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曜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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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曜转生- 第2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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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好的方案?”



“我的父亲,准备把东方八省作为我的封地,当然前提是,我能够解决掉兽人这个威胁。芬妮,这样好了,等事情解决了以後,我们两人在东都掌控大局,像蕾米娜呀、真兰她们,都流放到别的省分,算下来,还有几个省是空缺的……”



“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伽罗,你到底有什么办法没有?”



“我也没有办法呀。”伽罗扑到了芬妮的怀中,开始哭诉,“你以为我想这样子?一切都是被逼的呀……我父亲的意思,让我将蕾米娜和真兰都娶了。他说,牺牲你一个,幸福这个国家……”



兽人的荒原上,朵拉还在继续的等待著。



“师父,不是说大哥会过来看我们吗?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来?”



小精灵这几天瘦了不少,显得病厌厌的,雅妮长老很心痛,但更加恨那个人。



“朵拉,现在你大哥正风流快活著呢,真兰、芬妮、蕾米娜欢聚一堂,他每天不知道有多幸福,朵拉,不要理会那个王八蛋了。”



摇了摇头,朵拉的小拳头紧紧的握在了一块,要不是师父承诺,她留在这里会对伽罗有帮助的话,朵拉早就去找伽罗了。



大哥是不是不要我了?师父劝慰的话,朵拉一句都没有听在耳中。



终於,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大哥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这种可能,在比利沙王国的时候,朵拉就知道,但是她依旧想办法努力。



她努力的想要干好一切事情,也许在旁人看来非常的无聊可笑,但是朵拉真的尽了所有的力量。



师父说,大哥把她当成妹妹看,可是,妹妹就不能拥有哥哥吗?



每当看到大哥和别的女人亲密的样子,朵拉的心中总是很呕。



就像很久很久以前,她有一件最喜欢的玩具,但是她的很多朋友,也喜欢上了那件东西;她们笑著,让朵拉拿出来一起玩,当那些坏家伙离开的时候,朵拉会流著眼泪,拚命的擦洗著玩具。



大哥,你真的不要我了?



“猜猜我是谁?”一双小手住朵拉的眼睛,清脆的声音让朵拉猛地跳了起来,“小狐狸!”



朵拉的身後,是一名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稚气中带有一种倾国倾城的妖媚,那是采薇,在古堡中,和朵拉成为了好朋友的小狐狸。



朵拉用一种不敢相信的目光看著采薇,此时她没有想到,在这里能够看到她,“你、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小狐狸“嘻嘻”一笑,她拉著小精灵,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当采薇回到了日曜大陆以後,最大的想法就是回到自己的祖国,那时候,她的蕾米娜姐姐,正忙著找情郎伽罗,把可怜的小狐狸扔在了旅店中虚度年华。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小狐狸在旅店中再也坐不住了,找到了一张吟游诗人绘制的地图以後,小狐狸决定,回到自己的祖国。



那是一段无比艰苦的跋涉,小狐狸想尽了办法,历经了千辛万苦,终於越过了东方要塞,来到了兽人的部落。



然後,面对著茫茫的沙漠,采薇却一筹莫展。



来自东方的丝绸之路,已经中断了数百年,没有人知道如何通行,小狐狸也不想成为魔兽的点心。



当然,还有一条路,那就是再往回走,跋涉千里,到南方公国的码头上寻找到东方的船。不过小狐狸最终还是退缩了,她留在了兽人的部落,说不定有一天,会有商队出现在她的面前。



兽人不也是和自己一样的同类吗?虽然双方之间感觉总有一些差异,不过当小狐狸摇著自己的尾巴,露出毛茸茸的耳朵的时候,兽人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用力的拉了拉小狐狸毛茸茸的尾巴,两个小萝莉搂在了一起,在古堡的日子里,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两个小家伙已经好的蜜里调油了。



“朵拉,听说伽罗大哥要过来?”



“是呀,采薇,你有什么情报?”



“是这样的,提马克最近收我做了义女,他说准备让我去和亲……”小狐狸脸庞有些红,她羞答答的扭著衣角,“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怎么办……伽罗大哥,喜欢的是蕾米娜姐姐,我加入就不太好了……”



几道黑线出现在朵拉的脸上,她再也忍不住了,揪住了小狐狸的尾巴,用力的捏了下去。



第十章 日曜外传



——前世今生这里是地球,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美丽,伦巴静静的立在八十公尺高的阳台上,向下望去。



主人的卧室在门的另一边,里面那张温暖的床是伦巴的最爱。不过,伦巴还是喜欢站在高高的阳台上,展望外面的世界。



看著下面那如同蚂蚁一样的人流与建筑,它总是幻想自己能够飞出去。



很久以前,有只鸽子经常会飞到阳台上。



它那双红色的眼睛好奇的看著伦巴,似乎在奇怪,为什么这支肥肥的动物一直待在那小小的房间中,不像它那样在空中飞?



对於鸽子的疑惑,伦巴并不反,只是懒懒窝在那里,默默的看著著这支洁白的小动物。



虽然它们无法交流,但是,如果阳台的窗子没有关,鸽子偶尔会飞进来,有时候甚至落在伦巴的身上。



这样,也算是朋友吧?



可是鸽子已经很久没有来了,只剩下伦巴一支猫,寂寞的蹲在了透明的玻璃前,注视著下面那座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城市,冰冷而又灰暗,坚硬而又毫无生气。



长长的美腿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不管走到哪里阿显都是旁人羡慕的对象。



匀称挺拔的身材,虽然还有一丝的青涩,但是长腿细腰,已经有了成熟女人的味道。



她才二十一岁,正是最黄金的年龄。



如同一朵绽放的玫瑰,美丽而多刺。



“对不起,谢谢你送我回来,不用送到上面了。”微笑的推托了那名送她回家的英俊男士,阿显微笑著走上了楼。



她从不依靠别的男人。小时候的野小子,长大後依然靠自己拚搏。



可是,真的是很累呀……



走进了房子以後,她毫无忌惮的坐在了地上,然後用力的脱下了高跟鞋,扔得有多远,是多远。



细细的、急速的脚步声传到了阿显的耳朵中,阿显闭上了眼睛,伸出了脚,她喜欢的拖鞋被套在了脚上,然後,一团温暖的躯体跳进了怀中。



一支黄色的大肥猫,正用红色的舌头舔著阿显的手。



“伦巴,我的好伦巴。”



伦巴肥胖的身体享受著主人的抚摸,依偎在主人的怀中。



“真的是太累了。伦巴,能不能替我做一顿饭?”



当然不可能了,如果伦巴能够替自己做饭、洗衣服的话,那么阿显就会考虑是不是一直单身算了。



大猫用力的扯著阿显的裤脚,向著房门方向前行。



“伦巴,算了。不出去玩了,我真的太累了,放你一个人出去,你又不会乘电梯,而且外面的变态很多……”



如果有一幢别墅那有多好?如果我的存款有几千万多好?这样她就能和她养的猫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像现在,每天生活在这座小小的房间中为了未来而奔波。



伦巴的血统并不高贵,是一支来自乡下的土猫。



作为一个跳舞爱好者,阿显非常喜欢巴西伦巴。所以,这支猫的名字就叫做伦巴。虽然阿显非常希望大黄猫能够每天在晚饭後帮她跳一曲伦巴,可惜这支猫除了会打醉拳以外,什么都不会。



阿显一个人,虽然她也盼望白马王子的到来。



二房一厅的房子,阳台是伦巴的。不过,阿显从来不锁卧室的门,伦巴经常在晚上溜上阿显的床。



阿显非常喜欢伦巴,这个善解人意的胖家伙是阿显最好的朋友,湿的舌头舔著阿显的掌心,花猫伦巴继续祈求著主人带它去逛大街。



“伦巴,我的好伦巴,什么时候我能像你一样无忧无虑,那就好了。”



将身边的大猫提著脖子放下来,阿显看著这个朝夕相伴的朋友。



孤身一人在房间中,阿显的内心深处总有一丝恐惧——万一从床下伸出一双手,或者是从镜子中爬出一个人,那该怎么办?



所以,她想找一个同伴来陪伴她,至少让这间冰冷的房子有著一丝的温暖。



男同事们纷纷推自己,不过阿显还是选择了一支猫,她从同事那里要来了才出生的伦巴。



听说伦巴的母亲非常强悍,从来没有哈巴狗能打败她,把这支猫放到房间中,至少不会出现老鼠吧?



阿显这样考虑著,每天买猫粮或者火腿作为伦巴的食物。



伦巴长得非常快,当阿显发现每天需要喂它六根火腿的时候,一支肥肥胖胖的大猫出现在阿显的面前。



可惜阿显很少有机会带著伦巴出去闲逛,伦巴也无法证明自己的战斗力,它只能默默守侯在阳台上,看著那些狗高兴的在草地上玩乐。



外面飘起了雨丝,阿显抱著枕头,坐在了阳台上,看著远处,伦巴一动不动的趴在了她的身边,和主人做著同样的动作。



这是一个寂寞的小家伙,阿显经常发现它在那里,动都不动,似乎在思考。



也许它想到外面的世界闯荡,可是,每天晚上,阿显回到家中,已经是深夜。



“伦巴,你的愿望是什么呢?”



阿显的手,托著伦巴胖胖的下巴。



自然,伦巴的“喵喵”声没有让阿显满意,於是女孩述说起了自己的未来。



“我希望有一幢豪华的别墅,如果再有一个池塘那就更好了。存款的利息能让我每年周游世界,不用做别的事情,只要舒舒服服躺著。”



女孩的眼睛中有著美丽的梦境,她将伦巴抱在了怀中。



“伦巴,有一天我会有自己的新家。在那里,你可以随意乱跑,我每天帮你买新鲜的大青鱼吃,好不好?”



但是,那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情。因此,花猫每天只能默默蹲在阳台上的玻璃前,看著外面的一切,吃著火腿。



或者,有一天它能够飞出这座牢笼。



外面的世界是那样压抑,人们如同蚂蚁一样的生活著,它和阿显也一样。



另一个位面中,智慧女神与欲望之神的战争刚刚开始。



生活是什么,人活著,到底是为了什么?阿显不清楚,她只是很喜欢那首歌。



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那名男子在台北唱起了这首歌的时候,心中是不是有一股淡淡的哀愁?



我不想平凡到老,我的生命应该是多采多姿。



为了未来,阿显放弃了很多很多的东西,但是她却不会回头,她珍惜每一个机会,不想让生命白白的错过。



猫儿趴在她的膝盖上,女记者开始准备明天的工作。



“伦巴,今天我会去采访一个叫做章渝的家伙,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他是一个走私犯,在一次行动中失手打死了警察。所以被判处死刑。我的任务就是,从这个即将死去的人身上,挖出新闻来。”



从门口到窗户七步,从窗户到门口七步。这一点章渝非常清楚,在狭小而牢固的死囚监中,他度过了半个月的时光。



低著头,慢慢的翻著面前的书,章渝仔细的咀嚼著其中的每一个字,没有人来打扰他,在这最後的日子里。



这是一本很普通的宋词,很小的时候,章渝在父母的强迫下,背下了其中大部分的东西,今天,他终於静下了心,回味著那些熟悉的文字。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



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



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迭清嘉。



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鱼娃。



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



异日图将好景,归去△池夸。(注*取自柳永《望海潮》)有些东西,他过去不明白,但是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为了追逐很多东西,他错过了很多的东西,那些过去的时光,那些曾经的繁华,已经一去不复返。



就像那曾经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人死了,会变成什么样子?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他伸出了手,望著从指缝间流去的时光。



生命的意义在那里?死亡到底会是怎么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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