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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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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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酒?”

  “药酒,”易振国得意地双手抱在胸前,“家传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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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时 人手3
得意地将双手抱在胸前正是李子平,他抱着手,叼着牙签,脚靠在墙边上,看着面前的木门。这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是下午两点三十的上班时间,法院里各种人员来往不断。但这里稍微好些。这条走廊只有一个门,正是临时关押所,专门关押马上出庭受审的犯人。

  而现在临时关押所这扇门里面的,正是李子平自己亲手擒住的,猖獗一时的剧盗,神偷侠盗罗汉。帅,真他妈帅啊!简直太崇拜自己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咂着口水挺直身体,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英姿飒爽,无一处不可以拿来形容威武英俊这四个字。配上警服和配枪,现在他简直觉得这些法院的小姑娘哪个走过时候不拿眼睛瞟他,都应该拖到审判厅判剜眼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一边上下来往,有些熟识的不时停下来招呼:“小李队,有任务啊?”“哟,李子平李队长来了,你父亲还好?”很遗憾,这些打招呼的人个个都是审判员一类有头有脸的角色,就是没有一个漂亮女孩子。

  李子平不得不把抱着的手和蹬在雪白墙壁上的脚放了下来,规规矩矩地把帽子夹在腋下——而不是大腿之间,挺直身上的蓝黑制服,装出笑脸一一回应。李子平心里盘算,估计十个里面有十个是冲着他位高权重的父亲才搭理他的。尽管他今天是出庭作证,有公事在身,他也不得不一边点头哈腰微笑着应酬,一边心下牢骚老爹的势力影响无所不在。

  李子平心里叹了口气,转念开始想象木门里面的“神偷侠盗”罗汉现在的落魄样子。抛开其它的不谈,神偷侠盗罗汉还是蛮有意思的。之所以说神偷,是这厮从黑山白水一路偷到天涯海角,啥都偷,从装钞票金条的银行到装唐碗宋盆的博物馆,但不伤人不使坏,就是不失手见不着人。之所以称侠盗,则尤其让人啼笑皆非:每偷一处,变卖赃款之后就拿出一小部分,罗汉这厮就以“神偷侠盗”署名捐给当地的红十字会或者希望工程,搞得人家接受也不是不接受也不是。后来人家都作为赃款交上来,这厮也不知道以什么途径打听到了,又变花招:不留姓名匿名捐,但记下钞票号码,待差不多人家入账了再写信来表示身份。事实上,李子平知道早些时候罗汉的绰号正是“贼王”,估计罗汉署名捐赠是嫌弃这个绰号不好,花钱买名,而他也果然得了“神偷侠盗”的称号。

  名号倒也罢了,最让李子平气愤的是,这厮竟然写得一手好字!每次写信给慈善机构半文不白咬文嚼字也罢,有时候还连诗带词那也不提,还居然是大不咧咧的一篇宣纸上的毛笔书法!而看过的居然人人看得连连点头。市公安局一个副局长是市作协副主席,算是懂行的,看过都说这文章文理细腻,这大字笔意高雅,说此人文化修养极为深厚之余还大加击节赞叹。李子平自己看罗汉的草书连字都认不全,当然对此极忿忿不平。不过,话说回来,李子平自己平心而论,觉得这厮哪怕光凭捐款这一手,记载进中国盗窃史也是当当然的。

  “当当”的一声轻响,门开了。几个法警押着“神偷侠盗”罗汉走了出来。李子平这时候已经叼着牙签走神到天涯海角去了。他一贯觉得叼牙签很酷,但只是为了在女孩子面前装神,绝对犯不着在这个男人面前摆。“神偷侠盗”罗汉不到二十五岁,名字很威武,样子却出乎所有人预料: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星目柳眉薄唇粉面,又留着齐肩发型,真人比照片更有点阴柔美的感觉。逮他的那天要不是眼见他跟个小姐在床上打滚,连李子平都会觉得这会不会是个女人——女侠盗,更让人觉得传奇,大家更喜欢听也更倾向于相信这一类故事。马上要押罗汉去审判厅读宣判书了,这时候罗汉还没剃发,只是用橡皮筋把头发绑在脑后,拷着手。罗汉看到他,本来就沮丧的眼皮更垂了下去。

  李子平冷笑两声:“我操!别他妈一脸活不出来的样子,不就是去新疆种棉花么?你偷钱捐给人家还写信嚷嚷得振振有词,说要为祖国慈善事业做贡献,这个为他妈祖国纺织事业做贡献也一样不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众法警哈哈大笑,法警队长道:“小李队早来了?”

  “刚来刚来。几点开庭啊这是,下午还有场球赛。”

  “一会儿,就一会儿。我们也没办法,上面交代说这家伙身手好,你亲自逮过他,让你一路跟着他看着点别出什么岔子。下午谁打谁?”

  李子平眉毛一挑正待说话,罗汉忽然道:“李队,栽你手上我服了。可你怎么知道是去新疆种棉花的?严重盗窃可是有死刑先例的。”

  法警队长道:“你他妈给我住嘴!”回头对李子平道:“听说这厮捐钱给希望工程是真的?”

  李子平摇头:“估计不会承认,承认就不好判了。”

  罗汉抬起头:“我真有捐的。”

  李子平道:“去你妈的,你以为你是亿万富豪啊,还他妈搞慈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他妈是为了以后万一失手留条后路。还假惺惺问会不会有死刑,哼,给我造舆论压力?大善人神偷侠盗罗汉被恶少衙内李子平打死了?”

  罗汉抿嘴微笑起来,李子平一呆,继而一阵恶心,要不是看过他光屁股的样子,真想再脱了这厮的内裤再检查检查清楚到底性别是什么。他怒道:“兔儿爷!他妈笑什么?对了,我那天想到你为什么叫罗汉了。”

  法警队长:“这厮真姓罗名汉,也真好笑人。”

  李子平道:“呸,这个肯定是假名!你想想,侠盗,侠盗是他妈谁?侠盗罗宾汉么,对不对?”他回头把脸凑上去,“个人好奇问一下,你他妈把宾字弄哪儿去了?偷了么?还是捐给红十字会了?”

  罗汉忽然像看到了什么东西一样,眼光一闪,道:“报告队长。我要报告犯罪团伙内幕,争取宽大处理。”

  李子平和法警队长对视一眼,李子平道:“狗屁,什么犯罪团伙。现在说也晚了点。”

  罗汉瞪大眼睛:“真的,队长,你凭什么相信,这么多案子是我一个人做的?我有同伙。我……我不是神偷侠盗,神偷侠盗不止一个人!”

  李子平和法警队长再次对视一眼,李子平把牙签拿在手里:“你说。但是判决肯定不会改了,进去减刑。”

  罗汉道:“不行,只能给你一个人说。他们在公安系统里面有内应。你逮我证明你清白,我只敢给你说。”

  李子平看向法警队长,法警队长点点头,一挥手,几个法警朝走廊另一头走出十来米。李子平皱眉道:“说吧,他们听不见。”

  罗汉把嘴凑到李子平耳边,飞快道:“宾字给你妈,你妈那儿有病!”接着用头重重一甩撞在李子平的下巴上。

  李子平只觉眼前一抖,就知道坏事了。下巴一阵剧痛,待他睁开眼的时候,罗汉的身影已经闪过了走廊拐角。几个法警在走廊另一端,离李子平他们更远。李子平没有犹豫,他几步冲上前,闪过拐角拔枪就打。“砰砰砰砰”四枪连射。在部队和特警队的几年训练在这时候体现出成果,他清楚地看到罗汉的左肩在枪声中晃了一下。

  子弹面前人人平等,法院里法官律师检查官嫌疑犯纷纷尖叫一片,全都抱头蹲地一个动作。法警队长一边冲上来一边喝道:“不能开枪!”但李子平根本就不理他。罗汉的身手他相信,他更相信全中国没有谁比自己更了解罗汉这个人。这个时候不开枪那么这辈子都甭想再看到这个人了。他和几个法警朝前跑去。血渍在罗汉中枪的地方出现,但再拐一处就连人带血不见了踪影!李子平想了想,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回到罗汉中枪的地方。他看见带血的手铐被扔在一边,他蹲下仔细地找,终于找到他想要的东西——那根牙签!罗汉就是这样开手铐的!

  他四下看了看,用脚把牙签踢到果屑桶外面的那堆垃圾里去。法警队长如同没头的苍蝇一样,哭丧着脸见他跑上前就跑上前,见他回来也跟着回来。李子平知道原则上说罗汉仍然在法警的手上,罗汉这个时候脱逃他李子平不负主要责任——至少,在没人知道牙签的情况下。于是他大喝道:“愣什么?马上拉警报!封锁!他妈的,所有门,窗,走廊,都必须在视线控制之内!马上!”

  众法警一哄而散,法警队长蹲下来,看着那个带血的打开的手铐,喃喃道:“是神偷侠盗……这是神偷侠盗……”

第二小时 人手4
罗汉反手用指头塞在肩膀的弹孔上,冲到女厕所里,一间一间格间的推门,里面都没有人。直到最后一间,门从里面锁上。他一纵身,脸上痛得抽了起来。一个胖女人正抱着头坐在马桶上直哆嗦。他跳了下去,一掌击在胖女人的后脑上,胖女人哼都没哼就晕了过去。他满意地看到胖女人黄色的大眼镜很合他意。他开始飞快地脱自己身上的衣服,并将胖女人身上的衣物一一除去,一路脱到胸罩,他恶心地看到胖女人母猪一样的哺乳器官上竟然还纹有蓝色“Suck Me”的字样。他只愣了半秒钟,一咬牙脱掉胖女人的胸罩。接着他打开抽水马桶盖子清洗伤口。二十秒后,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伙同所有尖叫的法院工作人员涌出了法院大门。

  罗汉肩上的剧烈疼痛在减轻,但他知道那是错觉。李子平的子弹从背后穿入,塞在了他锁骨与肩膀之间,他无法判定是否伤到了骨头。他只好庆幸现在警察都不用五四大手枪了,否则他的肌肉会被绞碎,甚至可能直接一枪把整个肩胛肌打飞。

  罗汉心里估算了一下,塞在弹孔上卫生纸只能维持衣服不见血大约一分钟,而他散开的头发的遮挡作用更有限了。至于伤口感染与否,那就只有交给老天爷定夺。想到这里他感到腿有点发软,于是不得不抬头打望,前面一幢白色的十多层高的建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满意地看到了红色的十字架和“东湖医院”几个字。他急需找到僻静地方隐藏,第一时间干的事情不是检查伤势或者止血,而是扔掉那个戴在胸前的大胸罩。那玩意儿正发出一阵怪异的味道,老让他想起产生动物园这种不好的联想。他需要摆脱这玩意儿因为他需要集中精神对付马上追踪他的警察。医院则使化装和治伤两者都有机会兼顾了。事实上,如果不是急于摆脱胸前的这个玩意儿,也许他并不会去医院冒险。

  不管怎样,他放慢自己的速度,慢慢地走进东湖医院的大门。

  后来想起,他相当后悔这个决定。

  几朵白云温柔的漂浮在天空,张抒无聊地踢着脚从住院大楼下来,在花园里喘口气。阳光正好,树荫下她一身洁白的护士装遮盖住了她肩上的蝴蝶纹身,却掩饰不住让人想入非非的婀娜动人的姿体。并进一步衬托出她让人侧目的唇红肤白。但护士裙让这一切恰到好处,到目前为止,任何人只会看到这里有个白衣天使。她摘掉护士帽,任凭微风吹过盘起的长发,以仿佛放弃掉翅膀的天使般的表情深呼了口气,手伸进口袋摸着打火机,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抽支烟。但这时候她却被叫住了。

  “张抒!”

  张抒认出来人是高明炬,内科主任,很有机会上位副院长的人。于是她不得不打消掉吸烟的念头,恭谨道:“主任。”

  高明炬笑眯眯道:“怎样,最近?你妈妈上个星期托人给我带了好大包茶,你替我谢谢她。不必总这么客气。”

  虚情假意的开场白……张抒暗自嘀咕,脸上却挂满笑容:“那是应当的,您可不能客气。”

  “嗯,”高明炬显然并不把一包茶放在心上,“我说,听说有人见到易振国回来了,是真的吗?”

  张抒并不知道谁易振国,只好瞪大眼睛。高明炬摆摆手:“算了。我忘了,老易走的时候,你们都还没来医院。你见到郑翼了吗?”

  郑翼!又是郑翼!张抒抿着嘴。

  张抒不知道郑翼今天上来是跟易振国在一起。但她知道郑翼与尹鹏飞的每一件事情,从他们在学院里面到医院里面,再到后来的手术。无它,只是因为张抒是,曾经是,蒋小雪最好的姐妹。她们一起在医大的附属卫校认识,一起读书,又一起实习,最后因为不同的际遇而留在了这家全市、甚至全省都数一数二的综合性大医院里。张抒曾经很羡慕蒋小雪,她有和蒋小雪相当的花容月貌和优雅气质,甚至众所公认的是,蒋小雪是清丽高雅的典范,而张抒比之蒋小雪,更有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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