忍住没有大叫,感到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恶心,小腹像是一根烧红了的烙铁。 

  许多懵懂人事的青春期少女或许都幻想过自己的第一次;对小红来说,那个面目模糊的白马王子,只有李翱才配的起。但小红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在如此屈辱的情况被‘他’占有。她完全没有感觉到是在和一个男人XX,而是在被一头野兽撕碎。 

  
  虽然明知此刻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并不是李翱,小红却仍然忍不住哭着小声哀求:“李翱,不要,不要这样。你醒醒,是我呀。”可偏偏越是希望这痛苦的一幕能快点结束,可他却仿佛永动机般完全不知疲倦。 

  “为了李翱,我只能这么做,一定要坚持到天亮。”想到这,小红闭上了双眼,默默忍受着李翱在自己柔嫩未经风雨的身体里横冲直撞。中间有几次她昏厥了过去,随后又很快醒转。恍惚间听到李翱叫了声“小卿”!看到他眼中的红光正由红转绿。小红心里一阵酸楚,她知道真正的李翱此刻已经回来了。又过了一会,李翱在发出一声沉重的喘息后无力地瘫在了她的躯体上,小红刹那间感到一股暖流,她挣扎着把李翱推到了一边。

  此时窗外第一屡殷红的晨光正掠过树梢,如约照在地上——天终于亮了。小红屈辱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楔子 精禽梦觉
奔霆飞焰歼人子,败井残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在中国历史上那段风雨飘摇的岁月,‘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荒唐时代,所有事情都已经不能用正常逻辑去思考了,到处搞串联抓走资派斗牛鬼蛇神,全国一片红,学校当然也不能幸免。  

  那时我三叔还在农村老家种地放牛,说话到了这一年秋收,正是一年里农村最忙的时节。生产队长,也就是我爷爷,看我三叔也不是读书的料,家里正好也缺劳动力,就让他帮着务农。

  那天我爷爷把正在割稻子的三叔叫过来说:“老三,先别瞎忙活啦,交待你小子个特殊任务,告诉你,要是人给跑了看我咋收拾你。” 

  啥特殊任务?其实就是负责看管那个下放的孙老头。老头的腿武斗时就已经瘸了,人关在牛棚里,哪还能跑啊,而且看那样子也斤不起几天折腾了。听村里老人讲,这孙老头来头可不小,别看现在胡子拉碴的不起眼,从前可是个通天的大官,风光到名字经常印在报纸上的哩。可现如今一朝失势,还不是给发配到了咱这东北深山老林的苦寒之地。

  村里当时忙着收割无暇顾及这糟老头子,反正人已经瘸了,就让我三叔看着按时给送个饭别饿死就行。我三叔心善,看老头挺可怜,经常照顾他,他要写东西就给他找纸笔,还经常给他搞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身子。我三叔爱听古,老头高兴的时候也常给他讲些历史故事。一两二去,两人竟然象是成了忘年交。

  那年河东乡发生了几件怪事,先是下了一场血雨,那雨水都是红色的,中间还搀杂着许多黑色细长浑身是毛的小虫子,别提多恶心啦。快到春节时,附近大高丽山又碰巧起了一场无名山火。这还不奇,奇的是当火扑灭以后,大家在火场上找到的三具尸体。

  其中两个是已经烧的面目全非的人,查了一阵子没有头绪,附近也没听说有失踪人口,便不了了之了;而另外一个则是个非牛非马非狼非虎,从没有人见过的东西。看到的时候都已经烤煳了,那味道闻着可还挺香。

  大家伙一看都挺害怕也没有人敢动。孙老爷子听说这事,就叫我三叔背他上山去看看。结果孙老爷子看见那东西之后,先是连连摇头,后来竟哭了起来,嘴里还嘟囔着什么:“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求、什么什么我心忧的…”真是怪事一件接着一件。 

  那年冬天格外的冷,有一天孙老爷子突然把我三叔叫到他跟前,神情落寞地说:“三娃子,我要走啦,咱两个的缘分要到头了,我有几句要紧话同你说。”

  “孙大爷你要回省城啦,没事,哈尔滨也没多远,有机会我就去看你。”

  咳!咳!我是说我恐怕快要不行啦。(我三叔这时才搞清状况)

  孙老头像是自言自语,动情地说:“我半生飘泊海外,求自强救国之道,本想用一生所学报效国家,没想到落得……哎。我夫人说我失之刚愎,现在想想她真是最了解我的人。”说到这,平日里委顿形消的老孙头深吸了一口气,抬头透过四壁漏风的牛棚窗户望向天外,眼睛里竟放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嘴里还吟出一首诗来:“僵卧孤村不自哀, 尚思为国戌轮台。 夜阑卧听风吹雨; 铁马冰河入梦来。”

  “孙大爷别难过,你肯定能好起来。”

  “孩子,你不用难过,其实这生生死死是谁也躲不过的自然规律,况且我现在生无可恋,早就看透了。只是多亏你这段时间照顾我,我也没什么可送你的,这个你拿着。”孙老头说完从身上摸出来一块东西塞到了我三叔手里。

  我三叔抹了一把鼻涕眼泪抽噎着说:“我不、不要,您还是自己留着吃吧。”低头一看原来是块石头;(那年头的人对吃最敏感,记得爷爷跟我说过三叔小时的一件糗事,度荒那年,村里真是吃啥的都有,招都想绝了,野菜、榆钱算是好的,苞米瓤子磨碎了熬粥,树皮草根都叫代食,有一次家里好不容易借了一瓢米,孩子多,本想分成几份煮成稀粥能多坚持几天。那时候的粥真称的上是清澈见底,人的肚子却是没底的。我三叔一看见那米眼儿都绿了,趁着大人们在当院聊天的当口,硬是生着就给造了半瓢,结果让我爷爷进屋看见给好顿揍)。

  我三叔看老孙头欲言又止,一拍胸部学着戏文里的念白说道:“孙大爷你还有啥心愿未了吗?跟我说,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老孙头断断续续的说道:“天下纷纷命运难测,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的女儿,是我连累了她们母女。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她就对她说……”孙老爷子倒了口气,突然欲言又止。“算了,不必说啦。记着,这块石头你一定好好收起来,别弄丢了。以后如果有机会去哈尔滨找我从前的一个学生叫童子川的,或许用得上。你这娃憨厚心善,以后定能有个好结果。”

  三叔似有所悟,接过石头端详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阵遒劲苍老的声音,抬头看见孙大爷不知何时已挣扎着走到门外,正负手而立:“三十年来,无家种竹,犹借竹为名。春风未了秋风到,老去万缘轻。只把平生,闲吟闲咏,谱作绰歌声……”

  这年冬天真是格外的冷,孙老爷子终于没能挺过去,就在这孤村茅屋的寒风中咽了气。多年后我三叔在新式学堂里识了字,在一本介绍著名华裔学者生平的书中找到了他的名字——孙竹笙(字元麟)。

  那块石头象是个四四方方的立方体从中间被重力折断后,一侧出现不规则的菱形,也就是一个小手戳那么大小,非金非玉非铜非铁,黑亮黑亮的,到象是一块煤精,可重量却和这小小的体积不成正比。

  我三叔见老爷子这么看重,一开始以为是块值钱的宝贝,没准还是个什么古物。就让我奶奶用五彩线编了个袋子套着挂脖子上啦,当个装饰品。可后来找了很多人给看过,都看不出个子丑寅卯,怎么看都是一块石头,唯一特殊的一点就是表面有一层谁也看不懂的暗纹,却是越看进去越觉得美仑美奂、妙不可言。慢慢的也就不当回事啦,心想八成是老爷子死的时候已经糊涂了,瞎说的,也就从没想过要去找那个什么童子川。

  改革开放后,我三叔进城当了工人,日子过得不错,身体也很硬朗。可惜这辈子没儿没女,就一直把我当亲生儿子一样。

  那年我当兵走的时候他把那块石头给了我,说这东西虽然不知道是个啥东西,可他带着这么多年,没病没灾,看来也不犯冲,让我带着算是个念想。要是以后有机会看见那位孙老爷子的学生叫什么川的,就顺便问问他。

  我接过来就给挂脖子上了,也没在意; 

  谁知在我当兵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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