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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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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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你要的时候,我以为你很喜欢它……我从小就戴着它,我以为你会珍惜。”



泪水从红绢眼中溢出,他会跟她分手吗?



“如果你想分手,直说就好,不用这样表达。”



“不是的,我没有要跟你分手啊!”



“真的吗?”他脸上透出喜色,“你不是因为讨厌我,才将我的信物扔掉的?”



红绢拼命摇头,“我永远不会跟你分手,我是……”她不知该不该把实情告诉他。



“不是就好,无所谓理由了。”他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我会把它找回来。”



“不用了。一块石头而已。既然你不喜欢……”



“没关系吗?”



“现在我有你这个宝贝就够了。”他低眉浅笑道。



这个表情一下子把红绢带回一千年前,那个在山洞里的夜晚。



一个小女孩儿蜷缩在篝火旁,烤肉和木柴烧灼而生的烟气和火星中,郑彦撕下狐狸的一条后腿,递给她,“烤好了,吃吧。”



她摇摇头,“它吃了我妈妈。”



他停下来,看着她惊恐悲伤的眼睛,犹豫片刻,低眉浅笑,“真可惜,都烤好了,看起来满好吃的样子。”



其实,在郑彦把母狐狸开膛破肚时,它的肚子是空的,小女孩儿的母亲早已经被消化了,骨头都没剩下。但是她始终认为母狐狸是母亲最后的栖身之所,不忍母亲再次葬身他人之腹,虽然她非常憎恨母狐狸,恨不得生啖其肉。当晚,他们和衣而卧,没吃晚饭,因为没有干粮,郑彦从来不带粮食,他只吃猎物。第二天,山洞旁起了一座小坟。后来她得知,那是郑彦唯一一次没有吃猎物。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齐红绢。”



“很好听的名字。有讲究吗?”



她笑了,这是她失去母亲后第一次笑,“我出生那天,爸爸刚好染了一匹红色的锦缎。”



临睡前,在红绢的一再要求下,左传雄说出了卧虎的来历。



“我家祖上原是猎户,住在焚香谷。”



“焚香谷,好耳熟呀。”



“那个地方是长寿之乡。”



“你知道它为什么是长寿之乡吗?”



“据说是水土的问题。莫非你知道原因。”



“和你说的差不多啦。”她眨眨眼睛,那个谷的秘密失传了几百年了,她这样的小姑娘不该知道吧。



“那一天,先祖进林子打猎,遇到一头猛虎,眼见被吃时,所站的土地突然发光,将老虎吓退了。后来掘土数尺得了一块玉佩。于是世代相传。我出生时骨骼很软,像碎掉一样。父母怕养不活,就把卧虎戴在我脖子上,结果真的治好了我的软骨病……唉!”他叹了一口气,如果父母知道他丢了卧虎会怎么说,那上面凝结了他们一片爱子之心呀。



红绢第二天跑遍大街小巷,再也不见花翎二人的踪影。



“这次,真的把它丢了。”



2003年6月30日星期一



正传 第三章 除恶记



“恶人,并不是坏人。”



和左传雄分开后,花翎已经整整两个钟头没说话了。



“你那个朋友,他好像不太认识你。”张笑一跟在他后面走得口干舌燥,终于鼓足勇气打破僵局。



“他忘了。”花翎突然停下,张笑一急忙收脚,差一点儿撞到他身上。



花翎的眼神深不可测。是呀,他忘了。忘了什么呢?忘了他有个卧虎?忘了曾有一个名叫花翎的“朋友”?还是忘了他自己是谁?



花翎想得头都痛了也理不出头绪,拔腿又行。



张笑一禁不住抗议,“我不跟你走了,除非你说清楚到哪里去。”



花翎回过头,“回家。”



“回谁的家?”



“我们的家,我已经跟房东租了另外一间房。”说完转身又行。



“真的吗?不会吧。”张笑一不知该高兴,还是该苦恼。



………………………………………………………………………………………………………………………………………………………………………………………………………………………………………………………………………………………………………………………… 艳阳高照,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区,左传雄和齐红绢从电影院出来,有些口渴。



“买个冰激凌给你吧?”左传雄体贴地说。



“不用了。咱们找地方吃饭吧。”齐红绢虽然口里这么说,眼睛却瞟向对面街上的麦当劳,他们的玻璃上贴着促销广告,是她最爱的甜筒吔。



注意到她贪婪的眼神,左传雄笑了,“我马上回来。”跑去对面了。



5分钟后,他从店里出来,手中多了两个甜筒。红绢看了,心里甜滋滋的,漫漫千年长河,不知有多少人这样讨好过她,但是她好像还是第一次被感动。



一辆开到80迈的帕萨特轿车打断了红绢的甜蜜回味,能在路况这么复杂的地区开到这个速度,不出事故才怪。人们惊慌躲避,街中间只剩下一个抱小孩儿的外地妇女,她一动不动,吓呆了。



“真可怜!”红绢想。



四周胆小的女人们紧紧闭上了眼睛。



“闪开!”一个人影以常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扑向路中间的女人,把她推开了。帕萨特撞了过来。



“传雄——!”红绢惊呼,这么短暂的时间根本来不及施救。



这时一个黑影风一般闪过,卷起左传雄,滚到路边。帕萨特飞驰而过,一会儿就没影儿了。有好事人记下了车牌,是一辆军车。



红绢惊魂甫定,飞奔上前。



一个穿黑色T恤的男人正将左传雄从地上拉起来。



“你没事吧。”肯定句式,左传雄肉皮儿都没破。



“我叫你时常要小心,你就是不小心。”他替左传雄拍打掉身上的土。一向讨厌与人肢体接触的左传雄没有拦阻,由他拍遍他全身,而且显得很高兴。



“你出差这几天发生很多事,我先给你介绍一个人。”



“原来他们认识。”红绢的心已经放下,回忆着黑T恤刚才的速度。



左传雄把黑T恤拉到红绢面前。



“他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雷啸天。”



“啸天,这是我的女朋友齐红绢。”



“啸天。”红绢张大眼睛。



“红绢。”啸天皱皱眉毛。



“好耳熟。”两人一齐说。



“是吗?你们以前认识?”



啸天摇摇头。红绢也想不起这样一张脸来。



三人进了餐馆,在一张四人位的桌子前坐下。



“可惜甜筒摔烂了,给你叫个香蕉船吧。”



“只要你平安无事就好。”红绢说的是心里话,刚才若不是她见死不救,左传雄就不会差点儿送命。



“哦,我忘了那个抱小孩儿的女人了。”



“人家早走了,难道等着给你发见义勇为奖呀。”啸天说。



左传雄看红绢,她点点头,那女人被救下后就溜了,连救命恩人的生死都没等看清,现在的人哪!



“我早对你说不要管闲事,你偏不听。”注意到左传雄黯然的神色,“好了,不说这事儿了。你现在不戴卧虎了?”



左传雄一愣,意思是,“你怎么知道?”但马上想起他刚刚拍打过自己的全身。



“丢了。”



“啊?!丢哪儿了?在哪里丢的?”



“丢都丢了,谁知道在哪里丢的。”



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让啸天摸不着头脑,半天才想起一句,“你妈妈也许会伤心。”



左传雄的脸上终于出现愧色,“请你不要告诉她。”



啸天立即如拿到了大牌一样,胸脯挺得高高的,“有条件哟。”



“什么条件?”



“你把卧虎丢在哪里了?”



“我怎么知道?!”



午饭后,他们分手。



“不让人省心的家伙,我才出去几天呀,他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啸天站在街头自言自语,“茫茫大千世界,叫我到哪里去找呀?”



“啸天!”一个在炎炎夏日听来都觉得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不等啸天做出反应,一顿老拳便袭上身。“谁呀?谁恶作剧?”



对方身形极快,拳头从四面八方打来,啸天左推右挡,定心细看,眼前都是花白的羽毛。



“花翎,住手。”



对方的身形顿住,拳头可没有停。“你这条老狗,找到主人都不告诉我。”



听了这句话,任谁都得发怒吧,啸天却笑了,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当然不排除被花翎打疼了。



花翎打累了,啸天握住他的手。花翎不是没手吗?现在有了,而且是一双很粗壮的手臂。



在一家昏暗的地下咖啡屋,两个…反正一定不是人类的家伙互诉衷肠。



“你去过的地方最多,可有找到追风?”



花翎摇摇头,“我能找到主人已经是万幸了。你这老狗,找到主人这么多年都不通知我。”



啸天摊开两手,做无奈状,“你高来高去的,我上哪儿找你去?”



“你怎么找到主人的?”



“那天我飞过渤海,突然看见一道白光,一个女孩儿把卧虎扔下海,你猜那个女孩儿是谁?”



“齐红绢。”啸天想起她看自己的眼神,充满了怀疑和猜测,跟寻常女孩子的眼神完全不同。



“你认识她吗?她到底是谁?”



啸天凝神细想,“她不是妖。”



“费话。还用你告诉我,她若是妖,早被我吃了。”



“总觉得以前见过她,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他脑中灵光一闪,“难道是她。”



………………………………………………………………………………………………………………………………………………………………………………………………………………………………………………………………………………………………………………………… 鬼使神差,凌晨两点红绢就睡不着了。她到左传雄房间,他睡得很香,他们虽然同住在一套房子里,但却不同房。他呀,还是个孩子。



不安的感觉更强烈了,好像就在门外。她打开防盗门。楼道里一片黑暗,但她知道有个东西在那里。



她没有出手,因为她觉得对方没有恶意。



她和那个东西就这么相持着,她想跟它交流,但它像一个影像,是空的,透明的。天色渐朦胧,她终于看清了它,一个女孩儿,赤身裸体的女孩儿,站在两米外,几乎透明的。光线又亮了一点儿,女孩儿更透明了,红绢却看明白女孩儿遍身血迹和伤痕,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容貌很美,她在发抖。



女孩儿双唇轻启,“求求你!”



“什么?”红绢没听清。



“求求你,请你……”



女孩儿的声音太小,红绢不得不支起耳朵去听,同时走出房门。



“红绢!”左传雄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红绢赶紧把腿收回来。



“红绢,你大清早站在门口干嘛?”左传雄揉着眼睛走过来。



“没事儿。屋里太闷,透透气。”



红绢随手关上门,不忘看一眼门外,女孩儿已经不见了。



从这天开始,每天凌晨红绢都感觉到门外有东西。但是开门后就不在了,红绢确定每天都不是一个东西,而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来过。



………………………………………………………………………………………………………………………………………………………………………………………………………………………………………………………………………………………………………………………… 由于夜间不能安心睡觉,红绢决定今天请一天假休息。送走左传雄后,她刚进入假寐,就听到门铃响。



雷啸天和花翎站在门口,睡意一扫而光,只剩戒备。



“传雄不在。”



“我们知道。我们是来找你的。”啸天说。



红绢在心中衡量着双方的实力,不可否认,虽然她有上千年的经验,但却没有千年的寿命,与花翎和啸天相比,实力悬殊很大。不过她并不担心,万物灵长的人类有上千年的经验,纵然不胜,自保还是没问题的。



红绢放他们进来。这套房子是左传雄的父母倾百万金买来为儿子将来结婚用的,所以非常舒适。三人坐在宽敞的阳台上,清晨的阳光撒在他们身上,红绢注意到他们都有影子,也就是说他们不是鬼而是妖。这两个妖怪真胆大,敢跟恶人混在一起。



“你们是谁?”



“这并不重要。我们不会害左传雄。”啸天说。



这一点红绢相信,听传雄说,他们至少做了二十年朋友了,想下手的话不用等到今天吧。



“我们知道你也不会伤害他。”花翎说。



红绢冷笑,“你们好像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可我还不知道你们是谁?这不太公平吧。”



“我们和你以前见过面,只是你认不出来了。我们今天不谈这个,卧虎落到别人手里了。”啸天说。



红绢盯一眼花翎,“是什么人?”



“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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